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 2024〕 7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 将 《 武 汉 市 碳 达 峰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请 认 真 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24 日 — 1 — 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 落实省委、省 政 府 工 作 要 求, 扎 实 推 进 碳 达 峰 行 动。 结 合 武 汉 实 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 指 导,全 面 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全面绿色转型为主线,以重点行业降碳为抓 手,以重点区域降碳为突破,以技术创新为引领,统筹处理好发展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和短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大力推进八 大行动,确保全市 2030 年前总体实现碳达峰。 ( 二) 主要目标 “ 十四五 ” 期 间, 产 业 结 构 和 能 源 结 构 优 化 调 整 取 得 明 显 进 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逐步形成。 到 2025 年,全 市 工 业、能 源、建 筑、交 通 等 重 点 领 域 碳 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基础。 “ 十五五 ” 期 间, 产 业 结 构 和 能 源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取 得 重 大 进 展,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集约高效为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以 — 2 —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特征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 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 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 一)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推进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能、生 物质能开发利用,创新发展“ 新能源 + 储能” 。 到 2025 年,光伏发电 总装机达到 100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 80 万吨标 准煤。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 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各 区 人 民 政 府 〈 含 开 发 区、长 江 新 区、风 景 区 管 委 会,以下工作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区人民政府〉 ) 2.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 高 效 利 用。 抓 好 煤 炭 清 洁 高 效 利 用,推 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 推进油 品 质 量升级,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积极提升“ 外热入汉” 规模。 “ 十四五” 时期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十五五” 时期逐步减少煤 炭消费总量。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 场监管局) 3.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推进“ 源网荷储” 一体化电网建设,努 力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电网,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全 面 推进智能电 网 建 设,加 强 用 电 需 求 侧 管 理,扩 大 新 型 储 能 装 机 规 — 3 — 模,提升“ 外电入汉” “ 绿 电 入 汉” 规 模。 ( 牵 头 单 位:市 发 改 委;责 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汉 供电公司) ( 二) 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 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增效。 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 预警调控机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推广先进高效 产品设备。 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推进能耗在线监 测 系 统建设。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 关事务局) 2. 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 无废城市” 、废旧物资 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示范试点建设。 到 2025 年, 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到 7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 ( 牵头单位:市 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城 管 执 法 委、市 水 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3.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统筹规划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集约化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 强化数据中心能 效 准 入管理,加快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 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局) 4. 全面 提 升 节 能 管 理 能 力。 严 格 控 制 能 耗 强 度 和 碳 排 放 强 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增强节能监察约 — 4 — 束力。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 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 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 三) 实施工业深度减碳行动 1. 推进工业绿色低碳 转 型。 加 快 钢 铁、石 化 化 工 等 传 统 产 业 绿色化改造,推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发展绿色制造,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全产业链低碳发展。 ( 牵头 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 局、市 投 资 促 进 局) 2. 推动钢铁行业碳达 峰。 严 格 执 行 产 能 置 换,严 禁 违 规 新 增 产能。 加快研发应用节能低碳技术,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 从 长 流程向短流 程 转 变,全 面 打 造 钢 铁 全 流 程 极 致 能 效。 到 2025 年, 吨钢综合能耗下降 2% 。 (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 推动武汉化学工业区能量梯次 利用、物料循环利用。 调整燃料、原料结构,推进煤炭燃料替代,推 动烯烃原料轻质化,推动炼油结构调整及油品质量升级。 到 2025 年, 吨 原 油 加 工 能 耗 下 降 5% , 吨 乙 烯 生 产 综 合 能 耗 下 降 3. 5% 。 ( 牵头单 位: 市 经 信 局; 责 任 单 位: 市 发 改 委、 市 政 府 国 资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加强 “ 两 高一低” 项目全过程监管,实行项目准入前联合审查,严禁未批先 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节能审查,拟建在建项目全面达 — 5 — 到能效标杆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达到能效标准先进值以 上。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统计局) ( 四) 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 运 输 体 系。 优 化 交 通 运 输 结 构,降 低 交 通能源消耗。 大力发展水路、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加快推进枢纽 协同。 “ 十 四 五 ” 期 间, 集 装 箱 铁 水 联 运 量 年 均 增 长 15% 以 上。 (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2. 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加快推进交通工具转型 升级,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 大力推广新能 源 汽 车,大力推动 氢 燃 料 电 池 商 用 车 示 范 运 营。 到 2025 年,新 能 源 汽 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50% 以上。 ( 牵头单位:市 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市 商 务 局、市 公 安局) 3. 加快 绿 色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改 造。 推 动 新 建 大 型 交 通 枢 纽 设 施( 建筑) 按 照 二 星 级 及 以 上 绿 色 建 筑 标 准 建 设。 实 施 既 有 枢 纽 设施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码头岸电设施改造,提升城市公共交通 基础设施电气化水平。 到 2025 年,实现港口泊位配备岸电设备全 覆盖,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达到 30% ,港口作业船舶岸电使 用率力争达到 100% 。 (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 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 境局,武汉供电公司) ( 五) 实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 6 — 1. 加快建设管理模式低碳转型。 将绿色低碳指标纳入用地规 划条件和项目立项审查,在城市更新行动中推动建设项目绿色设 计、绿色施工、智能建造。 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 建 筑 标 准, 城 镇 新 建 居 住 建 筑、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水 平 提 升 至 72% 。 ( 牵头单位:市 自 然 资 源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市 住 房 和 城 市 更 新 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 2. 促进可再生能源建 筑 规 模 化、多 元 化 应 用。 促 进 建 筑 太 阳 能一体化应用,推动工业余热、太阳能等多元化应用,提高建筑终 端电气化水平。 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 ,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 。 ( 牵 头单位:市自 然 资 源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责 任 单 位: 市 发 改 委、 市 经 信 局、市机关事务局) 3. 强化建筑低碳节能运维管理。 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耗信息 公示制度,逐步实施重点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推动市政基 础设施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 建设局、市机 关 事 务 局;责 任 单 位: 市 发 改 委、 市 住 房 和 城 市 更 新 局、市生态环境局) 4. 推进绿色低碳乡村 建 设。 加 快 推 进 绿 色 农 房 建 设,开 展 农 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灶具等设施 设备。 加快农村 电 网 建 设, 提 升 农 村 用 能 电 气 化 水 平。 ( 牵 头 单 位:市自然资 源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责 任 单 位: 市 发 改 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汉供电公司) ( 六) 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 7 — 1. 加强低碳零碳负碳 技 术 攻 关。 推 进 风 光 水 火 储 多 能 互 补、 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燃料电池、智能建造等低碳技术研究,加快 生态

pdf文档 【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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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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