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文件 机场协会发〔2022〕25 号 关于印发《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各部门: 为保证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以下简称“双碳机场” 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评价相关环节的规范性、有效性,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依据《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 机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了《运输机场碳排放 管理评价(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 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本《实施细则》予以印发。 此通知。 - 1 - 附件: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 “双碳机场”评价)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秘书处 - 2 - 2022 年 6 月 21 日印发 附件 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 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以下简称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评价相关环节的规 范性、有效性,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 依据《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 “双碳机场”评价)管理 办法(试行)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双碳机场”评价组织管理机构、 申请单位、现场审核机构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机场协会是“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 机构,机场协会成立“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 称“评委会” )作为评价工作的指导实施机构。评委会设主 任 1 名,由机场协会理事长担任;副主任 1 名,委员 7-9 名, 分别由机场协会、机场协会相关分支机构、机场有关领导, 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人数原则上为单数。主要职责如 下: (一)指导、监督“双碳机场”评价工作; (二)审定“双碳机场”评价相关重要管理制度; (三)审定“双碳机场”评价结果; - 3 - (四)审定“双碳机场”评价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评委会下设“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 室(以下简称“评委办”),作为评价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评 委办设在机场协会秘书处标准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制度、计划及相关文 件; (二)组织实施评价申报、申请受理、资格初审、现场 评审、结果公示及整体宣传推广等活动; (三)负责现场审核机构、现场审核员、评审专家的日 常管理; (四)负责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五)参与现场审核工作; (六)完成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评委会下设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 作为评价工作的专业支持机构。专家组原则上从机场协会专 家库中抽取,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 5 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为评价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二)负责对现场审核工作进行评审; (三)负责提出评价结果建议; (四)完成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现场审核机构(以下简称“审核机构”)作为评 价工作现场审核的实施单位,经遴选确定,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现场审核方案及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现场审核; - 4 - (三)进行相关数据核算,并编制现场审核报告; (四)配合完成评审相关工作。 第三章 第七条 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包括:评价启动、评价申请、资 格初审、现场审核、专家评审、星级确定、结果发布等。 第八条 评价启动。 机场协会每年发布“双碳机场”评价工作通知,明确当 年度评价工作安排。 第九条 评价申请。 申请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 1)。 第十条 资格初审。 评委办受理评价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 出具初审意见并向申请单位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内容如下: 1.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申请单位三年内是否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且被认 定为重大污染事故; 3.申请单位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第十一条 现场审核。 (一)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初审后需选定审核机构,审核 机构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单位应选择通过机场协会遴选的审核机构; 2.申请单位不得与审核机构存在资产和管理的关系; 3.申请单位不得与审核机构共享管理人员。 - 5 - (二)审核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完成现场评审工作: 1.实施审核 5 个工作日前,向申请单位提交审核方案及 审核计划,同时向评委办备案; 2.审核组成员应至少包括 2 名机场协会认可的“双碳机 场”评价现场审核员; 3.审核机构应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查看、材料收集、会 议、人员访谈等形式开展现场评审工作; 4.审核机构应组织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会议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报审核方案及审核计划; (2)确认现场审核中所需获得的资源和设施,以及现 场审核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3)做出与保密、公正性和廉洁从业有关的承诺等; 5.审核机构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组织召开末次会议,会 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报审核总体情况; (2)宣布初步审核不符合项并提供整改通知单; (3)宣布现场审核初步结果; 6.