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CCER、绿证、绿电— l 概述 l 碳交易 目录 l CCER l 绿证与绿电 l 绿证绿电与碳交易 l 绿证绿电与CCER 概述 l 2017年2月,绿证交易制度正式实行; l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 l 2021年9月,绿电交易试点投入使用。 至此,在3060战略部署下,中国新能源电力领域形成了 绿证交易机制、CCER交易机制、绿电交易机制 三种机制并行的格局。 三种交易机制本身都是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双碳政策”的市场手段,其在规则上彼此独立,却又在政策 目标、实施范围等方面相互关联。 概述 碳交易与CCER、绿证、绿电交易共同服务于中国碳减排 l 绿证、绿电、CCER交易制度解决能源结构调整问题,促进清洁能源发电企业提高收益; l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解决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增大传统发电企业的减排压力,实现低碳电力。 碳交易制度-机制 碳交易机制如图所示,政府赋予考核主体碳排放配 额: l 当考核主体的碳排放量高于碳排放配额时,需要 从碳交易市场购买配额; l 当考核主体碳排放配额有盈余时,盈余配额可通 过碳交易市场出售。 碳交易机制主要由碳配额、碳排放量、碳交易量3部分组成。 碳交易制度-运行机制 我国碳市场运行机制主要有配额管理机制、CCER抵消机制、MRV管理机制和碳价调控机制。 ü 一是配额管理机制。 碳配额发放主要有两种模式:免费发放和付费(拍卖或者固定价格),以免费发放为主,付费占比较低。8家试点碳市场中 只有6家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配额发放(北京和湖北试点碳市场只有免费配额发放机制),全国碳市场则采取免费分配 的方式。 ü 二是CCER抵消机制。 除了配额之外,碳市场也可以采用CCER作为抵消机制,碳排放强度较高的控排行业可以选择购买更多的CCER抵消部 分碳排放,碳排放强度较低的控排行业和非控排行业也可以选择购买CCER后再次售卖给碳排放强度较高的控排行业。 ü 三是MRV管理机制。 为保证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中碳排放数据的质量,我国参照CDM体系建立了MRV管理机制,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 测量、报告和核查。 ü 四是碳价调控机制。 碳市场还设置碳价调控机制对碳价进行管理,以防碳价格波动过大,主要是对碳价涨幅、交易者头寸和交易量等进行 调控。 t ta ww w. we nk u. ta cc nw en 盘共享,加小编微信有优惠。 ku w. 载 三、欢迎加入文库会员,199 一年,399 终身。所有资料网 ta n 四、加入会员,可获赠价值 999 全网资源,影视,游戏,亲 ku .c c ww w. t 是网盘内容展示网站,可预览,可下 .c 二、52wangpan.top ww w. 子 见面礼:B 站最全收费类课程合集: cc 自取地址 :https://www.aliyundrive.com/s/7tXbEop6K5G u. en ww www.203060.vip c nw en ku 资料的文库网站 http://www.tanwenku.cc/ a ww w. .c c 一、双碳文库是一个地产人建立的专业的分享碳达峰碳中和 碳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碳交易机制在调控 企业节能减排方面 发挥着重要作用。 碳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碳市场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ü 第一阶段,2002-2012年,通过《京都协议书》建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s) 参与国际交易。 ü 第二阶段,2013-2020年,我国各个碳排放交易试点依次开展,除配额交易外,还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 排量(CCER)抵消碳排放,建立国内核证减排市场。但由于CCER呈现出自愿减排交易量少、个别项目不 规范、供需不平衡等特征,于2017年3月被暂停项目备案,存量CCER仍可在市场交易。 ü 第三阶段,2021年至今。2021年7月16日建立全国碳排放市场,目前仅覆盖电力行业,年覆盖二氧化碳排 放量约45亿吨,是全球目前规模最大的碳现货市场。 碳交易制度-现状 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约期末,交易不活跃。 全国碳市场。 l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始交易,至2023年1月末,累计成交额104.9亿元,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额约95.8 亿元。 l 全国碳市场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约期末,11/12月配额成交量分别占总成交量的13%/70%。 l 首期履约期结束后,碳市场进入平淡期,交易意愿降低,交易量大幅回落。 试点碳市场。 广东、湖北和深圳碳市场的交易金额处于市场前列,北京、上海碳市场则是处于中游水平,重庆、天津和福建碳市场的交 易金额处于较低水平。 CCER交易制度 作为碳市场抵消机制、 用于会议等的碳中和。 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对抵消上限、项 目时间限制、项目地域限制和项目类型限 制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 CCER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京都议定书》 第一阶段使命完成 《巴黎协定》 阶段开始 l 《京都议定书》形成以清洁发展机制(CDM)——欧盟主导,以共同减排机制为主的三个机制之一。 l 2012年12月31日完成第一个承诺期阶段性(2008~2012年)使命 l 在CDM机制下,UNFCCC-EB向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领发的经过指定经营实体(DOE)核查核 (CER)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 l 2012年12月31日后进入《巴黎协定》阶段(2016年11月4日生效) l 目标:全球升温控制在2℃,争取1.5℃ l 要点:自主减排,自主贡献,定期报告(5年一盘点) l 到2020年1月,我国经UNFCC-EB批准的CDM项目3764个,签发减排量10.93亿吨,占全球54.39%,均为全球第一。 