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注:文中未划线部分为国家文件内容,划线部分为结合 广西实际添加或修改内容, 画框线部分为结合广西实际 删减国家文件的内容。 完善广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 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 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 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为适应新形势下广西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 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落实 《国家发展改 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 策措施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 “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 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1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 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 加强能源合作,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调结构,深化 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为科学有序推动广西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 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 集成,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 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关系,处理好转型各阶段不同能源品种 之间的互补、协调、替代关系,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 合,统筹推进全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保障安全、有序转型。 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 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先立后破,加强转型中 的风险识别和管控。稳住存量,拓展增量,在加快形成清 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基础上,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 全可靠替代,加强转型中的风险识别与管控,夯实能源安 全稳定发展的基本盘。 ——坚持改革创新、集约高效。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 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形成系列改革举措 、 治理方式。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持续完善 2 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 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 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 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市场 监管等方面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 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 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推进机制。到 2030 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 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以绿色低碳为导向 的能源消费制度、开发利用新机制和安全保供体系,完善 全面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政策保障机 制和治理机制,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 又稳步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 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二、完善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 (四)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导向和规划部署,强化省级“ 1+N” 能源规划体系的引领作用,分解落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 3 目标和任务。加强能源领域规划与自治区发展规划、国土 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落实能源 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统筹协调和监测评估, 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海洋局) (五)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 落实国家关于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的 要求,建立以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 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为关键指标的 监测评价体系,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 比重等指标要求。探索绿色电力证书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量考核、碳排放量核减等衔接的激励机制。 (责任 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发展规划、 实施方案 和政策体系等,持续完善自治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协 调机制等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和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建设。建立能 源项目推进机制,加强空间规划、项目审批、用地审批、 涉林审批、涉水审批、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协 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建立能源绿色低碳 转型和安全保障重大工程年度建设台账和督查机制。 (责 4 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林业局、海洋局、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各 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七)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制度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 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 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确定 各设区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 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 。 落实国家能源领域碳排放控制机制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要求、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绿 色电力交易机制,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探索 用能 权交易机制。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 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持续完善广西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加强分 区分级分类消纳能力分析, 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目标和 发展布局 。统筹各设区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 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研究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总 5 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 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设区市实施。(责任单位:自 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以绿证 交易为标识的 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社会 组织采信认证结果。加快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建 立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参与市场的长效机制,构建“电网 + 绿电 + 绿证”的绿电供应体系。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 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促 进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区内各类销售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产 品消费激励办法,通过发放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 补贴、降价降息等方式激励绿色消费。建立电能替代推广 机制,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开展 电能替代,落实相关标准等要求,加强对电能替代的技术 指导。(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政策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 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 能源消费模式。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 6 一批低碳、零碳产业园,支持自有场所开发分布式清洁能 源,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 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 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 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支持新能源项目拉专线供电。鼓励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等 工业绿色微电网,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创新电力输送 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供电,鼓励购买 绿色电力,在新建自治区级及以上园区开展高比例绿色电 力消费示范。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优先保障消 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用电需求。(责任单位:自治 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 电网企业) (十一)完善建筑绿色用能政策 落实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标准、绿色建造、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建筑节能标准,全区 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 65%建筑节能标准,新建、扩建和 改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全 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 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发电、空气 源热泵热水、导光管采光系统,支持利用生物质能等建设 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 7 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光储直柔”建筑、微电 网智能建筑。积极推广使用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材,推 行低碳产品、绿色产品、绿色建材产品等相关认证,在政 府采购中优先采购获得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的相关产品。 (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市 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 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广大容量电气化公共 交通和 电动汽车,鼓励发展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 然气等绿色能源交通工具。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大新 建船舶应用电力、天然气、氢、混合动力等推广力度,完 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 站等充换电、加氢、加气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用能 成本。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 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打造油 气氢电多元供能的综合供能服务站网络。支持利用铁路沿 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鼓励同一路径的 新能源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责任单位:自治区发 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 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 (十三)建立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普查和信息共享机制 8 以市(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区清洁低 碳能源资源普查,形成清洁低碳能源项目库和资源数据库 并动态更新。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衔接,及时 将各类清洁低碳能源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 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研究清洁低碳能源项目布局 空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相关气象观测、资源 评价以及预测预报技术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资源普查、可 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和电力系统运行提供支撑。建设完善广 西能源数据中心等能源基础信息平台,整合能源全产业链 信息,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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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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