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评价指标体系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的M1类汽车生产企业及以发动机、 变速器、动力蓄电池等为主要产品的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 业,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参考执行。本指标体系规定了汽车行 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技术要求,将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企业评价指标分为5个方面,分别为管理战略指标、绿色采 购及供应商管理指标、绿色生产指标、绿色消费及回收指标、 绿色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披露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以汽车产品或总成零部件产品为主 的生产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绿色供应链组织实施与 改善、绿色供应链管理绩效评估等。 2 指标体系 2.1 指标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的特点、法规标准 要求及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 质,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环境保护”和“资源 节约”等有关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 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状况和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推行绿 色供应链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 1 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评价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 及其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情况。 本指标体系中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依据是,国家或行业 有关政策、法规等文件中已有明确要求的指标,按国家或行 业要求的数值执行;对尚无明确要求的,则以我国行业先进 水平为评价依据。定性指标的评价依据是,衡量该项指标是 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根据企业实际执行情况给 予不同分值。 2.2 指标体系 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2 表 1 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序号 名称 管理战略 X1 (20 分) 最高分值 指标类型 评分标准 1 企业管理方针中应提出 绿色发展理念 X11 4 定性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发展理念等管理方针文件中,包含绿色发展 相关内容:4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2 按年度制定绿色供应链 管理目标、实施方案 X12 4 定性 企业制定绿色供应链管理目标、实施方案:4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企业具备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文件,且包括绿色供应链管理流 程、各部门职责分工、奖惩措施等内容:2 分; 企业具备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体系,且包括限值要求、核查方法 等内容: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企业具备绿色供应链管理兼职人员或机构:2 分; 企业具备绿色供应链管理专职人员或机构:4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企业内部建立年度绿色供应链管理、技术要点培训机制:2 分; 每年组织开展 1 次及以上培训,且提供相关记录: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3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制 度及标准体系 X13 4 具有专门管理供应链的 人员或机构 X14 5 建立教育和培训机制 X15 4 4 4 3 6 现有供应商准入标准及 管理中应明确材料数据 提供要求,发布并有效 实施绿色采购指南 X21 6 定性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发布并有效实施绿色采购指南:2 分; 绿色采购指南中要求上游供应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2 分; 供应商准入管理中要求供应商通过行业信息平台上传材料数据 信息,且新能源汽车企业同时满足对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单独管 理,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编码溯源、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等相 关信息:2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布并有效实施绿色采购指南: 2 分; 绿色采购指南中要求上游供应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2 分; 供应商准入管理中要求供应商通过行业信息平台上传材料数据 信息: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量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或《环境管理体系 要 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认证的供应商占比: ≥60%,1 分; ≥80%,2 分; =100%,3 分。 定量 企业鼓励供应商使用节能环保工艺/设备,使用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推荐类工艺/设备的供应商数目与全部供应商数目的 占比: ≥60%,2 分; ≥80%,4 分。 绿色采购 及供应商 管理 X2 (25 分) 7 8 通过 ISO 14001 或 GB/T 24001 认证的供应商占 比 X22 使用 节能环保工艺/设 备的供应商占比 X23 3 4 4 9 绿色生产 X3 (15 分) 具备上游供应商绩效考 核机制,综合考虑环境、 质量、成本、服务等方 面,建立绿色供应商评 选制度,对考核结果达 到一定标准的供应商授 予绿色供应商,并对考 核结果较差的供应商开 展环境绩效改善 X24 10 供应商定期审核 X25 11 对供应商组织开展绿色 供应链培训 X26 12 汽车绿色设计要求 X31 6 2 4 4 定量 评选结果中绿色供应商的占比: ≥20%,2 分; ≥30%,4 分; 针对未达到绿色供应商要求的上游供应商开展环境绩效改善提 升:2 分。 