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交流探讨 主讲人(Lecturer) :陈春荣 时间(Date):2023年5月 陈 中国防水协会总工委员会委员 春荣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地下专委会委员 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东方雨虹控股副总工程师、华东区总工程师 17 防水行业 工作 年 13 东方雨虹 技术工作 年 目 录 CONTENT 01 前述 02 内容解读(分类、设计、验收) PART 01 前述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1.1、发布公告 重要信息: 1、《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5030-2022。 2、具体实施日期:2023年4月1日 3、此规范(下文简称强条)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强制性工 程建设规范!!! 4、强条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 性条文同时废止。 5、用全文强制性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强条为“最低的要求” “最高的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1.2、重要作用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具有强制约束力(底线要求) 1.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2. 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3. 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 4. 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5. 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6.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 规定为准。 PART 02 内容解读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1、编制框架——目录 1 总则 4.2 明挖法地下工程 5.4 建筑屋面工程 2 基本规定(重要改变部分) 4.3 暗挖法地下工程 5.5 建筑外墙工程 3 材料工程要求(重要提升) 4.4 建筑屋面工程 5.6 建筑室内工程 3.1 一般规定 4.5 建筑外墙工程 5.7 道桥工程 3.2 防水混凝土 4.6 建筑室内工程 5.8 蓄水类工程 3.3 防水卷材与防水涂料 4.7 道桥工程 6 验收(判定标准调整) 3.4 水泥基防水材料 4.8 蓄水类工程 7 维护 3.4 密封材料 3.5 其他材料 4 设计(做法方案提升) 4.1 一般规定 5 施工(进场资料) 7.1 一般规定 5.1 一般规定 7.2 管理 5.2 明挖法地下工程 7.3 运维 5.3 暗挖法地下工程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1、编制框架——基本逻辑对比 1.1 与现行规范的对比 防水设计工作年限 5年质保期 建筑重要程度 工程防水 类别 防水等级 材料选择 防水道数 防水目标 环境类别 防水等级 节点构造 现行规范编制框架 防水做法 材料选择 防水道数 节点构造 新规范编制框架 防水做法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2、重大变化——设计工作年限 条文:2.0.2 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说明: 1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1、防水设计工作年限 :防水工程在设计工作年限内,需要在没有大修的条 2 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 件下满足正常使用性能和功能。对防水材料耐久性及施工等提出了高要求。 3 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2、保修期满后,应对防水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防水工程达到设计工 4 桥梁工程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 作年限时应进行防水功能技术评审。 5 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内壁防水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10年。 地下工程 屋面工程 室内工程 桥梁工程 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 ≥20年 ≥25年 ≥桥面铺装设计工 作年限 ≥10年 ≥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防水设计 工作年限 特别重要 (如博物馆 、图书馆、纪念 馆、展览馆、挡案馆、和特 别重要的实验室):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50年 临时性建筑: 5年 100年 T/CCIAT 0042-2022《建筑外墙防水保温工程技术规程》3.0.5条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防水工程和保温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少于25年。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2、重大变化——设计工作年限(关于几种年限的对比) 保修期 设计工作年限 质量保证期 可靠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在 在规定的时期内,只需要进行正常的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进行赔 规定条件下长期保持原有性质而保证 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年限,防 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 偿保证的期限,赔偿人可能是:施工 安全正常使用的功能,能够长期保持 水是5年。