关于做好 2021、2022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 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 境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为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 我部编制了《2021、2022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 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见附件 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 做好 2021、2022 年度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预支、清缴等各项 工作。 一、预分配配额 (一)审核确定预分配数据。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通过全 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分别计算本行政区域内纳入 配额管理的所有发电机组 2021、2022 年度预分配配额量。根据各重 点排放单位第一个履约周期未足额清缴配额、监督执法核算结果调整 及其他需要调整配额情形等方面的数据,计算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总 调整量,审核确认 2021、2022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实发预分配配额量, 并将管理平台生成的预分配相关数据表(见附件 2—4)传输给全国 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登系统)。 (二)向重点排放单位账户发放预分配配额。各省级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要通过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生成数据的附件 2—4,加盖公章后 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注 登机构),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注登机构收到纸质件后,配合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数据核实核对,在注登系统中分别创建 2021、2022 年度配额,并完成各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预分配、调整 工作。 二、核定与预支配额 (一)配额预支。配额缺口率在 10%及以上且确因经营困难暂时 无法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预支 2023 年度部分预分配配额完成履约,预支量不超过年度配额缺口量 的 50%,预支配额仅可用于当年度本单位的配额履约,不可用于交易、 抵押等其他用途,预支配额将在 2023 年度配额核定清缴环节进行等 量抵扣。 (二)审核确定核定配额数据。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 2022 年度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后,通过管理平台分别计算本行 政区域内纳入配额管理的所有发电机组 2021、2022 年度应发放配额 量和应清缴配额量,审核确认 2021、2022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实发配 额量。同时,根据企业申请情况,研究确定可预支配额的重点排放单 位名单及其预支配额量,并将管理平台生成的相关核定数据表(见附 件 5—6)传输给注登系统。 (三)发放核定配额。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通过管理平台 下载打印生成数据的附件 5—6,加盖公章后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 报送注登机构,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注登机构收到纸质件后, 配合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实核对,在 注登系统中创建预支的 2023 年度配额,完成各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 核定、调整、预支,并发放履约通知书。 三、配额清缴履约 (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缴任务。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 成配额核定后,要组织各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 2021、 2022 年度配额清缴,确保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本行政区域 95%的重 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 月 31 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对 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规定处理,有关处理情况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前报送 我部。 (二)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相关 工作。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 CCER 抵销 2021、2022 年度碳排放配额的 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量的 5%,相关规则、程序另行 通知。 (三)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和处理要求。针对未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清缴 2021、2022 年度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根据《碳排 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完成整 改,依法立案处罚。 (四)加强信息公开。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重点排放 单位处罚信息,由作出处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关于在生态环 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环办执法〔2019〕42 号)的相关规定, 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各省 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组织落实并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通过管理平 台公开 2021、2022 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 成和处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7)。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高 度重视配额管理工作,安排专人专岗负责,确保将配额按时、准确发 放至重点排放单位账户;要重点督促指导配额存在缺口的重点排放单 位尽早做好配额清缴相关工作,并与注登机构及交易机构加强对接。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要做好管理平台、注登系统和交易系统 等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提高运维保障水平,提升配额管理的智 能化水平;加强数据核实核对工作,确保配额实际发放清缴数据与信 息系统电子数据、正式文件报送数据一致。 (三)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配额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 员专业能力和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营造 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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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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