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 信息公开表 (2021 年度核查) 一、技术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39396429N 法定代表人 董旭辉 注册资金 3000 万 办公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 1 号 A 座 10 层 联系人 周才华 联系方式(电话、 email) 18600601936 zhouch@mepcec.com 二、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内部质量管理措施 CEC制定了碳核查业务质量管理手册,包括《项目管理制度》、 《人员能力 管理制度》 、 《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不符合及纠正措 施处理制度》 、 《公正性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8项内部管理制度。 公正性管理措施 CEC 制定了《公正性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组织层面、项目层面三个层 级对人员、项目实施公正性管理;同时,CEC 成立了独立于自身的公正性 管理委员会,监督 CEC 的机构运行。 不良记录 无 三、核查工作及时性和工作质量 序号 重点 排放 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组织机 构代码 核查及时 性(填写 及时或不 及时) 核查质量 (如符合要求填写符合,如不符合要求,简述不符合的具体内容) 1 重点排 放单位基 本情况 2 核算 边界 3 核算 方法 4 核算 数据 1 吉林省重点企业 核查(31 家) 及时 符合 2 浙江核查(46 家) 及时 符合 3 宁夏复查(18 家) 及时 符合 4 河北核查(28 家) 及时 符合 5 辽宁核查(28 家) 及时 符合 6 山东核查(31 家) 及时 符合 7 山西核查(41 家) 及时 符合 共出具 223 份《核查结论》 。 其中:223 份合格,0 份不合格,合格率 100%。 附: 1. CEC 碳核查业务质量管理手册 2. CEC《2021 年度公正性自查报告》 1 5 质量控 制和文件 存档 6 数据质 量控制计 划及执行 7 其他 内容 附件 1: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碳核查业务质量管理手册 编制人:薛靖华 批准人:张小丹 发布时间:2016 年 1 月 实施时间:2016 年 1 月 修订时间:2021 年 4 月 2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障全国碳核查业务工作实施质量,CEC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手册,包括碳核查 业务项目管理制度,人员能力管理制度,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不符合及纠正措 施处理制度、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制度,公正性管理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等,以保障 CEC 能 够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地开展碳核查业务工作。 2. 碳核查业务质量管理程序编制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 19 号)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 气候〔2014〕63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 〔2015〕1024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6]57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2017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 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 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2019〕71 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受核查方名单报送相关 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 号) “关于印发《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 入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受核查方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 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0〕3 号) 《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 号)及附件 1: 覆盖行业及代码、附件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13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 10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 号) (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6)《中国镁冶炼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 4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2920 号) (1)《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 (2)《中国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 10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 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1722 号) (1)《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其他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5)《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6)《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喝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7)《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8)《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9)《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国家碳市场帮助平台专家问题解(http://114.251.10.23/China_ETS_Help_Desk/)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 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 号)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4 3. 碳核查业务项目管理制度 3.1 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 CEC 碳核查业务工作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公平、诚实守信、认真专业的进行,有效 地执行和完成碳核查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碳核查业务的职责、工作流程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 CEC 碳核查业务项目实施的管理。 3.2 职责 岗位 项目碳核查业务职责 保障实施碳核查业务的各项资源 报告签发 碳核查业务质量经理 碳核查业务质量控制 气候事业部部长/副部长 审核碳核查业务报告 客户及信息管理室 签订合同 选派碳核查业务组 编制文件评审要点 编制现场核查要点 编制核查相关辅助工具及模板 组织项目准备与实施 选派技术评审小组 编制技术评审要点 组织评定碳核查业务报告 实施并完成碳核查业务任务 编制报告 报告上传/提交 实施碳核查业务报告内部技术评审 总经理 项目实施管理室 质量保障管理室 碳核查业务组 技术评审组 3.3 碳核查业务实施流程 3.3.1 合同签订 客户信息管理室负责对委托方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受核查 方所属的业务领域、CEC 的审核资源等。申请评审结果经部长批准后签订碳核查业务合同。合 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力和责任、碳核查业务费用、合同的解除、赔偿、仲裁及其他相关内容。 3.3.2 碳核查业务准备 (1)核查安排 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实施管理室按照委托方(包括但不限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 综合考虑核查任务、进度安排及所需资源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适当的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 (2)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 5 项目实施管理室选派具有专业能力、与委托方及受核查方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具备碳核查业 务实施能力的组长和组员组成一个或多个碳核查业务技术工作组,开展如下工作: ——实施文件评审; ——完成《文件评审表》提出《现场核查清单》的现场核查要求; ——提出《不符合项清单》,交给受核查方整改,验证整改是否完成; ——出具《核查结论》; ——对未提交排放报告的受核查方,按照保守性原则对其排放量及相关数据进行测算。 碳核查业务技术工作组至少由 2 人组成,人员能力需满足《人员能力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碳核查业务技术工作组应至少有一名支持相关专业领域/方法学的专业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省级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碳核查业务实施进度安排和组成有特定要求时,此要求应优先得到满足。 项目实施管理室将碳核查业务任务通知发放给碳核查业务技术工作组和质量保障管理室,质 量保障管理室收到任务通知后及时组成独立的技术评审小组。技术评审小组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备在温室气体核算、自愿减排项目审定或核查、ISO14064 企业碳核算、节能量审计等项目中 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项目核查活动的技能。 组长收到任务通知后应及时与委托方/受核查方建立联系,请委托方/受核查方在商定的日期 内提交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等证据资料。 组长根据委托方/受核查方的所在行业领域、工艺流程、设施数量、规模与场所、排放特点、 碳
碳核查业务质量管理手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5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于 2023-06-15 13:57:1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