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闽环函〔2021〕27 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 和实施方案(试行)》的函 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弘扬 以绿色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 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 氛围,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 案(试行)》 ,现予印发。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财政、林业、 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妇联。 - 2 -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 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坚决 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3 号)、《2030 年 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 号)精神,发挥党政机 关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全社会践行低碳理念,弘扬以绿色低碳 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规范、有序 开展碳中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美丽福建建设和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弘扬绿色低碳理念,以大型活动和公务 会议为重点,以党政机关为引领,加快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绿色 低碳的良好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初步建立以党政机关单位为实施主体的大型活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 3 - 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工作体系。省内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大 型活动、重要公务会议等落实绿色低碳的要求并主动实施碳中 和。 到 2025 年,建立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参与的大型活 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工作体系,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省内举 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公务会议均落实绿色低碳的要求并实现碳 中和,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参与的主体和范围 (一)参与主体 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为重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组织等各类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 (二)参与范围 实施碳中和的范围主要是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的较大 规模聚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演出、论坛、赛事、展 览等。 三、碳中和的实施要求 (一)实施碳中和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组织方在筹备阶段 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在举办阶段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 在收尾阶段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采取抵消措施实现碳中和。 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组织方要优先通过使用绿色建筑作为 - 4 -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活动场地、乘坐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少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 减少办公用品消耗、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光盘行动等方式主动 减少碳排放。 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组织方可通过购买碳汇减排量、碳配 额,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或利用相关单位的自愿减 排量用以抵消活动、会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鼓励通过闽政通“八闽碳惠”平台核算相关活动、会议的 温室气体排放量,并进行抵消。鼓励相关单位采取自愿减排等 方式支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 (二)根据大型活动、公务会议的规模、持续时间,本着因 地制宜、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分类实施碳中和。 (1)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公务会议,可根 据《大型活动碳中和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 19号)的碳中和流程,开展碳减排行动,可通过委托独立机构 开展评价,确认实现碳中和。鼓励独立机构采用闽政通“八闽 碳惠”平台进行评估。 (2)参与人数在50人及以上且不足1000人的各类活动、会 议,可通过自我承诺确认实现碳中和,鼓励在闽政通“八闽碳 惠”平台进行核算和抵消。承诺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组织者、 举办时间、采取的减排措施,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抵消方式,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 5 - 实现碳中和的日期、确认方式等。 (3)其他活动、会议,鼓励自愿开展碳中和,在活动期间 采取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仍有排放的,鼓励通过闽政通“八 闽碳惠”平台便捷实施碳中和。 四、碳中和的抵消方式 (一)抵消产品 1.鼓励优先使用经福建省碳排放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碳交办”)备案的贫困地区的碳汇项目减排量抵 消碳排放量,可参照以下优先顺序选择产品进行碳中和: (1)经省碳交办备案的碳汇减排量(FFCER); (2)福建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FJEA); (3)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CEA)或其他减排机制签 发的福建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 2.鼓励纳入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强化节能降耗 等措施,节余碳配额用于支持大型活动碳中和。 (二)完成时间 大型活动碳中和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 3 个月内。对通过新建林业项目的方式实现碳中和的,应不迟于 活动结束后 6 年内完成。 (三)注销管理 - 6 -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使用福建省碳汇减排量、碳排放配额实施碳中和的,按规 范及程序在注册登记系统中注销;通过全国碳排放配额等实施 碳中和的,按规范及程序及时报有关主管机构予以注销。有关 注销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全省大型活动和 公务会议碳中和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和宣传引导。省机关 事务管理局将省直机关有关实施碳中和的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 能考核指标体系。省委文明办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纳入文 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资金保障。 省林业局加强林业碳汇减排量的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团省委 积极引导青少年增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省妇联发挥“妇”字 优势加强妇女和家庭绿色低碳宣传。其他部门在各自领域积极 推动碳中和工作,作为评先评优、信用评价、资金安排等方面 的参考内容。 (二)加强示范引导。各单位带头对日常会议、办公、展览 等活动实施碳中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做好本领域、本 系统的绿色低碳示范案例的评选和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参与、 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的引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 7 - 导、支持和规范政策体系,制定零碳机关创建指南,促进机构、 个人主动参与和推广碳中和。 (四)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降碳教育,引 导社会各界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日常工作生活的碳排放。结合 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 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推广,营造绿色低碳生 活新风尚。 (五)强化技术支撑。建立闽政通“八闽碳惠”平台,以 信息化载体,为全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提供碳排放量 测算、证书颁发、信息披露、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有关碳中和信息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系统推 送,实现碳信用的共享共用。 资料来源:http://sthj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mlwrfz/202112/t20211216_5795003.htm - 8 - 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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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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