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3〕56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 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 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 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 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 号),现将 2023 年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 2024 年预期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 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2023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纳责任权重见附件 1,2024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期目标见附件 2。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 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 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 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2022 年 实际执行情况。   三、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实际消纳的 可再生能源物理电量为主要核算方式,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权重完成情 况以自身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为主要核算方式,绿证核发交易按有 关规定执行。   四、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 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切实将权重落实到承担消纳责 任的市场主体。2024 年 2 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五、各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 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和交易等部门,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 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2024 年 1 月底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所属 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 运行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报送 2023 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 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六、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 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开展监 管。2024 年 2 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 2023 年监管情 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组织电规总院、水电总院、国家发展改革 委能源研究所等单位按月跟踪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 消纳利用水平,按年度通报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附件:1.2023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2.2024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预期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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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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