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 方案的通知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税 务局、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 行,云南电网公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工业 绿色低碳转型,扎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 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 年 8 月 7 日 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 署,加快推进云南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 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云南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相关 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锚定“3815”发展战略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 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工业发展全 局,着力转化绿色生态优势和能源优势为绿色低碳发展优势。坚持先立后破、 稳妥推进,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达峰为突破,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 数字化转型,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进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新型工业 化,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立足云南工业发展基础和清洁能源优势,统筹处理 好工业发展、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 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各州市、各行业和各领域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 先立后破、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 效率优先,源头控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用能结构和原 料结构,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加强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从源头控制和减少 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强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 装备攻关,大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低碳产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产业 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云南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市场主导,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 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激发市场主体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 动力。加强政策的引领作用,健全完善以节能减碳为导向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 合力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 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应用、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 技术装备工艺产品。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20 年下 降 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 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 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 征的现代工业体系基本建立。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 2030 年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四)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积极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 通过补链延链升链建链,推动绿色铝、绿色硅、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推动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加 快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质的高端产品。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 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科学评估新(改、扩)建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 类处置、动态监控。严肃查处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聚焦重点领 域,建立高耗能企业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新建、扩建项目要按照有关要 求,严格项目审批,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 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控制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 产能严重过剩或国家有明确规定要求严控新增产能的行业,严格落实国家产能 置换政策。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 综合运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常态化节能监察和环保执 法,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省发展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及产业链之间低碳协同发展, 提升产业绿色配套水平。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造纸 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实施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 体化、林板家居一体化。加强产业链跨地区协同布局,减少中间产品物流量。 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 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建设一批“产业协同”、“以化固碳”示范项 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充分发挥绿色能源优势 1.加快化石能源替代。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合理控制 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有序引导天 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鼓励锅炉(窑炉)采用生 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充分利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等替代燃煤供热。(省 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2.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医药、 烟草、食品等行业推广节能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电烤房等技术。开展高 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 1000°C 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加强电力需求 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加强用电设备电 效监测分析,大功率用电设备率先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3.强化工业绿色能源利用。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 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能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 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投资可再生能 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选用可再生能源。 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 新业态。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标能效标杆,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 色、数据中心等行业为重点,实施热力系统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 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等一批重大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加强电 炉短流程炼钢、铜铅锌富氧强化熔炼、全(富)氧燃烧、蓄热式燃烧、燃料替 代等重点节能降碳技术工艺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节能技 术改造,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能效水平。鼓励高耗能行业企业与高校、专业节能 服务机构深度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省发展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2.加快重点设备能效升级。鼓励电机生产企业通过创新关键材料、优化控 制算法、提升系统性能研发生产高效节能电机,推动企业加快电机更新升级, 推进电机节能认证和电机高效再制造。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快高 效节能变压器在可再生能源电站、轨道交通、数据中心、船用岸电、电动汽车 充电等新兴场景的推广应用。实施锅炉能效提升专项行动,推动高效节能炉排、 配套辅机、热网泵阀、储热器、能量计量系统等高效锅炉配套系统规模化应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工业企业能效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计划,建立节 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审查、能 耗在线监测管理。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重点项目能耗、电耗需求和碳排放情况。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完善中小企业能效合作服务机 制,引导中小企业应用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节能监督与管理。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等 用能领域,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 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完善节能监察机构人员配备,加大培训力度,培育专业化 第三方检验测试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提高节能诊断服务 水平和覆盖范围充分挖掘节能潜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 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1.建设绿色工厂。加大绿色工厂创建力度,提高重点行业、重点市州绿色 工厂覆盖率。加强已创建的绿色工厂试点管理,引导绿色工厂试点单位优先选 用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和设备,率先成为各行业“能效领跑者”。建设一批“超级 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加强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力度,推动工业基础好、 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化水平高的园区尽快纳入绿色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名单。引 导已经创建的绿色工业园区试点单位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园区循环化 改造,实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绿电 倍增”工程,构建完善园区内产业协同发展绿色链条。到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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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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