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22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 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工业园区为 工业碳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促 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为推进有关工作,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请督促指导你省(自 治区、直辖市)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园区按要求提交 2022 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见附件)。请汇总你省(自治 区、直辖市)相关园区建设评价报告(需加盖园区管理机构公章),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 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王帅   电话:(010)65645386   邮箱:wang.shua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2 号   邮编:100006   附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大纲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代章)   2023 年 5 月 11 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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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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