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 量稳定向好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10 月 11 日   安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 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 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 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 不能变坏“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 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阳。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 2025 年, 全 市 细 颗 粒 物 浓 度 不 高 于 47 微 克 / 立 方 米 , 空 气 质 量 优 良 天 数 比 例 达 到 62.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 1.8%;8 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 目标,劣 V 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率达到 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 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 显改善,美丽安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 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十二大行动”。   (一)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   1.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围绕到 2025 年年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排名中稳步退出后 10 名并力争提升排名位次的目标,制定安阳 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提升进位行动方案,明确提升进位阶段目标,逐年实现进 位。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区域环境质量逐 年改善。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   2.加快钢铁行业整合升级。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钢铁工业高质 量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全市长流程钢铁企业整合升级,整合升级项目按照 A 级企业标准进行环评、设计和建设。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城市钢铁企业短 流程改造政策,逐步退出焦化、烧结等高污染工序。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汤阴县、殷都区政府   3.加快钢铁落后产能淘汰。2024 年年底前,全市钢铁冶炼企业 1200 立方 米以下炼铁高炉、100 吨以下炼钢转炉、100 吨以下炼钢电弧炉(50 吨以下合 金钢电弧炉)原则上有序退出或完成装备大型化改造。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汤阴县、殷都区政府   4.积极推进钢铁深度治理。严控煤气放散,各钢铁企业制定安全、可操作 的煤气平衡管控方案和煤气紧急放散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煤气放散控制措施,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煤气最大限度充分燃烧,消除 CO 浓度高值。改造 完善烧结和烟气循环设施,钢铁企业烧结机工序烟气循环率不得低于 25%。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林州市、汤阴县、殷都区政府   (三)移动源减排行动。   5.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市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 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内的载货汽车(含商砼车、 物流车、渣土车)等全部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出租、市 政环卫等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全市新增及更换的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 送、旅游景区、铁路货场、机场等作业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 100%。到 2025 年,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货车运输,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 或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 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邮 政管理局、市文广体旅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中国民 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加快工矿企业、机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安西联络线 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和内黄铁路专用线前期 工作进度。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物 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到 2025 年,力争全市公 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 2022 年下降 10 个百分点,火电、钢铁、化工、煤炭、焦 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 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 限公司安阳综合段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高效利用,实施屋顶光伏整县(市、 区)推进,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特色工程;有序推进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打造 沿黄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 16%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570 万千瓦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8.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 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支撑性煤电项目,2024 年年底前,关停整合 30 万 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 厂)和燃煤锅炉,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   9.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 放改造,持续巩固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成果,2024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焦化企业 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 年 9 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完成 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新改扩建(含搬迁)钢铁、水泥、焦化项目应达到超 低排放水平。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推进砖瓦窑、石灰窑、玻璃、陶 瓷、耐火材料、碳素、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深度治理,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 企业,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污设施处理能力、清洁能源替 代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着力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0.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协商减排”。坚持源头防治,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持续抓好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窑、有色金属冶炼、碳素、 耐火材料、垃圾发电等行业“一行一策”协商减排工作,制定“一企一策”,确定企 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实现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提升治 污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无 组织排放控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1.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制定耐火材料、石灰窑、有色、铸造、矿 石采选、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碳素等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分类实施淘汰关停、 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园区,现有化工园区制定“一园 一策”绿色化升级改造方案,2024 年年底前,完成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 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 到 2025 年,力争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 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河南 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 准,将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治理难度大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工艺和装备纳 入淘汰范围,实施落后产能“动态清零”。有序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逐步淘 汰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 铁电炉。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   (六)面源污染防治提升行动。   13.加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提升国控、省控点周边重点区域建设精细化 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专责组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解决重点区域长期 存在的扬尘污染突出问题。道路雾森抑尘系统稳定正常运行。实施道路积尘走 航监测考核,城市道路积尘走航监测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 2 级,国省道干线公 路、城乡公路积尘走航监测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 3 级。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安阳县、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政府   14.实现城区修复、养护施工项目“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市区内修复、养护 等项目的施工进度,制定详细“动态清零”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任务的时 间节点,2024 年年底前实现城区内现有修复、养护等施工项目全部完工。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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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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