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AC01-2023-0026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杭政办函〔2023〕53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抢抓能源变革新机 遇和绿色低碳发展窗口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动我市绿 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 突出应用拓展带动装备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低 (零) 碳新业态,持续提升绿色能源产业规模和竞争力,积极打造长三 角地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新高地、技术创新策源地、示范应用先 — 1 — 行地、低(零)碳综合解决方案集聚地,为杭州打造具有全球影 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5 年,绿色能源产业 发展规模质量、创新能级、应用推广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规上工 业产值突破 3000 亿元,全市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 40 万千瓦, 光伏累计装机达 300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 的比重不低于 50%。 二、任务举措 (一)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 1.发展壮大储能产业。做大做强高水头、大容量、可变速抽 水蓄能装备产业。大力发展锂电储能产业,进一步提高正负极材 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产业集聚水平。推进高功率锂离子 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 能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发展。提升储能电池模组封装和 系统集成能力,积极发展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 流器等配套产业,加快发展电池化成、检测等后端设备。深化提 升风光储充用一体化智能电站、集装箱式储能系统等成套装置的 设计制造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加快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 氢燃料分布式发电系统,着力突破质子交换膜、电堆材料、高效 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国产化瓶颈,提高金属双极板、空压 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部件的关键性能指标。加速推进氢气电解槽、 氢气提纯等设备生产。支持固态储氢、液态储氢、深冷高压、有 — 2 — 机液体等多种储运技术装备和加氢机、加氢枪、控制阀组等加注 设备的研制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 技局) 3.持续做强光伏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光伏产业在太阳能电 池、EVA/POE 胶膜等重点领域的技术优势,推动碲化镉、钙钛矿、 铜铟镓硒等薄膜电池组件和高性能晶硅电池组件创新发展。不断 提高逆变器、控制器、跟踪器、光伏玻璃、光伏浆料等关键装备 和辅料配套能力。加快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装备和安全管理系 统。全面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构件标准化、模块化供给 及工程化定制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 4.推动风电装备产业链式提升。重点发展 8 兆瓦以上陆上风 电机组及 13 兆瓦以上海上大功率风电机组, 研发深远海漂浮式风 电机组。延伸发展超长低风速叶片、发电机、齿轮箱、轴承、控 制系统等关键部件, 促进风电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5.超前布局新兴能源产业。在潮流能领域,重点突破大型海 洋潮流能发电机组,攻关发电机组水下密封、低流速启动、冷却、 防腐、模块设计与制造等关键技术。在地热能领域,发展水热型 地热开发利用装备,研制阻垢剂加注工艺及设备、大型地热压缩 式热泵余热回收供热等装置。在光热发电领域,突破太阳能聚光 发电系统、蓄热系统关键设备及专用高效膨胀动力装置,加快发 展分布式太阳能冷热电联供发电系统。在核电领域,重点发展核 — 3 — 岛蒸发器、核级铸锻件、关键泵阀、核电仪控等部件。 (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6.巩固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支持高效节能电机、余热锅炉、 汽轮机、空分设备、节能泵阀、半导体照明等节能装备产业发展。 培育壮大环境检测监测、污染物治理和环境修复等成套化技术装 备产业。加快突破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储能和动力电池回 收处理技术,形成集旧件回收、关键件配套及整机再制造于一体 的新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提升低(零)碳解决方案供给水平。 1.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化转型。支持绿色能源专业设备制造企 业延伸拓展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设备运维、升级改造等全周 期性服务,向低(零)碳绿色能源服务商转型。鼓励企业持续增 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重点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 技术、具备强大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卓越品牌声誉的低(零)碳 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科技局) 2.构建第三方节能降碳服务体系。发展培育一批第三方节能 降碳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碳排放核算、 碳市场交易、绿色认证等服务。支持构建产业服务平台,集聚服 务资源,开展低(零)碳技术遴选认证、行业标准制修订、产品 推介、产业对接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 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 4 — 3.加大技术服务对外输出。加强绿色能源领域公共资讯服务 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建设,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大中型企 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业务,成立独立法人实 体,面向行业或中小企业输出解决方案和经验,提供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推进产业集聚提质发展。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促进产业链式集聚为导向,统筹市 域产业空间总体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构建绿色能源产业 “两廊、三区、多点”发展布局。各区、县(市)应立足自身资 源、产业和地域优势,找准业态配置和发展关键,加快形成一体 联动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各区、县(市)政府] 2.加强企业梯次培育。统筹实施“雄鹰行动”“鲲鹏计 划”,到 2025 年力争培育“雄鹰”“鲲鹏”绿色能源企业各 10 家。组织认定一批绿色能源链主企业和链主伙伴企业,以产业链 整体提升带动龙头企业、关联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发展高成 长性细分产业,加快标杆企业和重大项目引育,对生产钠离子电 池、液流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熔盐储能装备、氢燃料电池系 统及关键零部件的企业,其相关业务年销售收入达 3000 万元后, 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 5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 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 局) — 5 — 3.支持企业提质发展。持续打造一批绿色能源细分领域的专 精特新、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引导 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创建一批中国专利奖。支持绿色能 源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制定(修订) ,对主导完成国际、国家标准 制定(修订)或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按有关政策给予 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或组织,按有关政 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设立多层次绿色能源产业基金, 对所投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后,市级产业 基金可按市和区、县(市)不超过 1:1 的比例联动出资进行直投。 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储能、氢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企 业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 2000 万元以上 的产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 1%年利率的贴息补助,每 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加快绿色能源装备应用拓展。 1.加快绿色能源替代应用。推进电力、氢能、先进液体燃料 等绿色能源在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环卫车、叉车及 老旧工程机械上的替代应用,加快实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和国 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 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 市群,对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物流车、 — 6 — 冷藏车按 20 万—40 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公交车按 20 万— 35 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并保障运营车辆通行权。支持国有 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固定式加氢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对符合 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终端氢气指导价格的加氢站运营企业,按 2023—2024 年度 20 元/公斤、2025 年度 15 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加 氢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 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 光伏开发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按实际并网容量对项目 投资主体给予 0.2 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在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 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建设。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增强电网对 新能源和多元主体的接纳能力。合理发展电网侧储能,积极争取 省级资金补助。支持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园区、工业企业等用 户侧储能多元化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 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 (责任 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3.加快低(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全面推广绿色能源技术 装备和低(零)碳解决方案,以省级以上园区为重点加快综合能 源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能源消费低碳化。将园区、工厂配建新能 源项目和开展节能改造作为评价认定零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的 — 7 — 重要依据,对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零碳园区给予 200 万元奖励, 对获评 2023—2025 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 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进档的予以补差) 。 (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国网 杭州供电公司) (五)构建高能级产业创新体系。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储能和 动力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节能增效等领域,实施重点“卡 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对揭榜 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到 2025 年,力争在绿色能源领域取得 省级重大科技成果 3 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2.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 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绿色能源领域创新联合体、企业研究 院、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白马湖实验室等高 水平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对符合要求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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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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