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 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9 月 20 日 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我市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22〕1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 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2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 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 筹推进水、空气、土壤、海洋、消费品等领域新污染物治理,孵化培育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污染物治理新技术和新产业,通过调查评估、分类治理、 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从而保障饮用水、空气、农产品、水产品、消费品等 健康安全,维持生态平衡,保障公众健康,助力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深圳。 到 2025 年,系统构建我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完成我市重点行业化学 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完成一批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制定我 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 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 监测、评估、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到 2035 年,健全完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 管控,水环境安全、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安全、海洋环境安全得到有效 保障,新污染物治理产业蓬勃发展,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得 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标准,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 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 运输、水务、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 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构建上下联动、 部门协同的立体管理格局,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市级抓总、区 级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 建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组,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 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 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深圳海关、各区政府 (新区、合作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地方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 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实施细则。动态更新我市工业 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管理制度,及时衔接有毒有害化学物 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 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地方规范标准建设。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 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制定深圳市重点管 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初步构建我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 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严格源头管控,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4.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按照国家、省部署,2023 年底前完 成我市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 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 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 列出] 5.全面落实新 化学物质 环境管理 登记制度 。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宣贯和督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新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 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加大抽查频次,对违法企 业依法予以处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 严 格 实 施 淘 汰 或 限 用 措 施 。 依法限期淘汰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 品等。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按照重 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 和进出口。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 品名录》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 环境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和深圳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 7.加强产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 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开展玩具、学 生用品中新污染物检测技术方法研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使用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 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 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 息。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大力推进绿 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9.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 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 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以达 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 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 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 扬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0.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强化含特定新污染 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结合我市产业特点,推动企业先行 先试,因地制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 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 范技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三、行动计划 (一)水环境健康保卫行动。 1.保障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 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全市 饮用水源水库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探索建立水源水库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评估技术方法,逐步开展我市饮用水源水库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水 源地生态安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入库水体新污染物管控。 开展入库河流和引水工程新污染物 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通过化学物质危害识别和筛选,因地制宜制定我市饮 用水源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推进入库水质提升。(市生态环境局、 水务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水库集雨区风险防控。 开展重点水库集雨区范围内周边区域 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强化集雨区范围内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集雨区范围内施用化肥、农药的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 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自来水厂供水和水质净化厂排水新污染物管控。开展自来水 厂、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探索开展生活污水新污染物处理 技术研究。强化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监管和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水务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新污染物防控。 开展我市电子电路制造、 金属制品、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水新 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摸清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新污染物排放特征。鼓励企业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环境空气健康保卫行动。 6.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排气新污染物管控。 开展我市电子电路制造、 金属制品、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印刷等重点行业工业排 气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全面执行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7.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二噁英健康风险评估。开展生活垃圾焚烧 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二噁英暴露健康风险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重点行业生产车间空气新污染物防控。 开展我市电子电路制 造、金属制品、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印刷等重点行业生 产车间空气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引导企业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原料,稳 步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 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建筑室内空气新污染物防控。 开展我市星级酒店、保障性住 房、重要公共建筑等室内空气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分析建筑室内空气新污染 物污染特征。探索开展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材料和辅助材料中新污染物含量测 定技术方法研究。(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 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地下空间空气质量。 开展我市地铁和地下商业等地下空间新 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分析地下空间空气新污染物污染特征。筛选需重点关 注的地下空间空气新污染物,开展来源解析及影响因素分析。(市生态环境 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汽车行业新污染物防控。开展新销售汽车室内空气新污染物 监测试点。引导汽车销售、维修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使用绿色涂料和绿 色工艺,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减少汽车销售、维修过程中新污染物的环境 排放。(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政策】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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