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 ,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料来源:https://zwgk.hlj.gov.cn/zwgk/publicInfo/detail?id=449784 — 1 — 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落 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 意见》(国发〔2021〕4 号)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 转方式、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全 省绿色金融工作取得突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 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如期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金融支持黑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和 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 色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 展模式,全力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实体,促进经济发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导向,更加注重绿色金融与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 年远景目标融合创新。重点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新能源、 — 2 — 新材料、绿色环保、生态农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促进我省经济绿 色低碳发展。 ——坚持体系构建,系统综合施策。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全 局性谋划,综合考虑政策实施的全面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建立 健全支持全省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绿色金 融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融互促。 ——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落实。加强全面统筹、部门协 作、上下联动,强化跨部门、跨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政府 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实 行工作任务项目化,确保绿色金融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 (三)主要目标。 ——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实现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融 资体系、评价体系等制度体系有效建立。 ——建立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实现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宣传 机制、保障机制等工作机制有效建立。 ——实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有效供给和创新发展。绿色信贷 产品不断丰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提升,绿色保险覆盖面不 断扩大,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等创新发展,形成辐射面广、影响 力强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形成绿色金融特色发展模式。通过全省推进和试点地区 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金融创新做法,形成具有黑龙江省特 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 3 —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1.建立绿色金融专营体系。鼓励省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沟 通协调,对接总部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和基本管理制度,设立 绿色金融分支行或事业部等专营机构。 (责任单位:黑龙江银保监 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证监 局) 2.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我 省试点。鼓励现有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绿色产业、生态环保 等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投资。(责 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黑龙江证监局) 3.构建绿色担保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信贷、绿色 债券提供担保和增信服务,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 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向绿色领域配置担保资源。 (责任单位:省 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二)构建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 1.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 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提高获贷能力。鼓励金融机 构开发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 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绿色信贷资源。 (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 — 4 — 2.完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适合绿色融资 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推 动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将资源配置更多向绿色生 态领域倾斜。 (责任单位:黑龙江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 支行、黑龙江证监局) 3.加大绿色债券融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 券,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节能环保产业等 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发行碳中和债 券。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发改委、黑龙江证 监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银 保监局) 4.大力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推进实施企业上市“紫丁香”计 划,大力推荐绿色环保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充分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哈尔滨股权交 易中心)挂牌融资。落实好我省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 (责任单 位:黑龙江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 5.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绿色产 业发展,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形式,投资绿色产业项目。引导 保险机构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业大灾险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 保险品种种类。探索实施气象指数保险、绿色产品食品安全责任 — 5 — 保险等创新品种。引导保险机构探索差别保险费率机制,将保险 费率与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 (责任单位:黑龙江银保监局、省 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构建多维度基础设施体系。 1.建立全省绿色企业库。根据绿色产业划分标准,编制全省 绿色企业库。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调 整和更新,提高绿色金融投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人 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黑龙江银保 监局、黑龙江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自然资 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 住建厅、省商务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2.健全绿色金融评价体系。编制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从 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将绿色金融评价结果作为激励措施的参考依据,从货币政策工具、 监管容忍度、监管评级、考核通报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激励引 导,提升金融机构绿色意识。 (责任单位:黑龙江银保监局、人民 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证监局) 3.建立健全绿色支付体系。推广运用电子商业汇票、手机支 付、网上支付等支付方式。对于纳入全省绿色企业库的产业链核 心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的方式支持其上下游企 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 — 6 — 4.加快建立绿色信用体系。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完 善环保执法、安全生产、能源管理等部门与金融机构的联动协作 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规、安全生产等 信息,依法依规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覆盖面广、共享 度高、时效性强的绿色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省营商环境局、省 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省煤管局) 5.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向符合环境 信息披露要求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积 极披露环境信息。根据推进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 设情况及相关要求,转变信息披露方式,由自愿披露转变为强制 披露,分步建立全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逐步覆盖全省各类金 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统一信息披露标准。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哈 尔滨中心支行、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 6.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市场 交易活动,依托黑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平台,积极为碳汇交 易市场主体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稳步推进碳汇交易中心、碳中和 试点建设及示范性交易,加快实现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探 索碳期货、碳期权、碳基金、碳债券、碳指数、碳保险等交易品 种,逐步满足我省不同类型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 (责任单 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黑龙江证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 — 7 — 7.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依托黑龙江省天然、绿色、有机 和原生态的农业优势,加大金融对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 探索建立农业微观生产经营主体的碳账户,将农业碳账户与政府 惠农政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差别化信贷政策挂钩。 加强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依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 (2017—2030 年)》,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针对黑土地保护利用的信 贷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 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黑龙江银保监局) 8.提升林业碳汇能力。充分利用黑龙江省林业碳汇的巨大优 势,做好碳金融、碳产品开发和交易工作,推动我省林业碳汇项 目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碳汇资源转化为碳汇资产,形 成包括碳产品开发、交易、金融服务在内的碳汇产业链。 (责任单 位: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人民 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 9.探索自然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探索“生态银行”运行 模式,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推动全省自然生 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 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哈尔滨 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 (四)构建多层级政策支持体系。 1.建立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体系。根据推进碳减排支持工具应 — 8 — 用进度,科学运用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降低绿色贷款风 险权重等碳减排支持工具,降低碳减排资金成本。引导金融机构 为碳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支持。 (责任单 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 2.优化绿色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贴息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 金融业务。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 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 3.推进绿色金融试点。选取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和伊春市 作为绿色金融试点地区,分别代表工业、农业和林业三种绿色经 济类型。鼓励试点地区统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 绿色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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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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