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 年)》,打造高 水平风电装备产业创新平台,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全省风电装备产业科技 创新能力,支撑风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定位与目标 (一)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 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合作,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 新型创新载体;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 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 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 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总体目标 以培育创建风电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围绕科技成果市场化、 产业化需要,优化制造业创新生态环境,显著提升风电装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为打造海南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供科技支撑。 2023 年,出台《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构建省 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体系。成立海南海上风电产业联盟平台,完成主体注册,健 全和完善运行机制,组建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专家委员会。“一园两基地”建 设初具规模,产业链集群效应凸显。 2024 年,以风电装备领域为突破,建成科研平台测试基地,至少形成 1 家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实体化运行,争取完成 2 项以上共性技术或行业标准, 初步形成风电装备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争取风电领域国家级创 新平台支持,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 2025 年,争取获得国家风电装备创新示范基地挂牌,适时申请风电装备国 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创新中心支撑下,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产业关 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海南风电”品牌建设成效明显,装备制造业整体素质大 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风电产业联盟平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1.出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办法。 结合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 总体布局,紧紧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完善省 级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出台《海南省制造业创 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快规范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认定 及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完 成时限:2023 年) 2.健全产业联盟平台运行机制。鼓励具有业界影响力的风电骨干企业牵头, 以资本为纽带,联合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发挥各自优 势,整合相关资源完成主体注册,成立海南海上风电产业联盟平台,并组建管 理团队。围绕区域性重大技术需求,成立研发团队和专家委员会,探索实现多 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 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 省民政厅,联盟企业成员;完成时限:2023 年) 3.统筹推进“一园两基地”建设。立足我省西部地区资源、区位、产业基础 等优势,发展海上风电装备产业,支持跨市县融合产业园区共建,统筹推进儋 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两位一体”协调发展,打造海南西部海上 风电产业园。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不同环节,结合区位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 推进建立互补分工的协调关系,助力风电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儋州 市、东方市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自 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限:2023 年) (二)培育建强创新主体,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4.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加快推进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城及深海装 备产业园建设,打造深海装备科研集聚区。推动风电装备企业积极创建技术研 究院、海上风电机组检测试验基地等技术平台。充分发挥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 (深海)、海南省深海技术创新中心等的创新驱动作用,助力海上风电装备产 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三亚市、临高县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 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盟企业成员;完成时限:2024 年) 5.培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风电产业联盟平台为基础,培育建设 风电装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联合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 形成“公司+联盟”等运行模式。并与本领域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 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争取获得 风电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 平台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联盟企业成员;完成时限:2024 年) 6.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并实体化运行,带 动风电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创新中心依托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对标认定标准加 大培育力度,力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 5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 30%。面向风电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跨行业融合性技术研发, 争取完成 2 项以上共性技术或行业标准,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 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 和改革委,联盟企业成员;完成时限:2024 年) (三)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海南风电”品牌 7.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畅通转化渠道,切实推动科研院所与产业端的 深度融合。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制度,在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间形 成知识产权协同创造、联合运营和收益共享。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机制和 专利许可转让制度,举办高质量的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争取实现至少 1 项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加强关键核心 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和保障风电 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联盟企业成员;完成时限:2025 年) 8.基本建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 量发展的标准,探索运行机制和模式创新,在风电装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基础上,对标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条件,补短板填空白,争取吸纳本领域 排名前十的若干家企业加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立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 营管理团队,建立稳定的运行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化运行。充分发挥各类主体 作用,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形成产学研用协同的 创新机制,基本具备升级为风电装备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条件,并适时提 出申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联盟企业成员;完 成时限:2025 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的专项协调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市县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行动计 划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任务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 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争取获得支持和帮助。(牵头单位: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儋州市、东方市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才支撑。建立灵活的人才培育与管理机制,加快培养风电装 备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 才,营造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氛围。加强产业链中高层骨干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引进,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 校围绕风电装备产业链发展重点需求,努力构建“以产兴教”、“以教强产”的产教 融合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 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 东方市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 施》(琼府办〔2021〕65 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或企业,依 法依规给予资金支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探索采 取企业主导、多方协同、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工 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儋州市、东方市等相关 市县人民政府) (四)加强创新交流合作。推进开放创新,加强创新中心在更高的层次上 与创新要素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科研企业等与国内外企业、机构 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打造、技术标准制定(修订)等领域开展实质性研发 与创新合作。支持风电装备企业,充分利用自贸港开放政策,吸引金融、信息、 人才、研发等创新要素流入,发挥自贸港的创新带动作用和便利化的投资贸易 规则体系,实现跨区域的产业合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 位: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儋州市、东方市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考核评估和指导落实。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制造业创新中心 的阶段发展目标开展相关考核评估工作。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跟踪、 分析和指导。(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学技术厅,儋 州市、东方市等相关市县人民政府) 资料来源:http://iitb.hainan.gov.cn/iitb/gjscy/202303/bab7e2473d874e5ebfa62019c548ee99.shtml
【政策】海南省风电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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