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按照国家绿色制造有关要求,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 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本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引导和支持 本市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培育绿色制造先进示范,并持续 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制造单位是指通过本市推荐并纳 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 工业园区名单管理的 有关单位。 第三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负责本市绿色制造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区 工业主管 部门负责本区域绿色制造单位的管理服务工作。第三方评价机 构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跟踪评价职能。 第二章 培育创建 —1— 第四条 建立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库。通过绿色诊断挖掘绿 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等潜力单位,符合条件的纳入培育库管 理,并作为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的主要来源。 第五条 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可通过自荐 或区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等方式积极申请纳入绿色制造培育库 , 并提交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绿色诊断评估报告。申报绿色供应链 管理企业应对照国家相关评价要求开展评价,报送评价材料, 并获得区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定期开展绿色制造培育单位征 集入库工作,对申请入库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 异议后纳入培育库管理,并适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 名单。 第三章 分级评价 第七条 建立绿色工厂分级评价机制。根据分级评价指标 及评分标准,对已入围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分级评价。根据企 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级别由低至高分别为 : 绿色工厂达标企 业、优质企业、标杆企业、领军企业。 (一)绿色工厂达标企业 , 应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且 得分不足 60 分。该类企业应进行绿色诊断,针对性实施绿色 化改造提升,并结合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绿色工厂复审评 —2— 价。 (二)绿色工厂优质企业,应 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且 得分在 60 (含) -80 分之间。该类企业应对标先进,适时开 展绿色诊断,进一步挖掘绿色提升空间。 (三)绿色工厂标杆企业,应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且 得分在 80 (含) -90 分之间。该类企业应积极应用先进适用 绿色低碳技术,持续保持绿色发展水平,力争进一步提升。 (四)绿色工厂领军企业,应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且 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 。该类企业应在绿色化、智能化、数 字化等方面保持领先水平,争做全国先进示范。 第八条 申请纳入绿色工厂培育库管理企业参照分级评价 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入库企业分级评价得分应达到 60 分。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九条 加强对已有绿色制造单位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 相关要求开展绿色制造单位绿色发展情况 动态管理工作。各绿 色制造单位应积极参与并配合动态管理工作。 第十条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绿色制造单位复审。复审 评价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保留其绿色制造单位资格。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将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 —3— 其绿色制造单位资格: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 (二)复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三)所在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四)提供虚假复审材料和数据的; (五)所在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绿色制造单位的; (六)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被列 入失信黑名单的; (七)其他体现绿色发展水平不符合绿色制造 单位要求的 情况。 第十一条 绿色工厂企业发生更名情况,应在办理相关手 续后 30 日内通过相关区工业主管部门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 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主营业务变更、厂区迁址等重大调 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日内通过相关区工业主管部门 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复审。 第十二条 因复审不通过被撤销绿色制造单位称号的,三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绿色制造 单位。因发生重组、主营业务变更 、 厂区迁址等重大调整被撤销绿色制造单位称号的,可重新申报 绿色制造单位。 第十三条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关注辖区内绿色制造 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诊断,鼓励指导企 —4— 业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督促企业不断强化环保、安全、质量等 方面工作。发现绿色制造单位出现经营异常、严重失信记录、 名称变更、法人主体变更、主营业务变动较大等情形,及时向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动态管理、分级评价及 复审评价情况,定期更新发布绿色制造单位名单。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绿色制造单位可在 项目申报、人才激励 、绿色金融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 鼓励绿色制造单位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开展智能化、绿色化、 数字化改造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可根据年度高精尖产业发 展资金安排,将绿色制造单位纳入高精尖资金优先支持对象给 予支持。各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对绿色制造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附件 北京市绿色工厂分级评价指标体系 最 序 高 领域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及计算公式 号 分 值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指 工厂容积率 1 3 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用地集约 2 工厂建筑密度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 单位用地面积 按照企业所在行业绿色工厂基准值进行打分,各行业 3 化 3 6 产值 4 原料无害 绿色物料使用 化 —6— 率 基准值为各行业绿色工厂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均值。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识别、统计和计算工 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按照 GB/T 36132 附录 5 A 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应达 30% 以上,使用率达到 80% 以上为满分。 计算单位产值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量( VOC 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达到或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厂平均 5 单位大气污染 物排放量 水平(基准值)的 20% 、 40% 、 60% 。 计算单位产值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量(氮氧化物), 排放达到或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厂平均水平(基准 6 值)的 20% 、 生产洁净 化 5 40% 、 5 60% 。 计算单位产值的主要水体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 量),排放达到或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厂平均水平 7 单位水体污染 物排放量 (基准值)的 20% 、 40% 、 60% 。 计算单位产值的主要水体污染物产生量(氨氮),排 放达到或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厂平均水平(基准值) 8 5 的 20% 、 按照 40% 、 5 60% 。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 废物资源 工业固体废物 合利用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应大于 9 化 80% 。利 5 计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按照不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 6 综合利用率 用率大于 10 能源低碳 单位综合能耗 化 95% 为满分。 厂平均水平(基准值)的 40% 、 20% ,优于基准值的 60% 计分。 —7— 计算单位产值碳排放量,按照不高于所在行业绿色工 单位碳排放量 11 厂平均水平(基准值)的 于基准值 20% 、优于基准值、优 6 70% 计分。 计算单位产值的取用水量,按照不高于所在行业绿色 单位用水量 12 工厂平均水平(基准值)的 20% ,优于基准值的 40% 、 6 60% 计分。 非常规用水量(再生水、雨水、污水回用等)占全年 非常规用水占 取用水总量比重应达到 13 10% 以上, 70% 以上为 4 比 满分。 □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资源能源 □ 建有智能微电网 投入 能源投入 14 □ 绿电、绿证采买 □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7.5 ( 利用率超过 80%) □ 三级计量配备比例达标 企业直接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占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 可再生能源利 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 15 6 用率 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率应大于 16 基础设施 工厂建筑 5% ,利用率大于 15% 为满分。 □ 节能型照明设备占比不低于 80% 。 □ 采用节水器具,节水器具占比不低于 —8— 6 80% 。 □ 设计绿色星级建筑评价(二星及以上) □ 运营绿色星级建筑评价(二星及以上) 企业应使用符合新修订《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通用用能设备 级》( GB18613-2020 )中 1 级、 2 级能效 17 6 能效水平 标准的电机和节能变压器,使用一二级能效电机和节 能变压器占比超 40% 为满分。 □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体系认证 & 18 管理体系 □ 近三年发布 ESG 报告 , 报告公开可获得; 7.5 信息披露 或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可获得。(备注:绝大多数申报 企业和原有绿色工厂企业有社会责任报告) □ 制定并实施低碳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 □ 按照 GB/T 24044 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 进行碳足迹核查。 19 产品 生态设计 3 □ 通过政府或权威机构的节能产品 / 绿色产品 / 低碳产品认证。 20 加分项 智能诊断评估 企业根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 4 ( GBT39117-2020 )完成评估,评估等级应达 到 2 级,达到 5 级为满分。 —9— □ 入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 入选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 入选“水效领跑者”或“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标杆企 21 绿色发展荣誉 业” □ 入选“能效领跑者”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B 级 /A 级 □ 达到国家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值 — 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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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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