2012年12月31日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CDM项目受阻,一度明存实亡,当前虽然欧盟一些企业买 CERs抵销EU-ETS配额,也不被持久看好。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 l 2011年,北京、上海、深圳等7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对标CER,在相应试点地区进行交易,CCER逐渐 机制酝酿 酝酿出雏形。 CCER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01 l CCER的全称:China,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中文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碳信用产品 l 国内主要的碳信用产品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上主要的碳信用为《京都议定书》 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 02 l CCER衍生于京都议定书下的CDM机制 l 与CER类似,CCER机制依然是一中抵销机制,用以抵销国内排控单位的碳排放配额(CEA),是碳排放市场的 一个补充机制 03 l 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点击下载全文及解读)定义,CCER是指 “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04 l 随着欧洲经济低迷及《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结束,CER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价格不断下跌,最低只 有几分钱欧元每吨二氧化碳减排单位,严重背离成本价值逻辑,我国参与国际CDM机制因之受限,为 寻找出路和与《巴黎协定》有效衔接-纳入我国自主减排体系,我国开始筹建国内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 CCER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起步 l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 点击下载)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建立了CCER交易机制与项目流程。 建设 l 2015年,国家发改委正式上线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平台。 暂停 l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暂缓受理”公告,由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 等问题,暂鳢受理备案申请,但不影响已备案的CCER参与交易。 整改 l 2018年,国家发改委将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转交给国家生态环境部。 CCER交易制度-发展历程 l 2022年12月,国际金融论坛(IFF)全球年会上,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中国还 要不断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同时争取尽早重启中国CCER市场。 重启 准备 l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斤发布公告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建议。 l 2023年6月29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在6月例会上表示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 排CCER交易市场。 l 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CCER重要节 点 绿证与绿电交易制度 配额制+绿色证书 绿电交易 ü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衍生机制; ü 绿证交易2017年7月正式开展; ü 目的是用市场化方式替代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 ü 中国尚未展开真正意义上的强制性绿证交易; ü 中国绿证市场表现低迷; ü 证电分离 仅可取得绿证。 ü 2021年9月,绿电交易试点投入使用; ü 目的是用市场化方式替代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 ü 交易相对活跃; ü 证电合一 购买绿电可以取得电能使用权、绿色电力消费凭证 和绿证。 绿证与绿电交易制度 与碳交易类似,绿证交易也是在政府指导下通过市场发挥作用。 ü 政府向新能源发电企业发放绿证,使其除参与电力市场外,也可以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 ü 政府对发售电企业或区域用户的电量中绿电份额进行强制规定,不满足配额要求的企业/用户需要从绿 证交易市场购入绿证。 绿证与绿电交易制度 电力交易机构依据绿色电力交易结算结果等信息,将绿 证由发电企业划转至电力用户,绿证划转后用户不得再 次出售,确保绿色环境权益的唯一性。 绿证的核发标准为1个绿证对应1MWh结算电量。 电力交易机构同步为电力用户提供绿色电力消费凭 证,记录绿色电力交易申报、合同、执行、结算、 绿证划转等信息,具体流程见图→ 绿证与绿电交易制度 企业购买绿色电力主要有三种途径: ü 参加电力直接交易,如签订绿电PPA(即无补贴的可再生购电协议)等; ü 购买国际认证组织签发的绿证,主要有I-REC和APXTGR,或者认购国家核发的绿 证,用于抵扣企业使用的非绿色电力份额; ü 投资自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通过自发自用获得绿色电力。 综合企业购电成本、消费认证便捷性等多种因素,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将成为企业购买绿色电力的重要途径。 绿证与绿电交易制度 国内绿证GEC和国际绿证I-REC的对比→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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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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