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 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环发〔2023〕8 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信局、 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城)建局、城管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 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能源局,武汉海关各隶属海关: 现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 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气象局 湖北省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中国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 “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和 15 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 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打好我省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治 理攻坚战役,切实提升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扬尘污染综合治 理、秸秆露天禁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环境监管执法等管理水平,做到“防污、 控污、减污、治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 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精准依法、标本兼治、协 同减排、联防联控,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 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快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服务我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 和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 2.6 万吨和 4.7 万吨,基本消 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国考城市重污染天数比率均值控制在 0.6%以内,PM2.5 浓度均值不高于 36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均值达到 86%以上。PM2.5 和 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 理水平显著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 增强。 二、工作要求 (一)坚决打好“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围绕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重污染天气、 臭氧污染以及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 货车污染“三大”治理攻坚战役(详见附件 1-3)。 (二)深入实施“六大”专项提升行动。针对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领域, 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 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重点涉气企业执法“六大”专项提升行 动(详见附件 4-9)。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为湖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抓统筹、市县抓落实”的攻坚 体系。组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专家组。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路线 图,明确时间、路径、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省直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细化 分解,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攻坚合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三 个一”日常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动态调度。各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 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参与 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建立与周边省份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 制,相邻市州、县域强化联动协作。 (三)加强重点帮扶。聚焦 PM2.5 和臭氧协同管控,紧盯重点源项、重点区域 和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驻点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 企业,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支撑作用,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技术、 送服务”。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的重要 内容,将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 核、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进不力、进度滞后、问题突出 的市县,统筹运用约谈、预警、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措施。 附件:1.湖北省重污染天气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2.湖北省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3.湖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4.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5.重点行业绩效提级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6.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7.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8.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9.重点涉气企业执法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附1 湖北省重污染天气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一、攻坚思路 聚焦 PM2.5 污染,以秋冬季(10 月—次年 3 月)为重点时段,着力打好重污染 天气消除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蓝天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因地 制宜、分区施策,结合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等重点区域不同污 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钢铁、焦化、建材、 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领域为重点,全面 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应对,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 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 持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 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长江经济带 绿色发展负面清单,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 依法开展专项规划环评,积极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坚决叫停不符合 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推进钢铁、 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 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扩能。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炼 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 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 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 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扩大供应侧非化石能源消费途径 及比重,2025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 20%以上。“十四五”严 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逐步减少。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到 2025 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达 25%以上。有序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2025 年全 省天然气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7%左右。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 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同气源的前提 下,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产业集群整合升级改造。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各地要进 一步分析产业发展定位,“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树立行业标杆,从生产工 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效水平、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加快我省钢结构、陶瓷、家具制 造、汽车维修等产业集群污染综合整治。对现有产业集群,推动制定专项整治方 案,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 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实施开发区绿色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循环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加强余热余压等资源循环利用, 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创建一批绿色工业园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污染源头治理行动 加快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有序扩展重点行业范围,优化绩效分级指标,加快实 施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提级。高质量完成钢铁行业(含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加 快推动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动低效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 提升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参 与) 持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 远距离供热示范,充分释放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 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 以下的燃煤锅炉,PM2.5 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 煤锅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确保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 工程造价,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应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行业标准设置抑尘措施。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严格秸秆露天禁烧管控。依法加强禁限鞭管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 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 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大气固定污染 源执法体系,建设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 联合执法。在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煤炭质量、柴油车(机)、油品质量、扬尘管 控等方面实施多领域、多源项、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储油库、加油站,以及钢铁、焦化、建材、 有色、医药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充分应用卫星遥感、热点网格、在线监控、 走航监测、用电监控等技术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 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各市州根据我省下达的“十四五”重污染天气比 率控制目标,结合自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和重污染天气成因,制定重污染天 气消除攻坚战任务措施,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建立与周边省份的大气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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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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