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 齐 康 目 录 一、碳核算概论 二、《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介绍 三、《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介绍 四、《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介绍 一、碳核算概论 核算目的不同 核算方法不同 碳核算种类 碳核算 区域 既有企业 欧盟企业 企业 项目 新建项目 全国企业 减排项目 上海企业 产品 出口产品 供应链要求 碳核算种类 区域碳核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生态环境部 2020年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 2006) 碳核算种类 企业碳核算 全国企业 非二氧化碳排放 24 + 上海企业 欧盟企业 二氧化碳排放 《欧盟温室气体排放 监测和报告指南》 10 国际标准化组织 碳核算种类 碳核算 减排项目 产品 出口产品 供应链要求 ISO 14067 199 2013.3-2016.11 第一~十二批 《欧盟产品和组织碳 足迹监测和报告指南》 《PAS 2050:2008 商品 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 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 国家发改委印发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st(2013): 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 国家发改委印发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nd(2014): 1、《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 国家发改委印发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rd(2015): 1、《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2、《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3、《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5、《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6、《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7、《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8、《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9、《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上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 上海发改委2012年印发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1、《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0号) 2、《上海市电力、热力生产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1号) 3、 《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2号) 4、《上海市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3号) 5、 《上海市有色金属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4号) 6、 《上海市纺织、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5号) 7、《上海市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6号) 8、 《上海市航空运输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7号) 9、 《上海市旅游饭店、商场、房地产业及金融业办公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 改环资[2012]188号) 10、 《上海市运输站点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9号) 核算工作流程 (1)确定核算边界; (2)识别边界内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类别及气体种类; (3)选择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公式; (4)收集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5)将收集的数据代入计算公式得到各个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6)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二、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介绍 指南框架 0 引言 1 范围 2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3 术语和定义 4 原则 5 边界确定 6 核算方法 7 监测 8 报告 3 术语和定义 3.1 温室气体 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水汽、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六种主要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本指南中的温室气体指二氧化碳(CO2),其他 温室气体暂不纳入。 (碳评中其他温室气体核算按照国家相关方法执行) 3.2 排放主体 指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3 报告期 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周期,一个周期为一年,与自然年一致。 3.4 监测计划 指由排放主体所制定的适用于下一个报告期内监测、核算和报告工作的计划性文件,文件包括温室气体排 放和边界确定、核算方法选择及数据获取等内容。(翻译过来,监测是指排放主体为获取与自身温室气体排放 相关的数据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监测计划的制订和监测的实施等) 3 术语和定义 3.5 直接排放 指排放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一般包括燃烧排放、过程排放、散逸排放。 本指南中直接排放仅指燃烧排放和过程排放。燃烧排放指有氧燃烧放热反应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排放指 工业生产中除燃烧排放以外的、由化学反应或物理变化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他温室气体在使用过程会存 在一定散逸排放) 3.6 间接排放 指排放主体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该部分排放源于上述电力和热力的生产。 3.7 CO2清除 指由排放主体产生的但被直接作为原材料(或产品)使用或未排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可能外供或注入地 下?) 3.8 活动水平数据 主要包括能源活动中能源的消耗量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消耗量、产品或半成品产出量等。(能耗消耗量: 物质量or热值量?) 4 原则 核算原则: 完整性 排放主体的核算应涵盖与该主体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排放。 (不能多也不能少,可与项目的能审环节作对照) 一致性 同一 报告期内,核算方法应与监测计划保持一致。若发生更改,则应与本指南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与行业内类似项目核算方法宜保持一致,特别是既有扩建项目) 透明性 排放主体应采用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核查机构可以验证的方式对核算和报告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进行 记录、整理和分析。 (相关数据的获取尽量使用第三方来源数据) 真实性 排放主体所提供的数据应真实、完整。 经济性 选择核算方法时应保持精确度的提高与其额外费用的增加相平衡。 在技术可行且成本合理的情况下,应提高排放量核算的准确度达到最高。 (相关参数采用测试数据时要考虑成本。以及对于那些监测成本较高、不确定性较大、且贡献细微 (排放量占企业总排放量的比例<1%)的排放源,可暂不核算) 5 边界确定 排放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以企业法人为边界,包括与其生产经营 活动相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包括燃烧(生物质 燃料燃烧除外)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具体核算边界按照其所在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确定。 碳核算 第一要素:确定边界!确定边界!确定边界! 核算边界(范围):哪些排放源纳入核算 生产设施纳入,外部物流等辅助生产设施纳不纳入? 转供电纳不纳入? 生产运营上下游纳不纳入? ……… • 排放源相关设施是否属于项目建设内容 • 排放源设施是否由项目投资主体拥有,排放相关生产运营 过程是否由投资主体控制 • 排放是临时排放还是长期排放 对于全国碳市场企业的碳排放核算等问题,国家生环部专门设有“百问百答”(620个 问题),对于碳评可参考 边界确定-以电力、热力行业为例 按照本市行业方法学,核算范围包括其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其中,直接排放是指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和供热机组等生产系统燃烧消耗煤炭、柴油、天然气 等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间接排放指排放主体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发电和热电联供机组的核算范围仅包括直接排放,供热机组等核算范围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注:化石燃料燃烧不包括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移动源、食堂等其他设施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对于掺烧化石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仅统计燃料中化 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 与国家方法学有所差异,国家核算边界包括发电设施(主要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 统和除尘及脱硫脱硝等装置的集合)相关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但国家对于食堂等环节的排放业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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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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