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融合设立碳减排政策工具 的通知 鲁财金〔2022〕43 号 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地方法人银行、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国发〔2022〕18 号),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 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山东省财 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联动,设立山东省碳 减排政策工具(以下简称碳减排政策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增加绿色低碳领域优 惠贷款,扩大绿色信贷供给,加快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联合发力引导,推动形成绿色金融支持低碳转型的工作合力,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省建设。 (二)目标任务。碳减排政策工具发挥再贷款和财政贴息的叠加效应,由人民银 行济南分行设立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省财政给予适当贴息补助,构建财政政策 和货币政策联动机制,适当降低地方法人银行绿色信贷成本,提高地方法人银行发展 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二、碳减排政策工具构成要素 (一)工具额度。每年安排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 100 亿元。 (二)工具要求。碳减排政策工具主要提供 1 年期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可 展期 2 次,利率、质押品等按现行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政策执行。 (三)贴息安排。省财政对人民银行发放的 1 年期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给予 25BP 的贴息。再贷款展期期间予以贴息,每笔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最多享受 3 年 贴息支持。 (四)支持对象。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三、碳减排政策工具投向领域 碳减排政策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大碳减排重点领域 (详见附件 1),以及纳入人民银行统计范围的绿色贷款。资金投向应符合支农支小 再贷款资金相关要求。 四、碳减排政策工具工作流程 (一)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发放和管理 1.地方法人银行发放贷款。地方法人银行按照风险自担、保本微利原则,自主决 策对支持领域内市场主体发放利率不高于 5.5%的贷款。鼓励地方法人银行综合考虑市 场主体需求,发放中长期贷款。 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担保。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要优先运用担保产品给予担保,采取优惠担保费率,及时开展分险。 3.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 月发放,以时间为序用完为止。地方法人银行发放贷款后,原则上于次月以法人为单 位梳理报送贷款台账,向属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同)申请再 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为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建立独立贷款台账(见 附件 2),按现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要求办理再贷款发放手续,实施有关贷后管理。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再贷款减碳引导总额度做好监控。 (二)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拨付和管理 1.省级资金预拨。每年 2 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会同市财政局预测年度 符合条件的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规模并预计所需贴息资金。省财政厅结合预算安 排和各市需求,将贴息资金预拨至各市财政局。 2.银行申请。地方法人银行按季汇总获得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的资金,每季 第 1 个月以正式文件向设区市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出贴息资金申请,列明 上季度获得的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等内容,同时报送再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附 件 3)、申请贴息的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贷款清单(详见附件 2,以下简称贷 款清单),相关申请表和清单等须加盖法人公章。地方法人银行对报送贷款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3.贴息资金审核和拨付。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于每季第 2 个月 15 日前,向当地 财政部门提供辖内各地方法人银行上季度获得的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及相关贷款 台账和贴息资金审核情况。各市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地方法人 银行。各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于每季第 2 个月底前,分别向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送辖内各地方法人银行获得贴息情况和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 支持贷款清单。 4.贴息资金结算。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到期后,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组 织地方法人银行及时报送该额度支持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联合市财政局根据其支持 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满 1 年期全额享受贴息,不满 1 年期的按实际使用期限等比例 计算)等情况,据实结算贴息资金。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再贷款减碳引导专 项额度后续管理,对存在再贷款逾期、提前收回情况的,联合市财政局在办理贴息资 金结算或拨付时,视情况收回。各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于每年 3 月底 前,分别向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送上年再贷款减碳引导额度支持贷款的实 际使用期限及再贷款逾期、提前收回等情况。省财政厅对贴息资金按年度与各市财政 局开展清算。 五、其他要求 (一)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测算并在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的贷款台账(附 件 2)中填报碳减排效应。