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城乡 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 《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城乡建设高 质量发展始终,结合《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 要》 ,紧紧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以绿色低碳发展为 引领,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统筹推进城市更 新和乡村建设、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和用能 结构调整,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建设领 域碳达峰,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 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化观念。注重全局性谋划,强化前瞻性思考,结 合省委省政府碳达峰行动,将碳达峰目标要求纳入城乡建设领 域整体布局,加快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实行多目标协同 推进。 — 1 —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 低碳发展,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创 建美丽宜居城市、营造绿色乡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 向往。 坚持双轮驱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机制,加强规划、 标准、金融政策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规范市场行为,充 分发挥市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总体目标 2030 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 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发展质量和资 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大幅改善,绿色生产 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绿色低碳发展初步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 筑全部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用能结 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高效,建筑能耗 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建设绿色生态城市。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增强城 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推 进城市组团式发展,按照单个城市组团面积不超过 50 万平方 公里的标准优化城市布局,组团之间建设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 与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相连接,最小净宽度不小于 100 米。 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 1 万人∕平方公里。科学管 — 2 — 控建设密度和建筑高度,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新建住宅建筑 密度控制在 30%以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建设国家生态 园林城市、国家公园城市。加强城市绿道、自行车专用道、行 人过街设施等建设,鼓励居民绿色出行。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推进生 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等设施建设。到 2025 年,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 82%,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达到 14.5 平方米/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500 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80%;到 2030 年,城 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0%。 2.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结合城市特点,充分尊重自然, 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因地 制宜,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 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力争到 2030 年城市公共供水管 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到 2025 年,设区城市建成区 4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 30%)的面积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 设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到 90%。加强城市运行 管理,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 性,建设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 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5 年,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完整覆盖 率达到 50%,地级以上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 90%。 3.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按照 — 3 —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 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 提升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改造和管理,完善社区 15 分钟生活圈服务配套,打造 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到 2025 年,地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30%,地级以上城 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率达到 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绿色社区创建比例达到 60%。 (二)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1.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新建民用 建筑能效提升计划,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 能标准。倡导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推动高性能 门窗应用,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推广“自保温、一体化、 同寿命”的外墙保温系统。到 2025 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 升 15%;到 2030 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 75%节能要求,新 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 78%节能要求。 2.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持续推进“一主两翼”城 市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城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引导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建筑以 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它公共建筑,积极开展近零能耗 建筑、低碳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到 2025 年,全省完成 超低能耗建筑面积 120 万平方米,试点工作形成可行性经验, — 4 — 到 2030 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 300 万平方米。 3.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水平。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居民选用高能效 门窗、空调等部品及设备。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 励有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改造。探索既有 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推进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合 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模 式。 (三)加快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绿色建筑底线控制, 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新建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 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 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一星 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 准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 展。到 2025 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 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20%。 2.推动绿色建筑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 工作,进一步明确住建、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规范 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将绿色建筑发展规 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 筑等级,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绿色建筑等级,并纳入 — 5 — 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 与工程验收标准》,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维护全过程 监管。实施绿色建筑标识分级管理制度,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 定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标识撤销机制。 3.提高绿色建筑低碳水平。注重绿色建筑性能设计,提高 健康性能指标,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 和技术咨询服务,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设备应用。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建筑 能耗和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完善绿色 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 容,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 (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 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机构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工业厂房等屋顶光伏安装比例,鼓励智能 光伏融合创新发展。按照“安全可靠、因地制宜、高效利用、 科学运维”的原则,新建民用建筑合理采用太阳能、地热能、 空气热能等形式的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 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实行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 源相结合的多元化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可再 生能源应用系统应与建筑项目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和投入使用,探索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 准和全周期管理体系。到 2025 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 率达到 8%。 — 6 — (五)强化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1.加强建筑用能监测与管理。落实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安装能耗分 项计量装置。强化公共建筑运行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建筑 能耗统计、能耗监测和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强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以公共建筑为抓手,逐步实施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开展 建筑能源审计、能效测评标识工作。 2.提高设备设施用能效率。提高建筑用能产品效率,加快 变配电、电梯、空调、通风、水泵、照明、用电器具等高效节 能产品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加强空 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到 2030 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 10%。 (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1.实施建筑用能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主的建筑 能源消费体系,鼓励采用热泵等技术解决新增采暖需求。引导 居住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广热泵热 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积极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 电气化设计试点示范。到 2030 年,全省城镇建筑用电占建筑 能耗比例超过 65%。 2.发展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积极开展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建 设试点,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 — 7 — 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支持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余 电上网。推动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探索建筑用 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 电负荷。 (七)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1.推广装配式建筑。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 严格项目立项、土地供给、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管 控,推动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居住建筑积极采用钢结构 装配式建造。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预制楼 板和保温预制外墙板等装配式部品部件。到 2025 年,全省新 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 30%以上,其中,武汉市达 到 50%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及其他被认定的国家范例城市达 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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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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