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 为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拓展新型储能应用领域和 应用模式,依据《佛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若干 措施(试行)》,制订本扶持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内登记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 位。 第二条 支持示范应用。 (一)范围:聚焦多元化技术路线,开展“源网荷储一 体化”试点示范;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 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 范;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以及共享 储能、云储能等商业模式创新试点示范。 (二)标准:每年评选不多于 3 个新型储能新技术、 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按照储能设施实际投入金 额给予项目业主最高 10%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 不超过 300 万元。 第三条 支持规模化应用。 (一)范围:支持大数据中心、工业园区、充电设施、 5G 基站、大型医院、商业楼宇、分布式光伏、微电网、工 商业企业等终端用户投资建设和运营用户侧储能项目,推 动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利用快速响应特性支撑 应急保障、电压暂降治理以及需求侧响应等。 (二)标准: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规模 1 兆瓦以 上的工商业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装机容量给予项 目业主最高 100 元/kwh 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 不超过 50 万元。 第四条 支持综合能源管理诊断。 (一)范围:支持家电、建材、有色金属、汽车、装 备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重点企业、能源 消费量较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为主)、工业园 区等聚焦安全可靠性、经济效益性等开展综合能源管理诊 断,推动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 充电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等多领域技术深度融合,运 用数字能源管理系统等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 同互济。 (二)标准: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且完成的综合管理 管理诊断项目,按照单个项目 2 万元的标准给予事后奖补。 第五条 同一单位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同类型 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 除外。 第六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解释。第二、三条由市发展改革局执行;第四条由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政策申请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施期 间,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 执行。

doc文档 【政策】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_215518428144551

双碳报告研报 > 碳达峰碳中和行业研报 > 券商研报 > 文档预览
3 页 0 下载 29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政策】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_215518428144551 第 1 页 【政策】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_215518428144551 第 2 页 【政策】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_215518428144551 第 3 页
本文档由 2023-08-22 18:22:49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