无论是否产生损害,有质量 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建筑在正 商、生产商、保险公司等。赔偿可以 预期防水功能的能力,也称为耐久性, 瑕疵,就需要修复,是系统年限。 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 是直接损失,赔偿比例可能与年限成 通常用年限表示。包括:材料可靠性、 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是系统年限。 反比。一般少于产品的可使用年限或 系统可靠性。 实际使用年限可能更长。 可靠性年限。包括材料、系统。 强制性法规要求(合规) 设计要求(规范) 商业承诺(合同、保险) 产品理论寿命(试验、验证)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2、关于防水系统的耐久性能和可靠性 工程案例: 某重要工程 1959 年完工,1998 年进行防水维修,使 用材料:SBS Ⅱ型双面膜聚酯胎防水卷材。构造是基 层在施工期间采用 3 mm 卷材保护,屋面清理完成后, 喷涂 60 mm 聚氨酯硬泡,冷沥青玛 脂粘 3mm 卷材, 上面热熔 4 mm 卷材,表面地砖保护。2021年建筑功 能改造,拆除屋面,可以看到历经 23 年屋面卷材完 好无损,连膜面的字都依旧清晰(见左图)。 说明在工程保护状态下,合格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久性是能够保证的;多道叠合使用,防水系统耐久性提高,防水效果更好 资料源引自: [1]朱志远,朱晓华,王澜.防水系统的耐久性能和可靠性[J].中国建筑防水,2021(10):1-7.DOI:10.15901/j.cnki.1007-497x.2021.10.00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防水等级划分 工程防水等级应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两个维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防水∶Ⅰ类、Ⅱ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 I 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 二级防水∶Ⅲ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 Ⅱ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 环境类别 I类 II 类 III 类 甲类 一级 一级 二级 乙类 一级 二级 三级 丙类 二级 三级 三级 工程类别 Ⅰ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三级防水∶Ⅲ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 Ⅱ类、Ⅲ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甲类无三级、丙类无一级,乙类相对应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工程防水类别 1、根据工程防水重要程度,对不同工程部位,分为甲、乙、丙三类工程。甲类工程是表示重要的工程,即对防水要求高的工程。 2、“渗漏敏感”指渗漏水可能的造成工程使用功能达不到设计预期,物品、设备损坏,造成结构耐久性下降及形成安全隐患等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工程防水类别 1、根据工程防水重要程度,对不同工程部位,分为甲、乙、丙三类工程。甲类工程是表示重要的工程,即对防水要求高的工程。 2、“渗漏敏感”指渗漏水可能的造成工程使用功能达不到设计预期,物品、设备损坏,造成结构耐久性下降及形成安全隐患等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复 杂 的 外 界 气 候 环 境 防水工程必须要考虑外部水环境的情况,因地制宜。本次标准增加了工程防水使用环境 类别,根据不同工程和部位敏感的环境因素划分I、II、III类,从环境恶劣到环境良好。环境 越恶劣,防水工程越需要重视和加强。 2.0.5 工程防水施工环境类别为II类的明挖法地 下工程,当该工程所在地年降水量>400mm时, 应按I类防水使用环境选用。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工程类型 I类 地下 工程 II类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 地下结构板底标高 抗浮设防水位标 高与地下结构 高差H≥0m 板底标高高差H<0m Ⅲ类 — 屋面工程 年降水量P≥1300mm 400mm ≤年降水量 P<1300mm 年降水量P<400mm 建筑 工程 外墙工程 年降水量P≥1300mm 400mm ≤年降水量 P<1300mm 年降水量P<400mm 频繁遇水场合,或长 期相对湿度 RH≥90% 如卫生间、厨房、洗衣房、淋浴间、清 洗、清洁或需要大量用水的加工场所等 间歇遇水场合 如需要用水清洗的地面等 偶发渗漏水可能造成明显损失的场合 如可能存在设备管道渗漏的场合 室内工程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市政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工程类型 I类 II类 Ⅲ类 地下工程① (明挖法)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 地下结构板底标高高差H≥0m 抗浮设防水位标 高与地下结构板底 标高高差 H<0m — 道桥工程 严寒地区,使用化冰 盐地区,酸雨、盐雾等不良气候 地区的使用环境 除I类环境外的其他使用环境 一 冻融环境,海洋、除冰盐氯化物环境,化学腐蚀环境 除I类环境外, 干湿交替环境 除I类环境外,长期浸水、长期湿润环境, 非干湿交替的环境 市政 工程 蓄水类工程 当蓄水工程同时承受几类环境作用时,按环境作用等级较高的要求执行 注∶①仅适用于明挖法地下工程。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2.3、重大变化——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地下) 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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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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