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促 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工科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 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商务局、建设与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 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 号),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 小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有关 部门研究制定了《龙岩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龙岩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 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 号),按照《龙岩市碳达峰碳中 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 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进消费结构绿色 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为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创造高质量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 2030 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 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 成。 二、加快重点领域消费向绿色消费转型 (三)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 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生产、储存、运 输、加工有关政策标准,加强节约减损管理,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把节粮减 损、文明餐桌等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积极推行“N-1”点餐 模式以及“小份菜”“半份菜”等个性服务,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创新模式,不设置或 降低最低消费限制,减少食品原材料浪费。推动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等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就餐行动。加强公务活动用餐节 约。扩大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切实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发改委、 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粮储 局、城市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倡导绿色衣着消费。鼓励全市各类纺织服装企业积极引进先进适用 的绿色制衣装备技术,扩大绿色低碳服装供给。 鼓励全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采购带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 制服、工装和校服。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按需合理、适度购买衣物。支持企 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旧衣物回收点。(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 商务局、国资委、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发展装配式建筑。严格落 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广绿色家装,鼓励使 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绿色产品。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绿色交通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持续 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加快中心城区及县城公交车、快递车、物流车、 出租车电动化步伐。加快充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龙岩市地市 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e 龙岩”充电桩模块功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 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支持古田会址、土楼等景区,以及龙岩公路港、陆地港等 物流园区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支持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龙头骨干 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积极融入龙头骨干企业供应链,培育形成大中小 企业协同的完整产业链条。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 车。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推动共享单 车规范发展。(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 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绿色用品消费。 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提升“红 古田”“土楼农业”等特色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推广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更 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居等产品。推动电商平台和商超等流通企业设 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广龙岩绿色低碳产品。 有序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强化市场监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落实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 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文旅领域绿色消费。依托红色、客家、生态三大资源优势,打 响“红色古田·养生龙岩”品牌,推进文旅康养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我市 好山好水好空气优势,在武平、永定等地建立“康养飞地(职工疗休养)”“研学 飞地”。提升连城机场、龙岩动车站等游客集聚区域与重点景区景点交通转换条 件,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引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 式。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健康发展,严格限制林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 加强绿色旅游消费公益宣传,重点打造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武平国家 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永定龙湖生态文明实践基地,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 等践行绿色旅游消费。(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全社会提升 绿色电力消费。组织电网公司定期公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 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予以优 先保障。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 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国资委等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 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 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逐年提升公务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新 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绿色办 公,鼓励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鼓励 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加快推进节约型、节水型机关创建活动。(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资 委、政府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 (十一)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 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 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扩大绿 色低碳产品供给。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应用,提升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 重点领域智慧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积极推动永定文秀产业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建设,主动融入东南能源大数据中心共建共享。鼓励福建龙麟集团探索开展二 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 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 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 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供应 链试点,引导企业主动融入绿色供应链。推动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绿色创新 和转型,带动上游供应商和服务商生产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下游企业、商户 和居民自觉开展绿色采购。加快构建城市绿色配送网络,鼓励配送企业开展集 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 率先组织实施绿色供应链转型。(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委、邮政 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服务。 高标准推进龙岩现代物流产业园 等园区规划建设,优化提升龙岩公路港、陆地港等功能布局,大力培育动车物 流、高铁物流、航空物流、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货运,促进物流贸易 提速增效、节能降碳。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运输。 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创新绿 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 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 2025 年全市电商快件基 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力争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7.5 万个。(市发改委、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十四)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有序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 享经济,鼓励闲置资源共享利用。鼓励盘活永定废弃矿山、江山兵工厂遗址等 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集中流转经营。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 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化措施,激 活二手车流通市场。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 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 通。鼓励二手车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市发改委、公安 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废旧物资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再生资 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加工处理园区“三位一体”回收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互 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支持供销 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 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以永定、上杭为重点开展一批城 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示范试点。依托上杭蛟洋、连城朋口等化工园区化学原料、 政策、环保设施优势,支持扩大锂电回收产能。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 机动车、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 行为。加快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
【政策】龙岩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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