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24 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节能函〔 2023 〕 5 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 发布时间: 2023-03-23 【大 中 小】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 〔 2018 〕 263 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粤财工〔 2019 〕 115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 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 2020 〕 25 号)等要求,为做好 2024 年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组织原则    2024 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仍将下放审批权 限到各地市,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我厅通知要求组织具体项目申报、 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树立“先 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权责对等 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支持范围及方式    2024 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主要支持在广东 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诚信经营、依法 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粤港清洁伙伴项目。不得支持 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 “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 https://credit.gd.gov.cn )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 予支持。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地市辖区内已 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 利用、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垃圾焚烧飞灰)项目。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 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完成固定资 产投资额的 20%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 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完成固定资 产投资额的 30% ,且上限不超过 2000 万元。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自项目原 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购地款和非生 产性交通运输车辆购置)。完工核算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时,应遵循发票金 额与付款金额从小原则。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存在获得我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单位(超过项目完 成期限 3 个月尚未完成验收,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不得申报。不得多头 申报和多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 (制造业)优越标志企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给予一次性 直接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 2022 年 7 月 1 日(含)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含)之间,项目总投资额珠三角地区不低 于 2000 万元(其中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粤东粤西粤北 地区不低于 1000 万元(其中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设 备投资不低于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20% 。单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应不低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0 万吨 / 年,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1 万吨 / 年 (梯次与再生利用可合并计算),或生活垃圾 5 万吨 / 年,或垃圾焚烧飞灰 3 万 吨 / 年。如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相关要求。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应是获 得 2022 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 (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已获得奖励的企业不再奖励。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开展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 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同一申 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 务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 ,电话: 020--88696500 )在线提 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 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具体项目申报情况,科学选择内部集体研 究、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加强项目审核和评审论证, 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 所有推荐项目均需进行现场审查,不得以书面摸底、建表等形式代替现场审查开展 项目入库储备。我厅将视情况对部分入库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二)报送项目入库信息。请于 6 月 10 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正式报送我厅 (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报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库储备项目申请报告(一式 一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附件 7 )及评审材料 — 2 — (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家签到表、专家评审意见等)、党组会议纪要等。 同时,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 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未纳入项目库且未在相关项目库管理系统完成录入的项目, 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我厅根据各地市项目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 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切块分配。按照“谁评审、谁 负责”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对项目 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 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 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 反相关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馈。   附件:    1 . 2024 年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 展)入库申请报告封面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项目基本情况表    4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    6 .二级项目申报绩效表    7 . 2024 年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 展)入库储备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3 月 23 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 020-83135807 ,邮箱: csk@gdei.gov.cn ) — 3 — 资料来源: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140411.html 附件 1 广东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 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 申请报 告 ( 2024年) — 4 —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申报资金类别: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二〇二三年 X 月 — 5 — 附件 2-1 企业基本情况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企业签章 资金单位: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 获得称号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 企业类型 职工人数(人) 码 其中:技术人员(人)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企业贷款余额 资产负债率 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利用废弃物 年份 废弃物类别 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 年度(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 利 润 2020年 □省外□省内 2021年 □省外□省内 2022年 □省外□省内 2020年 主要产品 数 量(万 来源地 2021年 (%) 产 品 产量(万吨) 产值 吨) 2022年 备 注 税 金 附件 2-2 企业基本情况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 企业签章 资金单位: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香港公司名称 隶属关系 企业获得主要 如:省或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称号 企业经营情况 主要产品 如:主要产品种类及其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资源、能源消耗水平 2020年 及生产能力 等。 2021年 销售收入 利 税金 润 2022年 企业参与粤港 清洁生产伙伴 参与伙伴计划时间、实施的清洁生产项目的基本情况。 计划基本概况 示范项目名称 实施项目的主 要成效 实施期限 主要经济效益 主要节能减排成效 附件 3 项目基本情况表 企业签章 资金单位: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开工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必要性 (地区、单位资源 消耗的现状、存在 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内容 建成后达到目标 (固体废物综合利 (注:必须注明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及实际达到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标情况等) 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润 新增税金 新增出口创汇 其他事项 注:此表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填写,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不需填写。 附件 4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节能循环经济工作管理架构,规章制度建设及 人员构成,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的成果。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建设背景、必要性、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情况、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等。 三、节能减排及综合利用效果分析 包括技术来源及先进性评价、解决的主要问题等。重点 分析项目实施前后,项目产生的资源综合利用等经济、社会、 环境效益评价。 四、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 建设过程及项目验收的具体情况(含开工、验收等关键 时间节点)。 五、其它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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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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