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文件 苏科资发〔2024〕40 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24 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 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 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实施,我 们编制了《2024 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 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4 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按照源头减碳、 — 1 — 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和数智控碳四类专题组织项目。 1.源头减碳专题。针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源头减 碳路径,围绕绿氢、风电、储能、高碳燃料清洁利用等重点领域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能源系统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 撑。 2.过程降碳专题。针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污 降碳需求,重点围绕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废弃物高效低碳 利用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技 术支撑。 3.末端固碳专题。针对我省自然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的技术 需求,重点围绕生态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持久性增汇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提升碳汇空间潜力提供技术支撑。 4.数智控碳专题。针对我省重点行业产品应对国际贸易“碳 障碍”的需求,重点围绕碳足迹认证、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等方 面开展应用示范,为我省产业链、供应链绿色重构提供技术支撑。 二、组织方式 本专项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市、县(市)科 技局,国家、省高新区科技局审查并推荐;省属单位申报项目由 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申报项目由本单 位审查,单位推荐(盖法人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在宁部省属 普通本科高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40 岁以下 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 2 — 2/5,并在规定的限额内推荐。项目采取“揭榜挂帅”和竞争择 优等方式组织。 1.关于“揭榜挂帅”项目。项目申报不占申报名额,项目 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不受在研限制。申报书须覆盖该指南方向中所 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通过“里程碑”考 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采取“项目+课题”的形式组织实施,每个项目设置课题,其中 至少有 1 个课题为省内企业承担,同一单位只能承担 1 个课题, 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 500 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 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 位要跨地区整合创新资源,形成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 的强强联合,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参与申报, 由项目主管部门作为其主管部门。 2.关于竞争择优项目。苏南各设区市最多推荐 5 项(含县、 市、区、高新区的申报指标),苏中、苏北各设区市最多推荐 3 项(含县、市、区、高新区的申报指标);省产研院最多推荐 3 项;非在宁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家可申报 2 项, 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不占地方推荐指标;在宁部省属 普通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家可申报 2 项,由项目主管部门审 查推荐,不占地方推荐指标。对于实施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 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相对集中的科技示范项目,积极探 索采取“业主制”组织实施,由省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各推荐 1 项。 — 3 — 三、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 号)、《关于进 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 科监发〔2019〕3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 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 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 科研失信记录或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 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 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 行为的,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 作出相应处 理。 2.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 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但申报“揭榜挂帅”“赛马” 制项目不受此限制(有在研“揭榜挂帅”“赛马”制项目的企业 除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 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但申报“揭榜挂帅” “赛马”制项目不受此限制(有在研“揭榜挂帅”“赛马”制项 — 4 — 目的项目负责人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196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 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4.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 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 取消立项资格。 5.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 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 企业联合申报。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并提供自 筹经费配套承诺函。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 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江苏省碳达 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22〕 3 号)等有关要求,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 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 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 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7.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 5 — 行)》(苏科监发〔2020〕135 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 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 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 8.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 计函〔2017〕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 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 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 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 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 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 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 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 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9.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 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 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 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 — 6 — 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 号)要求,对因“打招 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 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 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 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 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 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 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 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 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 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 市龙蟠路 175 号。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 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4 年拟立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 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 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 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 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 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 — 7 — 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3.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17:3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 17:30,逾 期不予受理。 4.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张辉,咨询电话:83611856。 5.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朱鸭梅 辛欣 李旭 红,咨询电话:025-85485923 85485831 85485920。 附件:2024 年度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指南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 年 3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8 — 附件 2024 年度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源头减碳专题 本专题针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源头减碳路径,围 绕绿氢、风电、储能、高碳燃料清洁利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 术攻关,为我省能源系统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1001 高效规模化绿氢制备关键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风电/谷电等对高弹性、大功率电解制氢系 统的需求,开展宽功率适应性的高产气量电解水制氢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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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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