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户用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用户):{{用户姓名}} 乙方:{{项目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项目公司 证件号码:{{用户身份证}}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项目地址}} 注册地址: {{项目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用户手机号}} 电话: {{项目公司电话}} 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各条款的内 容,特别关注您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签署本合同将视为您已经确认并 愿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有意愿在屋顶安装户用光伏电站项目,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拥有光伏电 站产品及相关设计、安装、管理、运营的专业服务能力。甲、乙双方同意利用 各自资源优势,按照“合作开发、利益共享”模式共同进行电站开发合作。甲乙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并按照《中华人民 1 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光伏电站信息、价格、用途及期限 1.1 电站信息 【电站介绍、电站基本信息,各家根据情况填写】 1.2 甲方使用乙方产品在甲方屋顶安装、并网、运行户用光伏电站 (以下 简称“电站”),合同总价【价格金额】,支付方式【双方协商】。并网方式为 【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合作期限为【协商确定】年,产品安装完成 且并网发电之日为收益计算起始日。 1.3 合同到期前 30 个自然日内,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下述【从下方选 择】方式继续开展合作: (1)双方延续本合同,合同延续【协商确定】年,收益方式按照【协商确 定详细合作方式】方式分配。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 【其他详细合作方式】 二、收益分享与支付 2.1 甲方根据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电站备案申报,并 2 依本合同约定享有本项目电站收益。鉴于乙方具有电站项目专业技术优势,甲 方同意在电站并网后,由乙方全权负责电站运营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基于责任、风险以及报酬一致的原则,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分享电站收益,电站 剩余收益作为乙方的电站运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收益按 【月/季,或其他 周期】支取,在当期初支取上期收益。 【收益情况根据各家情况填写,包括但不限于电站产生的电费收益、绿电 碳排放收益及其他各项收益】 2.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作期限内电站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运营、 维护管理。运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不能保 障甲方权益或者侵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主张更换运营、服务单位。 2.3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从以下选择】 种方式进行电费收入划转。 (1)甲方应在乙方指导下,在乙方指定的【银行 /金融平台】开立收取电 站各项收益的唯一结算账户。该账户属无实体银行卡的电子账户,兼具有收入 和划转的功能。为了结算上的便利,甲方同意委托第三方机构将电网公司汇付 的电站收益自动划转至乙方账户,乙方按照第 2.1 条约定将甲方收益支付至甲 3 方【指定银行/平台】的账户,剩余电站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可自由支配动用 甲方自有账户中的款项。 (2)甲方将电网公司汇付的电站收益按照第 2.1 条约定将留存甲方收益, 剩余电站收益支付至乙方 【指定账户】 。 (3)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更改、注销结算账户,不得将该结算账户更 改、挂失或进行任何其他操作。 2.4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双方未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 电站所获的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电站产生的电费收益、绿电碳排放收益 及其他各项收益)按照本合同第 2.1 条甲方收益、乙方收益的方式进行支付。 若任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且未在双方协商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的,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收益)。 在合作期限内,若因电网公司结算系统(平台)升级或置换、电网公司和 政府对发放电站收益有相关要求等任何情况导致结算账户需要变更的、或者国 家政策对电站有其他相关收益发放的,甲方有义务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相应手 4 续,乙方予以配合,相关款项应按照本合同第 2.1 条约定进行结算分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电站设备采购、安装、运行、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电站安装在甲方 的屋顶。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以下约定: 3.1 甲方确保电站安装屋顶所在的房屋是其合法拥有的,未设定任何抵押 或第三方权利等,不存在权利负担或权利瑕疵,并将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房 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如不能提供的,需签署房屋 产权承诺书。在未与乙方就处置光伏电站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前,甲方不得将房 屋及电站出售、抵押、或设置相关权利质押、第三方权利等。如有前述行为, 需经乙方事先同意,并确保买方或第三方权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义务。 3.2 电站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电站安装完成并网后,甲方如欲购买电 站享有电站全部收益,应与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购买合同。购买价格为【根据 各家情况填写】,本合同自购买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 3.3 本光伏电站项目以甲方名义申请备案、审批及并网验收等各项手续, 5 乙方应予以配合;若甲方要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代为办理的,则甲方应 按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其身份证、房产权 属等审批所需的各项材料。