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沪浦发改能源〔2024〕342 号 ━━━━━━━━━━━━━━━━━━━━━━━━━━━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 2024 年碳达峰碳中和 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 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 2024 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已 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浦东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4 年 4 月 9 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9 日印发 -1- 浦东新区 2024 年碳达峰碳中和 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 2024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 二十大绿色发展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 战略决策,以及上海市关于“双碳”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浦东新区 2024 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 年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总体考虑和目标 (一)总体考虑 2024 年,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 要求,对照上海市 2024 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 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和《浦东新区碳 达峰实施方案》的八大任务、六项保障措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推进各领域绿 色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节能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坚定走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2024 年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降碳计划目标是:力争完 成市下达的新区单位增加值能耗(考核口径1)同比下降 5.3%的 目标任务,完成市下达的产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改、建筑节能、 1、农业;2、除百千外工业;3、十四五发放配额的 IDC、5G 基站、其他既有数据中心;4、建筑施工业;5、 批、零、住、餐等其他三产;6、居民生活。 1 -2- 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工作任务。 2024 年全区节能降碳主要目标 全区及各领域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 工 业 公共建筑 公共机构 节能低碳目标 责任部门 力争完成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 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下降 5. 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4% 区科经委 行业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达到合理 区商务委、区教育局、 值比例达到 90% 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 行业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达到先进 健康委、区金融局 值比例达到 40%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率不低于 15%)10 万平方米以上 区建交委 既有超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 能耗下降 1%以上 区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碳排 放)下降 1% 区府办(机管局) 区级机关单位人均能耗(碳排放)下 降 1.2%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不断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1. 推动新区碳达峰政策体系文件落实落细。持续推动落实 《浦东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制订 2024 年碳达峰碳 中和及节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编制 2024 年节能低碳专项资金 使用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安排,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 部门:区发改委、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将“双碳”工作 相关指标纳入各管理局(管委会)、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 -3- 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目标分解、 考核评价和结果应用。(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3.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 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合理设定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重点 用能单位 2024 年能耗“双控”目标下达和 2023 年重点用能单位能 耗“双控”目标评价考核。更新公布综合能耗 2000 吨-5000 吨标准 煤节能监控单位名单,引导节能监控单位加强用能管理。(责任 部门:区发改委、区科经委) 4. 推进碳排放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和上海碳市 场区级工作。继续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常态化编制,完成 2023 年度浦东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报告和能源活动、工业 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以及废弃物处理五大 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分报告。积极参与市级碳普惠体系建 设。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二)加快能源领域低碳转型 5. 继续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年内新增光伏 装机容量 15 万千瓦以上,全面排摸全区光伏屋顶资源,分解下 达新区 2024 年光伏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政策配套和考核责任落 实,建立完善光伏建设推进机制,在工业、公共建筑、交通、公 共机构、农业等多个领域实施“光伏+”专项行动,有序协调推进 重大光伏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国资 -4- 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机管局、各管理局(管委会) 、各镇) 6. 积极构建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新区分布 式供能有序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推动发展低成 本、高安全的储能技术。开展电网建设计划管理和专项检查。配 合市级部门推进深远海风电、外高桥一厂煤电升级改造等市级重 大能源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科经委、区 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保税区管理局、相关镇) (三)推动工业领域低碳转型 7. 推进工业节能重点项目。继续实施工业节能“百一行动”, 推动工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新材料对既有项目实施节能技改。持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加强 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和重点用能单位落后机电淘汰,推进 10 家企 业开展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引导企业合理运用能源审计和节能诊 断结果,确定改造方案,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进节能项目 20 个。 (责任部门:区科经委) 8.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绿色制造专项宣贯、 培育,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 绿色供应链、零碳工厂”等示范企业,展示新区工业企业绿色低 碳发展成果,树立示范标杆效应。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和零碳 制造试点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浦东新区节能减排先进性 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完成 10 家绿色制造示范 -5- 单位创建。 (责任部门:区科经委) 9. 继续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康桥工业园区、合 庆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及上 报,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加速培育绿色再制造、节能环保、资源 循环再生利用等特色产业,持续推动方案落地实施。 (责任部门: 区科经委、区发改委、张江管理局、康桥镇、合庆镇) 10.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 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重 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约束,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 和的“两高一低”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 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科 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11. 不断提升数据中心能效。发挥节能减排专项和技术改造 专项资金牵引作用,鼓励存量互联网数据中心进行绿色升级改 造,指导相关互联网数据中心应用光伏、储能、新型制冷供冷及 先进存储能技术手段等进行绿色升级,提升智能算力供给能力和 能效水平。原则上不支持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责任部门: 区科经委、区发改委) (四)促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 12. 高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推动北蔡楔形绿地 B 片区、张家浜楔形绿地 A 片区创建上海市 -6- 绿色生态城区试点,以及前滩商务区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绿色建 筑集约发展效应。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 等高品质建筑试点建设,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2 个。继 续强化绿色建筑现场监管,进一步提升新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 平。 (责任部门:区建交委) 13. 加大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装 饰装修项目节能改造要求,通过对陆家嘴等重点区域排摸、调研、 诊断各楼宇用能情况,有计划地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探索研 究区域成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方案,为其他区域的节能改 造积累经验做法。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 100 万平方米, 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 于 10 万平方米。 (责任部门:区建交委) 14. 积极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装配式建 筑应用推广。按市相关政策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 住房)、外环内新建普通商品房全装修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全装 修住房、装配式整体建筑的关口,在土地出让前明确要求,并写 进土地出让合同。 (责任部门:区建交委) 15. 持续推进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楼宇端能耗监测 系统维护工作,不断提高上传数据质量水平。加强运行管理,提 高区平台运维机构、联网建筑维保单位和楼宇业主(使用人)的 日常管理水平,提高楼宇上传能耗数据质量和系统运行效率。完 -7- 成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10 栋、能耗公示 10 栋。加强对物业服 务企业节能降碳工作的指导,切实降低既有建筑能耗。(责任部 门:区建交委) 16.加大商业旅游建筑能效管理。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推动 新区纳入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名录的商业单位开展国家绿色商场 创建,完成 6 家绿色商场创建。推进 20 家绿色餐厅创建。开展 大型商业建筑对标达标,在百货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餐饮、 旅游饭店等多个业态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创建百货购物中心和大 型综合超市能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能效标杆。(责任部门:区 商务委、区文体旅游局) (五)推进交通领域低碳转型 17. 推进交通装备低碳升级。加快推进区属公交、出租服务 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2024 年计划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 442 辆, 至 2024 年底新能源车辆占比达 94%。(责任部门:区建交委) 18. 构建低碳设施体系建设。完成周浦公交停车场及 16 号 线周浦东枢纽站充电桩 2 个项目建设并投运启用,推进三林环外 公交停保场充电桩建设程序,公交车充电服务能力达到 2608 辆 以上。完成公共(含专用)充电桩指标 2600 个。 (责任部门:区 建交委) 19. 构建低碳城市交通体系。加快轨道交通站点 50 米范围 公交站点衔接,完善慢行网络 3 处,打造慢行空间 2 个,提升慢 -8- 行设备品质 5 项,创建慢行示范区域 1 个。(责任部门:区建交 委) (六)推进区域绿色发展 20.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围绕“十四五”全面建成并开放 三林、碧云和森兰楔形绿地的目标,重点推进环内楔形绿地、环 上公园改造提升、三林外环外生态绿地等项目建设。配合推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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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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