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 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 发的《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印发的《有色金 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市经济信息委等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工业领 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材料行业 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30 日,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于 11 月 30 日 18:00 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实名反馈我委。 联系人:舒淑波,联系电话:023-63898636,邮箱: 34282847@qq.com。 附件: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 要支撑,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工 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 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市经济信息委 等三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 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 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系统观念,统筹供给 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以优化产能规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绿色制造体 系为着力点,提高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 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提高供需的适配 性、有效性,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双轮驱动。加强政府在绿色低碳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及行业发展等 方面的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 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技术引领。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优化科技创新资 源配置,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互动,扩大绿色低碳科技 供给,稳步推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为“碳排放双控”,围绕钢铁、建 材、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以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原燃 料替代,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 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 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 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铝冶炼、 水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卫生陶瓷制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 到 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 20%。 “十五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重点 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 确保 2030 年前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一)钢铁 1.合理控制钢铁产能。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 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强化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机制,合理控制钢铁产 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坚决打击钢铁行业违法违规生 产和建设行为,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2.持续推动提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动短流程炼钢发展,鼓励长流程钢 厂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提高废钢本地消纳水平。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 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不锈钢、优特钢、高端装备 用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钢材,提升高端钢铁材料研发和自主可 控生产能力,提高钢铁关键材料本地化战略保障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发 展改革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在工艺流程领域,重点深化热装热送、超薄 带应用,鼓励企业开展无头轧制、高比例球团冶炼、高炉全氧冶炼、富氧燃烧、 氢能冶金等低碳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在前沿技术领 域,围绕生物质碳冶金,钢铁烟气二氧化碳与污染物协同治理,钢铁流程低品 质乏汽余热资源利用等前沿方向开展研究与创新行动。(市经济信息委、市发 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体系, 鼓励废钢铁供给企业与钢铁利用企业深度合作,促进废钢铁“回收—加工—利 用”产业链有效衔接,提升废钢本地利用量。开发钢铁窑炉协同处理社会废弃物 技术,推进工业示范应用,实现钢铁窑炉对社会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减少社会 废弃物的处理压力和成本,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发挥钢铁生产流程 能源加工转化功能,推动构建以钢铁生产为核心的能源产业链,与周边工业企 业、居民及商业用户等实现水、气、热等联供,实现区域能源、环境资源协同 优化,打造绿色低碳工厂,建立围绕钢铁产业的绿色低碳园区。(市经济信息 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1 钢铁行业重点行动 产业提升:加快高端不锈钢、高品质绿色建筑用钢、高强韧汽车用钢、优特钢 等产品引育开发。鼓励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厂就地改造发展短流程炼钢,对就 地实施短流程技改升级、“长改短”建设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政策。 低碳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推广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转炉烟一次烟气干 法除尘、节能型电炉等绿色技术工艺;推广电炉烟气余热、高参数发电机组提 升、低温余热多联供等余热余能梯级综合利用技术。推动钢铁生产过程的大物 质流、大能量流协同优化、三层级能效诊断系统等能量系统优化和能效管理智 能化技术应用。推动开展工业炉窑烟气回收及利用二氧化碳技术应用。鼓励采 用炉料预处理、原料精料入炉;推广组合式把持器、无功补偿及电压优化、变 频调速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铁合金企业开展电炉封闭化、自动化、智能化等 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电力负荷管理。 (二)有色金属 1.优化产能规模。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引导电解铝产业有序 发展,鼓励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夯实产业上游基础。依法依规打击违规新增、 弄虚作假、违法排放等行为。加快推动低端低效产能清退,不断巩固和提升传 统产业的竞争优势。鼓励企业间开展兼并重组,实现行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 步优化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行业整体效能。加强需求侧管理,面向产业升级和经济建设需求, 加快结构调整和新品开发,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保障水平。重点推进有色金属 向先进合金等链条延伸,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提升行业整体效 能。以先进有色合金发展需求为牵引,积极引育再生铝、再生铜等再生金属领 域企业,增加高品质原料供给,推进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循环利用产业标 准化。(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3.强化技术引领。推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稳定节能 减排技术,突破废旧有色金属及二次资源预处理、熔炼、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和 装备的研发,强化再生有色金属产品质量过程控制。加速研发有色金属资源综 合回收与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保级回收。鼓励企业探索总结自身工艺 特点和生产情况,针对重点用能工序进行流程优化,动态优化调整工艺参数, 确保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达到最佳状态。(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 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2 有色金属行业重点行动 产业提升:引导氧化铝、电解铝绿色低碳发展,稳步发展再生金属产业,构建 与下游铝加工制造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本地供应保障体系。 低碳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推动电解铝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改造、铝 电解槽大型化、电解槽结构优化与智能控制、铝电解槽能量流优化及余热回收 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动实施铝灰资源化、电解铝大修渣资源化及无害化处 置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固废处置利用规模和能力。 (三)建材 1.强化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坚决遏 制违规新增产能,不再新增独立水泥粉磨生产能力。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 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 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不具备规模效益、能效水平达不到基准水平的有序开 展产能优化整合或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原则上应在 2025 年底前对不能按 期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的存量项目进行淘汰。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川渝区域联动,完善川 渝地区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强化错峰生产联络机制,督促各地区主管部门开 展错峰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产品提档升级。以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为目标, 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做优 做精玻璃、陶瓷和新型墙材产业。发展高品质水泥和特种专用水泥,延长使用 寿命,减少水泥熟料用量。加快玻璃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深加 工玻璃以及特种高端玻璃。支持建材企业向下拓展产品范围,延伸从材料到制 品、工程、服务的产业链。(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原料替代。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有序引 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
【政策】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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