定性 对上游供应商定期开展关于环境绩效(如资源消耗情况、能源消 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产品一致性等方面的审核: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企业建立供应商的年度绿色供应链培训机制:2 分; 每年组织开展 1 次及以上培训,且提供相关记录: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具备开展绿色设计相应的流程要求、 标准体系,如要求开展轻量化、易拆解易回收、整车模块化设计 等方面的研究:2 分; 在研发阶段应具备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产品 M1 类传统能源车》(T/CMIF 17)等相关绿色产品要求的汽车产 品:1 分; 在节能降耗方面产品应满足《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 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要求:1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开展绿色设计相应的流程要 求、标准体系,如要求开展轻量化、易拆解易回收、部件模块化 5 设计等方面的研究:2 分; 在研发阶段应按照各自领域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研发 绿色产品:1 分; 在节能降耗方面应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方案:1 分。 13 14 使用先进工艺及智能化 设备 X32 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要求 X33 2 3 定性 企业应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采用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提高智能 化生产水平: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量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汽车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 联苯、多溴联苯醚、石棉的使用满足《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T 30512)、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21670)要 求:2 分;车内空气质量满足《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630)限值要求:1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零部件产品铅、汞、镉、六价铬、 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石棉的使用满足《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T 30512)、《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1670)要求:3 分。 15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X34 2 定性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 系》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2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 指南》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2 分。 16 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X35 2 定量 汽车产品设计考虑再生材料的使用,含有再生材料的汽车零部 件:0.5 分/型号,最高 2 分。 6 17 18 19 推行绿色物流 X36 绿色营销 X41 包装材料回收率 X42 2 1 1 绿色消费 及回收 X4 (20 分) 20 回收体系建设 X43 8 定性 企业应开展绿色物流研究,制定原材料、零部件、场内物料、汽 车产品等高效运输方案,提升能源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性 具备绿色营销理念,在汽车销售服务环节开展绿色产品宣传,引 导绿色消费:1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定量 企业采用的包装材料回收比例: ≥80%,0.5 分; ≥90%,1 分。 其中,包装材料回收率=企业上一年度使用的包装材料回收量 (kg)/企业上一年度使用的包装材料总量(kg)*100%”。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委托或联合建设方式在销 售区域建设回收网点,回收本企业报废汽车及退役动力蓄电池, 销售区域内每个地级市应至少建设一个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建设 覆盖率*8 分,最高 8 分; 定量/定性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企业为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提供 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支持,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为新能源 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动力蓄电池编码溯源、拆卸拆解信息,且提供 相关证明:8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7 绿色信息 平台建设 及信息披 露 X5 (20 分)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上一年度本企业回收体系内回收的报 废汽车数量与本企业注销量占比:占比/40%*4 分,最高 4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废旧零部件规范回收率:规范回 收率/20%*4 分,最高 4 分。 对于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企业按照《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 制规范》(GB/T 33460)编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相关手册,新 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按照相关规范编制动力蓄电池拆解指导手 册,并通过行业第三方平台等,向回收拆解企业推送拆解手册等 信息:2 分; 对于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为 M1 类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拆解 信息,如零部件材料、重量、紧固方式、拆解方法及回收利用途 径等信息,且提供相关证明: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企业开展汽车废旧零部件(含动力蓄电池)再制造研究,推广应 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2 分; 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分。 21 报废 汽车/产品的规范 回收率 X44 4 定量 22 指导下游企业回收拆解 X45 2 定性 23 开展汽车再制造 X46 2 定性 24 汽车或零部件实际回收 利用率 X47 2 定量 企业生产的产品实际再利用率≥85%:1 分; 企业生产的产品实际回收利用率≥95%:1 分。 定性 企业基于供应链建立绿色数据收集与分析平台,支撑开展供应商 的环保管理与监控:4 分; 依托平台完成汽车材料数据采集,实现全产业链有害物质管控: 3 分; 依托平台完成本企业及其供应商的工艺流程、能

pdf文档 89、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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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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