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 策,实现“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总 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 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 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金华市 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 筑全过程绿色化的总体要求,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 发展,推动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 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 的关系,统筹考虑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 维度,以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 建筑能效提升、推进绿色建造和绿色生活促进行动为重要抓手, 全面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市委八届三次全 体(扩大)会议提出的“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全 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金华篇章”奋斗目标和全市碳达 峰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 3 — 实事求是,统筹规划。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科学确 定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要求、碳达峰工作重点。建立碳达峰目标责 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实行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统 筹推进实现碳达峰目标。 因地制宜,分区推进。根据我市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 气候地理条件,提出分类指导的适应方案,选择的达峰路径及重 点任务清晰精准,提出的政策行动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分区施 策、分步实施,采取合理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适应行动。 法规保障,政府引领。健全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注重试点引 领,强化科技创新,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抓好新建建筑绿色低碳 节能标准提升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全面促进建筑业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广泛参与。树立绿色、和谐、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处理好发展和减 排、眼前和未来、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建立全社会绿色低碳共识, 吸引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事业。 (三)行动目标 2030 年前实现金华市建筑领域(含建筑业与公共建筑运行) 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水平大幅度提升; 绿色建造技术不断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发展;既有 公共建筑用能更加优化;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推动建筑领域 绿色低碳转型,为金华市高质量谱写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建设 新篇章做出贡献。 二、行动任务 — 4 — 为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主要涵 盖减少建筑能耗和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两方面,重点围绕新建建筑 绿色化水平提升、绿色建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公 共建筑绿色低碳改造、绿色生活 5 大领域,制定 15 项具体任务: (一)开展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行动,落实高质量建 设要求 1.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高质量发展。新建民用建筑 严格执行新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大新标准的宣 贯培训和执行力度,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拔)、规划许可、 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2022 年 2 月 1 日起,全市新出让(划拨) 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严格执行 75%设计节能率,从 新建建筑的源头上控制能耗和碳排放量。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市资规局) 2.加强规划管控和政府引领。结合建筑领域碳达峰路径,开 展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把绿色低碳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 具体的政策单元和建设用地中,纳入土地出让或划拔建设条件。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统筹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建设和区 域性示范工程打造,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及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 动,争创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引导和鼓励建 设单位积极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零) 能耗建筑认证,总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 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术,超低 能耗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 10%或近零(零)能耗建筑 1 幢。(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资规局、市发改委) — 5 — 3.强化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监管。强化绿色低碳节能建筑的 全过程监管,形成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联动监管机制。进 一步健全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将建筑碳排放评估纳入民 用建筑节能评估内容。推进民用建筑竣工能效测评和公共建筑能 耗动态监测制度,实现建筑低碳节能建设全过程闭环管理,优化 建筑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低碳节能设计要求。(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市资规局) 4.加强建筑领域减碳关键技术与转化应用。积极促进建设科 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我市实际的绿色低碳 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重点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近 零能耗建筑技术。围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积极推广围护结 构节能保温、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性能建筑设 备等关键技术。(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严格控制建设过程碳排放,推进绿色建造行动 5.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 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以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 建筑工业化。持续推广装配式建筑,到 2025 年、2030 年,城镇 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达到 35%和 40%。推进钢结构 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因地 制宜稳步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逐步提高商品住宅全装修覆盖 率。推动绿色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探索打造装配式 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 6.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筑材料企业申报绿 色建材认证,培育一批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的绿色 — 6 — 建材示范企业。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 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逐步提 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结合装配式建筑项目,推 动工业化内装部品发展,推广应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等集成式 模块部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 7.推动绿色施工。提升全市建筑项目施工水平,加强建筑工 地监管,落实施工扬尘与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广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 备的应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倡导建筑 垃圾就地利用,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 好型文明施工工地,鼓励争创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推动工程建设 全过程应用数字化图纸,逐步推进 BIM 设计和施工,提升建筑 业信息化水平。到 2025 年,力争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 100%。 (责 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促进建筑可再生能源 应用规模化发展 8.加大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 省相关文件精神和标准规范,在新建建筑中积极倡导和推广太阳 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热水和地源(水源)热泵等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严格按我省文件规定要求采取与建筑主 体相协调的可再生能源设备设施,应用规模达到规范标准,做到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到 2025 年、2030 年,力争城 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分别达到 8%和 12%。 (责 — 7 — 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9.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建筑一体化建设。新建居住建筑 应当按照省标准规范要求配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的 面积应满足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 标准》的要求。公共建筑和新建厂房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系统。 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加装屋顶 太阳能光伏系统,重点推进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 站等公共建筑建设屋顶光伏电站。到 2025 年、2030 年,新增光 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分别达到 18 万 kW 和 22 万 kW;到 2025 年、2030 年,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 率分别达到 30%和 5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电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 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10.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完善农房 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农村建筑中应用, 重点推进农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广使用高效照 明、灶具等设施设备,推广农村天然气利用,推动城市天然气管 网向乡镇、城郊村和中心村延伸,到 2025 年、2030 年,城乡居 民天然气气化率分别达到 40%和 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 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电业局) (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11.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既有公共建筑装修改造积 极推进节能改造,政府机关办公和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 政府投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改造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文 — 8 — 本中应当有节能改造专篇。鼓励老旧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提升改造,降低建筑用能需求;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空调、采暖、 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 水平。推广节能低碳新技术与新产品,及时淘汰低效能产品,鼓 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 2 级及以上的用能设 备。(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 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12.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 测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与省级公 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对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和信息共 享。逐步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碳排放限额管理,推动既 有公共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加快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 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五)开展绿色生活促进行动,营造绿色低碳良好氛围 13.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全市绿道建设统筹力度, 推进市域范围省级绿道互联互通,打造具有金华特色的品质绿 道。
【政策】金华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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