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 2022〕 21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 中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 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 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21 日 — 1 — 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 为抢抓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落户 武 汉 的 机 遇,加 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 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 面 贯 彻 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 长 协 同 推 进,不 断完善我市碳金融基础设施,持续丰富碳金融产品供给和综合服 务体系,进一步聚集碳金融智力和人才资源,优化碳金融政策环境 和保障机制,初 步 将 武 汉 建 成 全 国 碳 金 融 中 心。 到 2025 年 末,实 现以下目标: ———建成支撑碳市场和碳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全国碳排放权注 册、登记、结算中心。 ———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特色明显、交易活跃,建成辐射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中心。 ———碳金融产品创 新 和 供 给 能 力 进一 步 增 强,机 构、人 才、资 金及技术等要素资源集聚,建成立足中部、辐射全国的碳金融生态 圈。 ———各类市场主体广泛深 入 参 与 碳 市 场 交 易,建 成 碳 市 场 的 核心节点、结算枢纽及碳定价中心。 二、重点任务 — 2 — ( 一) 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 推动年能耗量 5 千至 1 万吨标准 煤的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实现参与全国碳市场企业 100% 履约。 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市场,扩大碳市 场 参 与 面。 严 格 落实碳排放目标硬性约束,利用市场机制激发碳排放主体参与碳 交易积极性,推动实施初始配额的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 比例。 创新碳排放权交易产品,新增核证自愿减排量( HBCER) 等 交易品种。 (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湖北宏泰集团) ( 二) 深 化 碳 市 场 平 台 建 设。 支 持 全 国 碳 排 放 权 注 册 登 记 结 算机构整合各类碳减排量权益登记功能,对投融资项目碳减排量、 绿色电力减排量集中备案、确权和登记,开展工业碳排放和产品碳 足迹核算与登记,逐步形成国家排放因子数据库。 加快组建 武 汉 碳清算所,争取获得国际碳交易资金清算资质。 探索发布全 国 碳 市场指数和低碳产业指数。 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水 权 交易试点,完善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 场。 (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人 行武汉分行及营管部,湖北宏泰集团,武昌区人民政府) ( 三) 夯实碳交易基础保障。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支持 建立碳减排认证评级体系,确保碳排放权数据准确可靠。 制 定 地 方性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评价指南,为市场主体“ 标绿” “ 识绿” ,建 立全市碳减 排 企 业 ( 项 目) 库。 强 化 碳 减 排 征 信 信 息 的 分 析 与 运 用,推出针对控排企业的征信数据服务。 做好企业环境信息 依 法 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共享至全市信 用信息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 — 3 — 局、市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及营管部,湖北宏泰集团) ( 四) 培 育 碳 金 融 组 织 机 构。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设 立 碳 金 融 事 业 部、专营机构等。 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制定碳金融业务发展战 略 框 架,支持有条件的法人银行打造“ 赤道银行” 。 探索开展基于碳金 融的绿色银行分类评级,授牌一批“ 零碳银行” 。 引进和培育碳资 产管理、碳信用评级、碳咨询研究、碳核算核查、碳 审 计、碳 交 易 法 律服务等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全国领先的碳金融产业链服 务格局。 (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武汉分行 及营管部,湖北宏泰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 含开发区、风景区、长江 新区管委会,下同〉 ) ( 五) 延 伸 碳 金 融 产 品 服 务。 持 续 开 发 推 广 与 碳 排 放 权 相 关 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碳排放权、碳汇收益权、排污权抵质押 贷款及低碳项目支持贷款业务,深化碳债券、碳信托、碳保险等产 品创新,推广绿色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探索碳远期、碳期权、碳掉 期等金融衍生品。 建立健全全市碳普惠体系,开设企业和个 人 碳 账户,拓宽企业和个人碳账户应用场景,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使 用碳积分抵消碳排放。 ( 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及营管部,市地 方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湖北宏泰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 六) 拓 宽 市 场 主 体 融 资 渠 道。 支 持 企 业 发 行 碳 中 和 领 域 债 券,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 券支持范围,推动发行绿色地方政府专项债。 充分发挥碳达 峰 基 金功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 4 — 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低碳 转型。 建立“ 绿种子” 上市后备企业库,优先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 牌融资。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地方 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 七) 强 化 碳 金 融 标 准 建 设。 出 台 碳 排 放 权 质 押 等 碳 金 融 业 务指引,制定并试行碳金融标准。 推广应用绿色债券信用评 级 规 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等。 构建碳金融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探 索开展碳贷款、碳保险、碳基金等专项统计。 