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并网(包括但不限于未配合提 供相关材料、房屋权属纠纷),视为甲方违反本条款,按照本合同 4.2 条款承 担违约责任。 3.4 由于电站安装于甲方自有房屋的屋顶,甲方应尽合理的保管及安全 防护义务,确保电站安全并避免损失,甲方发现电站的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 乙方。如电站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毁损、灭失的,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 如电站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配合乙方提 起保险理赔。电站停止发电期间,双方不分享收益;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站 毁损灭失,视为甲方违反本条款,按购买价格赔偿乙方。 3.5 甲方不得自行挪动、更改、拆除、损坏电站,也不得未经乙方同意 而进入电站区域。如因甲方擅自挪动、更改、拆除、损坏或接触电站,或甲 方未经乙方同意而进入电站区域导致任何甲方或第三方的任何人身伤亡或财 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影响电站发电的,由乙方负责修理, 6 甲方应承担相应修理费用,同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当期分享收益中扣抵相应修理 费用,修理期间的发电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当期分享收益中扣除, 甲方当期分享收益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修理期间发电损失的,从甲方后续分 享收益中扣除;如不能修复电站的,视为甲方违反本条款。 3.6 甲方不得关停电站、拉闸或对电站进行操作,不得阻碍或不配合乙 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对电站进行安装调试、后续维修、运维,不得有在电 站上晾晒衣物、遮挡或其他减少电站发电收益的行为,如有前述行为,应按 照电站理论发电量可获得的收益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甲方收益部分的损失 由甲方自行承担。 3.7 甲方如需翻新、扩建房屋或搬迁的,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协商, 甲方应在翻新、扩建后提供符合电站安装条件的屋顶,拆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且只承担一次;如需安装于原屋顶,翻新扩建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且该时段 内,甲方不享受任何收益。如甲方超过 6 个月不能提供合适屋顶安装电站的, 甲方不享受任何分享收益,还应赔偿乙方电站收益损失。如因天气、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 6 个月内完成翻新扩建的,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7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8 如电站安装所依附的房屋或房屋宅基地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甲 方应立即告知乙方,提供政府的相关文件及政府补偿的意见,鉴于本电站系乙 方为甲方专门定制,甲方选择并接受如下第 【 】项补偿方案,乙方予以认 可: (1)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购买价格购买电站,电站价格明细【 此处需 附 价格计算公式或说明 】,支付时间不晚于电站拆除日,甲方付清购买价款 后政府补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申报电站价值,并要求征收、 征用、拆迁部门支付补偿款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协助甲方与相关部门协 商补偿事宜。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与相关部门达成补偿合同,均不影响甲方按 照本款约定支付购买价款的义务。 (2)甲方与乙方相互配合申报产品及电站价值,积极争取政府补偿, 甲方享有电站部分补偿款的 10%,乙方享有电站部分补偿款的 90%,但电 站产品仍归乙方所有。(若甲方选择本方案的,则甲方须同时履行①全权委 托乙方参与本产品与政府处理补偿事宜,并按照乙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并提 8 供相关文件,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电站与甲方房屋或房 屋宅基地一起申报政府补偿;②在甲方未获乙方书面通知关于电站补偿已经 与政府达成合同之前,甲方不得单方与政府达成电站补贴合同 ; ③ 甲方关于 电站与政府达成的任何补偿合同,均须经乙方书面认可;④若最终关于产品 的补偿款以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购买价格,与购买价格等值按上述比例分享, 高于购买价格部分,甲方与乙方按 【 50%,或协商确定】分享;⑤如甲方 履行前述全部义务,乙方同意如最终未取得政府补偿,不追究甲方责任;若 甲方违反上述任一义务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以本合同约定的购买价 格向乙方购买产品并在产品拆除前或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清价款)。 (3)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 3.9 自电站安装之日起 造成甲方屋顶、遮挡出现破损漏水的,乙方按 【双方协商确定】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3.10 乙方应确保电站施工和运维过程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乙方应按 合同约定提供电站,并保证其施工过程、产品质量以及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 准要求,保证按乙方质保书提供质保服务。 9 3.11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负责电站的勘察设计、电站的安装调试、 电站运营维护、远程监测、安全管理等工作,相关工作需符合国家和行业相 关标准要求。合作期限内,乙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了增加电站的发电 效率有权对电站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并保证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12 如因继承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本合同效力及于继承人。如 因遗产分配或其他原因将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同 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3.13 在本合同项下甲方享有权益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对本合同电 站产品或权利进行转让或者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第三方权利负担或者进行 其他处置,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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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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