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2〕219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6 月 24 日 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 打造符合广东实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有力支持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 神,充分把握“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统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金 融安全,探索绿色低碳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为广东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提 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引领带动与区域协调。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辐射 带动作用,结合区域发展格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珠三角地区、北部生态发 展区与沿海经济带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2.强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加强政府在绿色金融规划指导、规范运作、 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化、专业 化发展。   3.兼顾低碳技术发展与产业转型需要。既要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产业 发展,也要支持高碳产业的低碳化转型,防止“一刀切”,避免盲目对高碳排放 行业抽贷断贷。   4.兼顾改革创新与金融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工具 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风险意识,提升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牢牢 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三)目标要求。   力争到 2025 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 域绿色金融标准基本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全省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40 家,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信 用类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 2020 年翻两番。绿色保险全面深入参 与气候和环境风险治理,累积提供风险保障超 3000 亿元。   到 2030 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 重达到 10%左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生态产品 价值实现与交易体系不断完善,碳金融市场有效运转;2030 年前支持我省碳 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全省绿色金融发展。   1.持续增强珠三角核心区绿色金融的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 加快推动电力、硅、锂等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品种上市,开发碳金融衍生品, 服务全国碳期货市场建设。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打造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平台, 引导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碳排放信息,开展绿色证券指数、“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理(ESG)”评价体系等产品创新。支持广州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争取升级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支持深圳加快建设 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 共同率先建立健全碳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机 构聚集发展。支持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因地制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扶持政策。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 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 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配合)   2.提高金融服务沿海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能级。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 、 湛江市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 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支持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 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等“三改”联动,推动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等金融 服务创新。开展海洋、湿地等碳汇核算试点。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及金融机构 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产品,支持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沿海经济带各地级 以上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 配合)   3.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产品实现经济价值。指导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 级市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确权登记、基础信息调查、价值评价核算等体制机制,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扩大林业碳汇交易规模,探索 实现农业、城市绿地等生态产品价值。指导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环境 权益、生态保护补偿抵质押融资,更好支持粤北生态区绿色农业、洁净医药、 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探索发行企业生态债券。鼓励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 级市统筹生态领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探索采用产业发展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 等方式,支持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 (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地级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 局、广东证监局配合)   (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1.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 业部、绿色金融分(支)行,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在客户准入、业务 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 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培训中心、绿色产品创新实验室等组织机构,提升绿色 金融产品研发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小 额贷款公司、绿色融资担保公司、绿色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 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绿色金 融研究机构、专业智库创新发展。(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 局、深圳证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 市中心支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2.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开展绿 色信用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碳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绿色供应链票据融 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气候 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转型债券等绿色债券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通过信 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低碳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支持 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构建多 场景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开展清洁技术保险、绿色产业、建筑保险、碳交易 信用保证保险、碳汇损失保险、巨灾保险、气候变化指数等绿色保险产品创新, 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与风险治理体系建设,研 究面向投保主体的环境与气候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 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支持担保机 构创新模式,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放大授信倍数,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人 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配合)   3.加快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组建省级绿色认证中心,开展绿色项 目专业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作为绿色融资与财政奖补等激励政策实施的依据。 鼓励碳核算与核查、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绿色资产评估、数据服务等绿色中 介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 及风险管理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人民银 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 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4.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绿色金融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 省绿色金融标准,强化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融资企业与项目评价方面的应用。 探索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跟踪,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 对企事业单位自身运营及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和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全 面核算、登记、评估、评价。完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依托省中小企业融资平 台、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等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省碳排 放监测管理云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 多渠道、多维度的绿色产业、项目信息与绿色融资企业画像,协助解决绿色项 目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5.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开展银行 业保险业绿色低碳专项行动,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示范、绿色金 融产品创新示范、绿色项目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示范、绿色金融数字信息系统改 造提升示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和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披露示范。鼓励金融机构 制定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工作方案与中长期战略规划,建立鼓励性的绩效考核、 激励约束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实现碳达峰。(人民银行广州分 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 深圳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与现代产业体系完善。依托省级供应链金融创 新试点,探索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精准支持新一代 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智能家电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集群低碳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根据产业链数字图谱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 图,积极开展绿色小微金融和绿色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降低全产业链碳排放 强度。建立产业园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引导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授信支持, 有力支持全省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顺利实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配合)   2.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探索绿色技术清单管理机制,建立 节能减碳技术改造目录、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目录、绿色低碳产业引导目录 “三张清单”。推动资金资源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 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领域倾斜。深化投贷联动等融资服务方 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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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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