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青海省数据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数〔2024〕11 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第 28 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数据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 年 3 月 21 日 青海省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青海高原资源能源优势,推动绿色电力向绿色算力 转化,主动承接“东数西算”“东数西存”“东数西训”,打造立足西部服务 全国的青海绿色算力基地,因地制宜推动绿色算力成为青海省的重 要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绿电支撑 1.绿电保障。依托青海清洁能源资源优势,绿色算力产业用电实 现 80%以上绿电用能保障。实行双(多)回路供电,提供安全可靠稳 定的电力供应。 2.绿电价格。对绿色算力企业执行青海省绿电价格,并长期保持 绿色算力企业用电价格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3.绿电溯源。为绿色算力产业提供绿电溯源服务,确保每一度电 可追溯。支持绿色算力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为企业参与碳排 放市场交易提供技术支持。 二、产业培育 4.项目投资补助。为支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对新建、扩建 数 据中心及绿色算力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实际建成的标准机架数和购 买算力设备实际投资额,按照投资金额比例不超过 10%予以奖补。 5.发展人工智能。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 工智能+”行动,打造省级绿色算力产业试点示范区、示范企业、示 范工程。对提供算力服务的人工智能企业,按照服务情况给予奖励 支持。支持企业和单位租用我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给予不 超过租用费 20%的算力券激励。对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不超 过投资额 20%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对在青开展人工智能基础大模型 训练、行业大模型训练的项目,予以重点奖补支持。 6.推动电算融合。创新电力算力协同机制,开展算力电力 联合 调度协同试点,在绿色算力产业领域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支持鼓 励“沙戈荒”大基地项目与绿色算力产业项目协同开发。 7.拓展应用场景。培育“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推动数据与各行 业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推动数字青海建 设,在数字政府领域开放一批应用场景,在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 地”建设、天文气象等特色领域形成一批数字赋 能典型应用,打造多 领域应用生态体系。对入围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试点示范工程 的项目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8.数据开放共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健全完善政务数据供需 对接机制,推动青海省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数据产权、流 通交易、收益分配等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数据 资产化进程,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和价值化。 三、金融支持 9.绿色贷款。对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 版)》的绿色算力产业项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优惠利率给予融 资支持。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 政策工具。 10.基金债券。依托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吸引 和撬 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算力产业。鼓励绿色算力产业链企业发行 绿色债券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将有一定收 益、能够实现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且符合发行使用要求的大数据 中心专项债券项目,在满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相关要求的前提 下,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11.企业上市。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辅导,提升绿色算力企业 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算力相关企业上 市、挂牌融资。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 的绿色算力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积极推动科技型、成长型绿色算 力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推动初创型、创新型绿色算力 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四 、科技创新 12.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绿色算力领域科技小巨人企业给 予 100 万元的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绿色算力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 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每年 200 万元的建设与运营经费支持, 支持期限不超过 5 年。 13.绿算科技攻关。组织实施一批绿色算力等人工智能产业重大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 解决绿色算力产业创新技术难题。支持相关机构和企业探索开展一 体化算力网调度试点,支撑跨算力中心计算任务调度,实现算力、 算法及软件资源统一管理。 14.碳价值实现。支持绿色算力企业开展绿色算力服务低碳认证,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积极探索绿色算 力与碳交易、碳汇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树立绿色 算力品牌形象。支 持相关机构或企业探索建立绿色算力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五、人才引育 15.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 大数据产业学院或人工智能产业学院,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合作 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相关领域人才岗位技能培训。依托“西部之 光”访问学者项目,选派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 有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国有企业等开展访 学研修。 16.人才引进。鼓励支持绿色算力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海省“昆 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对直接引进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执行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的相关政策,并享受住房保障、配 偶就业、子女教育、项目申报、经费支持、职称评审等方面待遇。 六 、营商环境 17.项目备案审批。将绿色算力企业开办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 范围,为绿色算力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实现开办 流程最优化。对绿色算力产业项目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为 绿色算力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提供简 便快捷审批流程, 绿色数据中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定实行环评豁 免。支持绿色算力企业新增用能需求,绿色算力企业非化石能源消 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 18.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自主防护能力,拓展西宁 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应用支撑能力,构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平合。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根据监管要求对重要和核心数据实 行精准严格管理。依法打击危害网络和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保障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 本《若干措施》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 14 个厅 局联合印发的《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青发改高技 〔2023〕175 号)同时废止。《若干措施》由青海省数据局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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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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