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开挖分选治理技术导则 (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 东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2023 年 10 月 前 言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山东省生活垃 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 广泛征求意见,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 9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要求、 资料要求、技术要求、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及安全管理、应 急管理、信息化管理。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 城建设计院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和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 四路 488 号,邮政编码:250021,电话:0531-83130897,电 子邮箱: sdscjsjy@sina.com )。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 防治中心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淄博市沂源县城乡环境服务中心 枣庄市峄城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临沂市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编单位: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群峰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太仓金马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烟台栖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山东地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照市五莲县王庄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孙大朋、肖梦梦、秦贞君、刘玉旺、陈 娟、 韩秀梅、杜振锋、林惠雨、赵 静、张成斌、 李 涛、曹满举、李 健、张海东、窦颖慧、 聂荣飞、于胜欣、程金鹏、胡浩波、赵 磊、 陈衍兵、田大鹏、曲 浩、杨立明、周兴福、 杨有田、刘 泉、任相鑫 主要审核人:周善东、杨建武、左绍辉、刘娜娜 目 录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3 3 基本要求 ........................................ 4 4 资料要求 ........................................ 5 5 技术要求 ........................................ 7 5.1 分选车间建设 ............................... 7 5.2 堆体开挖 ................................... 7 5.3 贮存与运输 ................................. 8 5.4 分选物处置 ................................. 9 5.5 项目验收和场地恢复 .......................... 9 6 环境保护 ....................................... 11 7 劳动卫生及安全管理 ............................. 13 8 应急管理 ....................................... 14 9 信息化管理 ..................................... 15 1 总 则 1.0.1 为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填埋 场库容腾退工作,提高开挖分选作业标准,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山东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开 挖、分选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开挖分选工作除应符合本导 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导则的编制依据如下: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4)《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 15618) (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6889) (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 (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 (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1 (10)《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 176) (12)《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13)《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 年 9 月 30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过) 2 2 术 语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6889)相关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 3 基本要求 3.0.1 项目实施前应确定垃圾体量和流向,明确分选产 物运输路线等内容。 3.0.2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实施计划,制定区域及单元开挖计划。 3.0.3 垃圾分选车间应密闭且配套相关环保措施,分选 规模应根据垃圾体量、施工周期、现场可利用空间、后端设 施处理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3.0.4 陈腐垃圾开挖作业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控制需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5 规范场区台账管理,重点做好垃圾分选量、渗滤 液处理量、各类分选垃圾处置量、车辆运输信息等全过程台 账管理。 4 4 资料要求 4.0.1 项目开始前,应收集生活垃圾填埋场原水文地质 勘查报告、可研批复、竣工(施工图)设计、环评批复、竣 工验收、环保验收报告;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生活垃圾进出场台账、填埋气体导排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 建设及运行资料及地下水检测报告等。 4.0.2 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应包括(不限于):垃圾场 位置、占地面积、堆体高度、已填垃圾总量、运行时间、防 渗层结构、渗滤液导排设施、填埋气体导排情况、垃圾堆体 及调节池内渗滤液水位、防洪及排水设施、垃圾堆体边坡稳 定性等。 4.0.3 根据填埋场防渗层的完整性检测和地下水、地表 水、大气环境等检测结果,掌握场区及周边环境现状。 4.0.4 应对填埋场进行全场测绘,包含填埋区、调节池、 渗滤液处理区及附属建筑、道路、场内空地等内容。 4.0.5 应对填埋垃圾进行成分分析,包括轻质物、无机 渣砾、腐殖土、金属、含水率、热值等数据资料。 4.0.6 根据调查资料,应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地制宜确定合理可行的治理工艺方案; (2)确定整治工程处理规模,各分选物类别、数量及 5 去向,垃圾渗滤液处理量及去向等; (3)明确开挖过程中轻质物、腐殖土等贮存和覆盖方 案; (4)确定整治工程总费用; (5)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4.0.7 开挖分选整治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 过后方可执行。 6 5 技术要求 5.1 分选车间建设 5.1.1 车间选址应满足堆体开挖分选工作需求。 5.1.2 分选车间应配备降尘、除臭、杀虫灭害等设施, 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配备污水收集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可建 设全封闭分选车间。 5.1.3 分选生产线宜采用多条生产线。 5.1.4 分选车间根据需求配备滚筒分选机、磁选机、风 选机等节能环保设备。 5.1.5 分选车间内应设置硫化氢、甲烷、氨气等气体检 测、报警、监控系统。 5.1.6 分选车间宜预留垃圾进料、各类分选物料所需的 贮存场地。 5.2 堆体开挖 5.2.1 开挖前,应对可能失稳的垃圾堆体和自然边坡进 行边坡修整或支护;填埋场边坡稳定验算分析应符合《生活 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 176)中 6.4 的 要求。 5.2.2 根据工程规模、填埋区地形、堆体稳定性等建设 条件确定开挖单元尺寸,并对开挖现场硫化氢、甲烷等有毒 7 有害气体检测。 5.2.3 开挖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段、分区模式, 合理控制作业区域,施工准备、作业高度和坡度、堆体覆盖 方式等内容可参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中 12.1、12.2、12.3 的要求执行,进出场临时 便道宜铺设路基板。 5.2.4 因渗滤液积存、导排不畅造成垃圾堆体水位过高 的填埋场,应预先采取渗滤液抽排及处理措施。 5.2.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雨污分流,降雨时停止开挖并 有效覆盖作业面,做好雨水导排。 5.2.6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填埋场衬垫系统保护工作,不 应损坏衬垫系统。 5.2.7 垃圾进入分选系统前,宜进行晾晒,降低垃圾含 水率。 5.3 贮存与运输 5.3.1 贮存场地选址宜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 术规范》(GB50869)中 4.0.2、4.0.3 项的规定。 5.3.2 分选车间无法预留分选物料贮存场地时,应就近 设置临时贮存场,并应满足各类分选物料 7 天以上的周转 量,并配套防渗、渗滤液收集导排、雨污分流、气体浓度检 测等设施。 8 5.3.3 各分选物应密闭运输,物料装卸应在贮存场区内 完成;场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前应进行 冲洗,按指定线路行驶。 5.4 分选物处置 5.4.1 分选物应按照可燃轻质物料、腐殖土、无机渣砾、 金属等分类并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置。 5.4.2 可燃轻质物应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分选后 的可燃轻质物无机组分含量较高时应进行二次分选。 5.4.3 无机渣砾作建筑材料使用时应符合《土壤环境质 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要求。 5.4.4 腐殖土处置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作生态恢复绿 化基质用土时应满足《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要求, 作农用地土壤时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GB 15618)要求,作建设用地土壤时应满足《土 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运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时应符 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有关规 定及要求。 5.4.5 分选后的金属宜进行资源化利用。 5.5 项目验收和场地恢复 5.5.1 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填埋 9 场开挖治理方案及当地有关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5.5.2 开挖后的场地恢复应根据拟规划的用途由相关 方采取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 10 6 环境保护 6.0.1 开挖过程中应做好堆体覆盖、渗滤液收集处理、 除臭降尘、隔声降噪、环境检测等,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生 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要求。 6.0.2 作业区宜配备固
【规范】山东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开挖分选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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