碳减排效应按项目每亿元投资的碳减排量与获得再贷款减 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的贷款金额(以亿元为单位)的乘积计算。每亿元投资的碳减排 量,按项目建成后的年度碳减排量除以项目总投资确定。年度碳减排量优先参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和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按孰低 原则确定。无法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或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中直接获取碳减排数据的,可按公式测算,具体按银保监会《绿色信贷项目 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银保监办便函〔2020〕739 号)测算。流动资金贷款计算碳 减排量可比照项目贷款的方法进行。 (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应帮助地方法人银行对接相关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加强政策宣传,按要求落实碳减排政策工具政策,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各市财政部门 要加强贴息资金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各地方法人银行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政策工 具,为目标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或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助推全 省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同等情况下,对测算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项目 碳减排效应的地方法人银行,优先安排碳减排政策工具。对积极运用碳减排政策工具 的地方法人银行,省财政开展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评级时,作为加分因素。 (三)本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期间再贷款政策如有变化, 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四)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会同各市财政局指导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政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推进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请及时报告。 附件 1:碳减排重点领域.docx 附件 2: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的贷款台账.docx 附件 3: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贴息资金申请表.docx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金融处 吕长龙 谢小雨 0531-51769807;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处 牛玉莲 0531-86167581 附件 1 碳减排重点领域 领域 清洁能源 子领域 1.1 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1.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1.3 生物质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1.4 地热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1.5 海洋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1.6 氢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1.7 热泵设施建设和运营 1.8 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 1.9 智能电网产品的装备制造 1.10 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营 1.11 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运营 1.12 大型风电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13 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 1.14 跨地区清洁电力输送系统 1.15 户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 2.1 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 2.2 电机系统能效提升 2.3 余热余压利用 节能环保 2.4 能量系统优化 2.5 绿色照明改造 2.6 汽轮发电机组系统能效提升 2.7 新型电力系统改造 碳减排技术 3.1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和运营 3.2 具有碳汇功能的项目开发和运营 附件 2 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支持的贷款台账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贷款 借 客 金融 机 客 金 构类别 融 (城商 客 序 机 行/农商 户 号 构 行/村镇 名 名 银行/民 称 称 营银 行) 户 联 系 人 姓 名 客 户 户 类 联 别 系 ( 人 单 手 位/ 机 个 号 人 ) 客户 证件 号码 (社 会信 用代 码/身 份证 号) 据 编 贷 贷 号 款 款 ( 金 余 原 额 额 则 ( ( 上 万 万 应 元 元 唯 ) ) 一 贷 款 利 率 ( % ) 贷 贷 款 款 发 到 放 期 日 日 (N (N N- N- MM- MM- DD DD ) ) ) 贷款划 型 支持 (涉农贷款/ 领域 小微企业贷 (碳 贷 减排 款 重点 支 领域/ 持 人民 子 银行 领 元以下 的 民 绿色 域 营企业贷 贷款 款) 领 款/个 体工 商 户贷款/小微 企业主经 营 性贷款/单 户 授信 3000 万 贷 款 用 途 域) 备注:1、金融机构名称为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 2、客户名称填报单位客户的名称、个人客户的姓名。 3、贷款利率为贷款借据中规定的实际执行的年利率水平,填写%之前的数据。 4、贷款发放日、到期日为贷款借据记录的日期。 5、贷款用途为金融机构信贷系统中标识的贷款具体用途。 6、贷款支持领域按支持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同时属于多个支持领域的,可并列填写。 7、贷款支持子领域,按相应领域内下一级规范子领域名称填写。绿色贷款按用途填写子领域。 —6— 本笔 贷款 带动 的碳 减排 量或 固碳 量 (吨 ) 是 否 项 目 贷 款 ( 是 / 否 ) 申报 再贷 款类 别 (支 农再 贷款/ 支小 再贷 款) 再 贷 款 发 放 日 (N NMMDD ) 再贷 该笔 款期 贷款 限(3 实际 个 还款 月 /6 日 个 (NN 月 /1 -MM - 年) DD) 该笔 贷款 在实 际还 款日 还款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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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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