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 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023 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 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 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提信心稳增长 促发展行动方案 为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强化产业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增强 企业内生动力,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 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 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做大做强,依 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全力做大“链主”,壮大“链条”,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按照 2023 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 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各类要素 资源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倾斜,持续增强发展动能,持续完善产业生态,有效 提升“电动贵州”品牌效应。锚定 2023 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总产值突破“千 亿级”目标不动摇,全力以赴争取最好结果。力争建成投产项目 20 个以上,力争 全年完成投资 200 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大力支持宁德时代、弗迪电池、 贵州裕能、中伟新材料、振华新材料等省内重点企业发展壮大,研究制定支持龙 头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链主”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大中小企业深 度融合、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推动贵州磷 化集团新一轮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加大对贵州磷化集团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转型 升级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入企走访,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问题。 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企业强化供应链建设,支持存量企业和已落地项目根据市场需 求变化合理调整建设规模、主导产品和工艺路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 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运行监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 工业经济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享受各类扶持政 策。指导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上下游企业科学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项目推进计划, 全面保障资源、能源、原料、电力等生产要素,合理安排设备维护、检修、保养 时间,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释放新能源电池原辅料产品产 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 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约集聚。全面落实《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 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22-2030 年)》,优化完善“一核两区”规划布 局。 “一核”:以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两大磷化工产业基地为核 心承载区。重点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磷系、氟系电池 材料产业带。贵阳贵安依托现有电池制造优势,积极布局储能电池、钠离子电池、 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生产线。围绕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目 标,积极与周边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新能源电池关键组装材料 生产地区形成联动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聚集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 链式发展、集群发展态势。“开阳-息烽”“瓮安-福泉”磷化工产业基地核心承载 区依托产业资源优势,围绕磷系、氟系电池材料,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磷酸锰铁 锂、六氟磷酸锂、磷系钠离子电池材料,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带,全力 打造千亿级磷化工产业集聚区。 “两区”: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和“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 及材料产业聚集区。铜仁市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 为支撑;“黔西南州-六盘水”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安龙工业园区、 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为支撑,重点发展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及原辅料、钠离 子电池材料及原辅料等产业,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积极 布局硅基、钠电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生产线,加快布局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等项 目。支持遵义高新区、毕节高新区、普定经开区、镇宁产业园区、岑巩经开 区、黔东经开区等其他地区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 电池及材料产业,补齐锂盐、隔膜、电解液添加剂、钠离子电池材料等短板,提 升全省产业耦合度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省投资促进局、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 员会) (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完善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 点项目库,及时跟进储备项目进展和招商项目情况,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 配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土地资源、上市融资、信贷投放、 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宁德时代贵 州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磷化开泰年产 1 万吨六氟磷酸锂 项目、振华新材料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贵州安达科技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及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贵州裕能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等在建项目尽 快建成投产。大力推动贵州中伟兴阳储能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一体化(二期)建设 项目、贵州中伟新能源年产 6 万吨三元前驱体建设项目、厦钨年产 10 万吨镍 钴锰三元前驱体项目等拟建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 会) (五)落实惠企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聚焦新能 源电池及材料上市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 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力争培育 100 亿元级 企业 2 家以上,50 亿级企业 6 家以上,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市场领军企业。 落实惠企纾困政策,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增 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用好“贵人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舆论引导 和宣传力度,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发展氛围。充分 发挥专项资金支持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不断优化生产 工艺,开发新兴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生态环 境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六)强化资源保障,提高产业内生动力。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 动,力争提级新增一批资源量,为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 保障。加快氟、铝、锂、锰等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水平,提高无水氟化氢、碳酸锂、 氢氧化锂、高纯硫酸锰、四氧化三锰等原料保供能力。支持矿山企业与后续加 工企业采取控股、参股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产业整合,形成采选加工联合体, 提高矿产资源就地转化率。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作、 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资源基地,加快提升境外镍、钴、锰、锂等资源保 障供应能力和进口矿石储备能力,降低原料成本,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极 落实矿产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富矿精开”及优势矿产资源 配置管控措施,有序投放矿业权。科学统筹推进全省磷矿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 加快磷资源集中采购供给平台建设,科学制定原矿石和初级产品交易价格形成机 制,积极支持落户贵州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重点企业发展。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要 求及需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落实黄磷产能指标、建成黄磷、湿法磷酸装置并 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依规获得探矿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 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探 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七)强化支撑要素保障,化解产业发展瓶颈。持续实施重大项目省级统筹 制度,对符合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规划的重点项目,由省级统筹 全部给予用能支持。坚持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重点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对于重点项目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市县耕地占补平 衡指标不足的,按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统筹支持。强化重点企 业用电监测,用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市场价格与电价联动机 制,降低企业生产用电成本。研究完善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加快国 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贵州分中心建设,满足新能源企业申购绿证需求,绿电指标对 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优先予以支持。强化用气保障,充分考虑新能源电池及材 料项目建成初期用气量不确定的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用气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帮 助企业降低用气成本。全面梳理辖区内落后产能、闲置产能、低效产能等,引导 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取相关产能指标,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 材料产业项目落地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产业承载能力。继续发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 金、新动能基金等专项基金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企 业兼并重组、技术升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创新型金融 服务。对于符合专项债支持方向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优 先予以推荐,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示范园区。统筹各类专项 资金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积极协调住建、交通、商贸流通、应急、 消防、环保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所在园区支持力度,提高园 区安全和环保水平。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调整省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 力度,通
【政策】贵州省2023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_81551888248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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