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环 境信息披露制度,出台金融资产碳足迹评级标准。 鼓励数字 技 术 与碳金融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展绿色定量定性 分析,建立绿色信息监测与分析模型,提升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智 能识别能力,提高碳足迹计量、核算与披露水平。 ( 责任单位:人行 武汉分行及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湖北 宏泰集团) ( 八) 推 进 绿 色 金 融 线 上 综 合 服 务。 完 善 武 汉 市 企 业 融 资 对 接服务平台( 汉融通) 功能,上线绿色金融服务专区,打造集信贷、 债券、股权投资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对标国家 级 气 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标准,推进市级平台和湖北绿色金融综合服 务平台( 鄂绿通) 有序衔接、互联互通,实现企业绿色项目信息、融 资 需 求 信 息 实 时 对 接、 批 量 共 享, 打 通 绿 色 金 融 高 效 服 务 路 径。 (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武汉分行及营 管部,湖北宏泰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 九) 打造碳金融集聚区。 加强整体设计和统一规划,支持以 — 5 — 武昌区为核心承载区打造碳金融集聚区,出台碳金融专项支持政 策,大力培育发展碳金融市场机构。 发挥中碳登大厦产业聚 集 功 能,建设低碳楼宇和低碳产业园,吸引和培育碳金融产业链中介服 务机构、低碳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等入驻。 支持武昌区国家气 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引导促进更多资金流向碳达峰碳中和、气候金 融、转型金融领域。 ( 责任单位:武昌区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局, 人行武汉分行及营管部,湖北宏泰集团) ( 十) 加 强 碳 金 融 国 际 交 流。 依 托 全 国 碳 排 放 权 注 册 登 记 结 算机构,搭建国内外碳金融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碳 金融标准研究制定。 加强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交流合作,与境 外知名碳交易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举办国际性碳金融、绿色 金融高峰论坛、峰会、国际会展等,提高我市在国内外碳金融领域 的知名度,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国际经济合作竞争大格局。 ( 责任单 位:湖北宏泰 集 团,武 昌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地 方 金 融 局、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三、保障措施 ( 一)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市 建 设 全 国 碳 金 融 中 心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负责全国碳金融中心 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牵 头处室及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 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 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 二) 完善支持政策。 鼓励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出台的相 关政策文件中将行业发展与碳金融运用相结合,并制定优惠的碳 — 6 — 金融产业链服务机构招商引资政策。 积极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和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市运用。 支持 市区设立碳金融发展专项支持资金,重点用于碳金融业务补贴、风 险分担、税收减免、产品创新奖励等。 ( 三) 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碳金融工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定 期开展统计分析。 将金融机构碳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环境信 息 披 露、压力测试结果等因素纳入宏观审慎评价等监管考核范围,将金 融机构碳金融服务评估结果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挂钩,建立多元 化碳金融发展奖励和约束机制。 ( 四) 强化智力支撑。 成立市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碳金 融专业委员会。 市区共建武汉市双碳产业暨碳金融研究院。 支持 在汉高等院校开设碳核查、碳交易、碳金融等专业,与金融机构、企 业合作建立碳金融实训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 实施碳金融 人 才 留汉计划,为碳金融人才提供一揽子综合优惠政策。 ( 五) 扩 大 宣 传 引 导。 充 分 发 挥 主 流 媒 体 和 新 媒 体 的 宣 传 功 能,创设武汉碳金融活动品牌,扩大碳金融 “ 首 家” “ 首 单” 业 务 宣 传力度,开展碳金融创新创业、技能展示大赛等一系列活动,重点 推介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碳金融服务模式及产品,形成 有利于碳金融发展的舆论环境。 — 7 — 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劲超 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泽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建华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 陈志祥 湖北宏泰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赵 成 员:李 斌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阙方平 湖北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 吴奇超 湖北证监局副局长 刘立新 市地方金融局局长 张朝辉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占再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主任 范礼奎 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永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峰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林清 市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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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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