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沪发改能源〔 〕 号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 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上海新能源发展和海上风电开发,按照国家工 作要求和《上海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 〔 〕 号),我委制订了《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争配 置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现予公布。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根据方案要求开展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并配合我委做好项 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 月 日 - 1 - 附件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和《上海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管理 办法》 (沪发改规范〔 〕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 动本市风电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 争配置工作方案》 。 一、项目情况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漕泾东航道西侧,场址中心距 离岸线约 公里,水深 米之间。场址北侧避让漕泾东 航道,西侧紧邻嘉兴海上风电场,南侧紧邻沪浙省界线,东侧为 嵊泗 号海上风电场,中间避让光缆管廊,场址面积 公里,可开发规模约为 米 秒至 万千瓦。场址区 米 秒之间,风功率密度在 平方 米高度的风速在 瓦 平方米至 瓦 平方米之间。 二、实施程序 委托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服务单位,承担项目竞争 配置具体工作,并配合我委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流程如下: 发布公告。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方案制订具 体工作文件,在我委和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公告。 报名申请。竞争配置公告发布 个工作日内,有意向参与竞争 配置的投资主体向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项目 - 2 - 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 主体可以是单个企业,或组成联合体(须明确合作股权比例) ,但企 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 与项目竞争配置。 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拟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主体应在报 名截止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配置评分要素和工作文件要 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形成项目申报材料,递交上海投资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可由企业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设计单 位编制, 家第三方设计单位只能承担 个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 主体申报文件编制。 专家评审。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 家开展评优工作。专家组共 人,由海洋、海事等部门代表以及新 能源、风电、电力接入、气象、土建、技术经济等相关行业技术专 家构成。其中,行业部门专家 人,技术专家 人,专家组推选组 长一名。技术专家均从专家库中客观随机抽选产生。评优工作以综 合打分的形式开展,其中综合打分主要分为合格性评审和详细评审 两个阶段。 (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的企业递交材料是否 完整,项目是否满足竞争配置基本要求。 ( )详细评审: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投资主体由专家组进行 详细评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评分最高者为项 目竞争配置推荐业主。 结果公示。我委将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 - 3 - 公示时间为 个工作日。 公布最终结果。我委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最终投资主体,通 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项目竞争配置最终结果,并抄送国家能源 局。 三、评分标准 专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包括企业能力( 备先进性( 分) 、实施方案( 分) 、电价水平( 分)、设 分)等竞 争要素。详细评分指标和分数权重详见附表。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要求 信用要求。信誉良好,在国家及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 台未记载 年内能源、环保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业绩要求。须拥有本项目同等容量( 万千瓦)及以上的 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运营业绩(联合体内企业建设运营业绩可累 计) 。 工期要求。须承诺项目在 年底全容量建成并网。 送出要求。获得项目开发权的投资主体应与金山海上风电 场二期项目共用送出海缆通道,具体以海洋主管部门的海缆路由 审批为准。 储能配置。承诺按照本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建设时序建设 电化学等储能装置,且配置比例不低于 、时长 小时以上。 储能装置应适应海上风电应用场景,做到安全、可靠、环保、高 效,具备电网调峰、辅助调频、备用电源、削峰填谷、电力需求 - 4 - 响应、紧急功率支撑、无功补偿等功能。储能设计、施工、运行 维护及退役和应急处置应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储能系统应 满足 年以上工作寿命、系统效率大于 (交流侧,不含自用 电损耗) 、电芯温度偏差小于 摄氏度、年平均衰减率不大于 。 (二)市场参与 项目建成后,满足储能配置等条件并经本市能源主管部门允 许后,可参与本市电力市场。项目进入电力市场之前,由国网上 海市电力公司保量保价收购,绿电指标由政府统筹;项目参与电 力市场后,绿电指标归企业。 (三)上网电价 申报电价。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主体申报上网电价不得高 于现行的本市公用燃煤发电上网基准电价( 元 千瓦时) 。 实施电价。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之前,上网电价原则上按照 获得项目开发权的投资主体申报电价执行,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 司收购。如后续国家海上风电价格政策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 实施调整。参与电力市场之后,上网电价执行市场价格。 (四)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竞争配置形成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竞争配置 要求和申报实施方案开展前期工作。竞争配置项目在后继实施过 程中如需进行方案调整,最终以我委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项目开发权。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如 需股权转让及股权变更,必须取得我委同意。 风险承担。后续因国家政策或外部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 5 - 的风险、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变动风险和地方奖励政策调整风险由 获得项目开发权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五)监督管理 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争配置资格。 如项目未能在 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逾期半年 (不足半年按半年计) ,上网电价降低 元 千瓦时。对项目因 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全容量并网的,企业需向我委提出书面说明, 我委可视情况将逾期起计时间放宽至 年 月底。如项目主 要建设内容未按实施方案执行或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逾期一年以 上的(超过 年底) ,我委可视情况取消该获得项目开发权的 投资主体的开发资格,由下一顺位的投资主体接替或重新开展项 目竞争配置工作。 如配套储能未按本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期建成投运的, 每逾期半年(不到半年按半年计) ,上网电价降低 元 千瓦时。 对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投运的,报我委同意后可将逾期 起计时间延后半年。 如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承诺不兑 现等行为,取消该企业竞争参与资格和配置结果,且五年内不得 再次参与本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 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 6 - 项目竞争配置评分表 投资能力 技术能力 企业能力 ( 分) 资质业绩 履约评价 机组容量 设备先进性 ( 分) 设备性能指 标 认证情况 智能化技术 的运用 总资产大于 亿元(含),得 分; 亿元到 亿元(含),得 分;小于 亿元,得 分。 净资产大于 亿元(含),得 分; 亿元到 亿元(含),得 分;小于 亿元,得 分。 (注:联合体按股比加权计算) 企业以主要完成单位取得海上风电建设、 运营相关的国家级奖励或海上风电工程建设发明专利一项得 分, 最高得 分。 企业建成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大于 兆瓦(含)得 分; 兆瓦到 兆瓦(含),得 分;小于 兆瓦,得 分。 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周边海域情况熟悉情况。在项目周边海域已建或在建 个及以上本市核准海上风 电项目的,得 分;已建或在建 个本市核准海上风电项目的,得 分;没有已建或在建本市核准海上风 电项目的,不得分。 (注: 、项目容量按企业实际运营项目容量计算; 、如为联合体,计算联合体内企业建成运营业绩总和) 保供履约:企业按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不折不扣完成能源保供任务的,得 分; 项目履约:企业在电源结构调整和机组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项目履行情况良好的,得 分。 拟选用风电机组大于 兆瓦(含),得 分; 拟选用风电机组 兆瓦(含)到 兆瓦,得 分; 拟选用风电机组小于 兆瓦,得 分。 风电场机组可利用率:承诺的风电场机组平均可利用率小于等于 得 分,每超出 一个百分点加 分,最高得 分。 单位千瓦扫风面积:拟选用风电机组单位千瓦扫风面积最大的企业得 分,其它企业,拟选用风电机组单 位千瓦扫风面积比其每低 在 分基础上减 分,减至 分为止。 拟选用风电机组通过行业相关认证机构设计认证的,得 分,通过设计和型式认证的,得 分; 未通过任何认证的,得 分。 拟选用风电机组的智能化技术的运用水平(风电机组智能监测、智能控制及智能运维水平等),最高得 分; 智能化技术运用程度最低者,得 分。 - 7 - 实施方案 ( 分) 上网电价 ( ) - 8 - 利用资源方 案 设计方案 多功能融合 方案 施工方案 验收及运维 方案 投资估算及 经济测算 外部适应性 方案 储能配置 上网电价 利用资源方案合理性,包括场址风能资源、海域场址资源等,最高得 分。 风电机组布置、发电量估算、土建工程、电气接入等的合理性,最高得 分。 能够按照政府功能规划要求编制项目多功能融合方案的合理性,最高得 分。 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海缆敷设等方案的合理性,最高得 分。 项目验收方案、运维方案及拆除方案等的合理性,最高得 分。 投资估算编制的合理性及准确性,最高得 分;经济测算的合理性及规范性,最高得 分。 项目方案对前期工作涉及相关利益协调和各部门管理要求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应对措施,最 高得 分。 储能方案配置的合理性,包括系统的先进性、环保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等,最高得 分。 以参与竞争配置企业申报的平均上网电价作为基准电价(如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大于等于 家,去掉一个最 高电价和一个最低电价后计算基准电价),基准电价得 分。其中,高于基准电价的申报电价以 分为 基础扣分,每高 元 千瓦时扣 分;低于基准电价的申报电价以 分为基础加分,每低 元 千瓦时加 分,最高为 分。(申报电价以 元 千瓦时作为最小申报单位) 抄 送: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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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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