审核机构应在现场评审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评 委办提交审核报告(详见附件 2)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电 子版) 。报告中涉及数据核算部分应按照《运输机场二氧化 碳排放核算方法》(详见附件 3)进行测算。 (三)评委办应视情派员参加现场审核工作,并对审核 机构及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 6 - 第十二条 专家评审。 (一)评委办应于年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对现场审 核报告进行汇总整理; (二)评委办提出评审专家组组成建议,发出专家评审 通知; (三)专家评审以会议形式召开,申请单位、审核机构 应参加会议; (四)专家评审最终结果以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超过出 席专家人数三分之二票数为通过。 第十三条 星级确定。 (一)专家评审后,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年度评价 工作情况汇报,确定评价结果; (二)评委办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 第十四条 评价结果发布。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机场协会正式发布“双碳机场”评 价年度结果,并颁发评价星级证书,证书有效期 3 年。 第四章 审核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参与“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审核机构应满 足下列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经营要求,取得法人 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应具有国家或地方批准的碳排放核查机构资质; (三)应有民航业碳排放核查、碳排放管理咨询等相关 工作业绩(具备民航局或机场委托的“双碳”项目业绩的优 - 7 - 先考虑); (四)应具有 5 名(含)以上经机场协会专项培训合格 的机构专职审核员; (五)有符合“双碳机场”评价要求的组织结构、质量 管理制度、公正性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等; (六)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 第十六条 机场协会应按照资质要求及年度评价工作计 划对审核机构进行遴选,对通过遴选的审核机构予以认可和 公布。 第十七条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现场审核员应满足下 列要求,并取得现场审核员证书: (一)应具有国家注册认证审核资质或从事过碳排放管 理相关工作; (二)应经过机场协会专项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三)应每年按时完成机场协会组织的复训,且 3 年内 至少完成 1 次“双碳机场”评价现场评审工作; (四)应受聘于通过遴选的审核机构,且不得多于 1 家; (五)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从业记录。 第十八条 机场协会应与通过遴选的审核机构签订管理 协议,并对其实施有效管理。 (一)机场协会每年对审核机构进行复评并公布名单; (二)审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整改: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评价规则、指标的; 2.未对评价过程作出完整记录的; - 8 - 3.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从事评价活动的。 (三)审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审核机构 资格: 1.所属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影响评价公正性、独立性的; 2.出具虚假数据、报告或不实结论的; 3.未经允许将评价结果或相关数据资料向其他未获得授 权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的; 4.出现第十八条第(二)款有关情形且未按要求完成整 改的。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标识管理 “双碳机场”评价标识以多彩、舞动的银杏 叶为主体,融合以跑道和昂首起飞的飞机元素,充分体现绿 色、中国、机场三种特征;分别以枫叶橙、麦芽黄、天空蓝、 珊瑚蓝、春芽绿五种颜色代表“双碳机场”评价一至五星等 级。 图 1“双碳机场”评价标识 第二十条 该标识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机场协会 统一发布标识的标准规格。 第二十一条 标识的使用应符合《商标法》规定。 - 9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评委会对“双碳机场”评价工作整体过程 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双碳机场”评价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 和社会公众监督,评委办负责受理相关投诉,组织调查并反 馈调查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机场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 2.“双碳机场”评价现场审核报告模板 3.运输机场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 - 10 - 附件 1: “双碳机场”评价申请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星级 □一星级 申请类型 □初次申请 单位简介 (应包含:行政隶属关系、机场规模情况、业务量情况等) 申请星级指 标符合情况 □二星级 □三星级 □保留级别 □四星级 □五星级 □升级 (应从制度、行动、绩效三个维度简要说明)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三年内未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且未被认定为重大污染 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在“双碳机场”评价过程中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都 将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初审意见: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公章) 日期: 共 X 页,本页第 X 页 - 11 - 附件 2: “双碳机场”评价现场审核报告 申报单位: 评审机构: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制 年 - 12 - 月 日 基本信息表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职责部门 邮箱 申报星级 申报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量(tCO2) 吞吐量 审核结论: -建议授予星级情况; -碳排放管理情况: 三个维度的审核结论(机场应对碳排放管理情况从三个维度进行简要说明) 制度 行动 绩效 -工作亮点及其他建议说明 审核组长 日期: 审核组成员 技术复核人 日期: - 13 - “双碳机场”评价现场审核报告框
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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