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 开发与申请指南 (试行) 目录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基本要求 ........................................................................... 1 4 申请流程 ........................................................................... 2 5 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跟踪评估 ......................................................... 6 6 解释权 ............................................................................. 6 附录 A 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 ........................................................... 7 附录 B 减排项目设计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 ............................................ 11 附录 C 碳普惠减排场景申请表 .......................................................... 12 附录 D 项目减排量签发申请表 .......................................................... 17 附录 E 项目减排量计算过程说明(格式和内容要求) ...................................... 20 1 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以下简称“减排项目”)、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以下 简称“减排场景”)的申请要求和碳普惠减排量(以下简称“减排量”)的签发申请要求,并规定了 相关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减排项目、减排场景与减排量签发等相关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23〕7 号)。 3 基本要求 3.1 申请要求 1 2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减排项目开发主体 或者减排场景开发主体 应当 依据已公布的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开发并运行减排项目或者减排场景。 3.2 避免重复申报 3 减排项目或者减排场景申请主体 应当在申请过程中承诺不重复申请国内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 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 3.3 格式要求 申请材料编写内容和要求可以参照附录。 1 减排项目开发主体是减排项目的项目业主,包括但不限于减排项目产权所有者、具有委托协议关系的项目建设维护主 体、项目投资主体等。 2 减排场景开发主体指为个人提供实施减排行为场所或者设施并承担减排场景建设与运维、数据记录等责任,并符合场 景方法学要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 3 减排项目或者减排场景申请主体可以是减排项目或者减排场景开发主体,或者受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开发主体委托的 机构。 1 4 申请流程 4.1 减排项目申请和项目减排量签发流程 4.1.1 申请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减排项目开发主体依据已公布的减排项目方法学 开发并运行减排项目。产生减排量后由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向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以下 简称“市减污降碳中心”)递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附录 A); 减排项目设计文件(附录 B); 减排项目开工、运营时间证明文件; 减排项目申请主体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等证明材料(如有); 减排项目申请主体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减排项目申请委托书(如有); 其他材料。 如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受委托申请减排项目,减排项目申请主体须提供减排项目申请委托书。减排 项目申请委托书应当包含委托方、受托方信息,明确项目减排量收益分配等信息。具体参考附录 A 碳 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 4.1.2 审核 1) 形式审查 市减污降碳中心收到减排项目申请主体递交的申请材料,对相关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开 展形式审查。 2) 专家技术论证 2 市减污降碳中心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方法学核算边界、减排量核算、数据来源和监测等内容 进行技术论证,并出具专家组意见。原则上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5 人。 3)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审查 对于类型复杂的减排项目,市减污降碳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审查。 4) 文本完善 减排项目申请主体根据专家技术论证意见、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审查意见(如有),修改完善相关 文本,并提交市减污降碳中心。 5) 公示 对符合要求的文本开展公众意见征求,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 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市减污降碳中心根据本市已公布的方法学相关技术规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4.1.3 公布 经审核通过的减排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4.1.4 数据报送 减排项目经审核通过并公布后,减排项目相关数据须报送至上海市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以下简 称“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依据方法学要求,数据可以实现在线计量监测的减排项目通过平台系 统对接,实时或者定期向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报送数据;其他暂不具备数据在线计量技术要求的减排 项目可以根据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的指示提交相关数据信息、证明材料等。 减排项目申请主体须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在减排项目运营过程中若更换数据来源设备(包 括数据测量仪器)等,须经过校验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4.1.5 减排项目实施 减排项目申请主体依据已公布的方法学开展减排项目的运营、维护、监测、报告等工作。 3 4.1.6 项目减排量签发 1) 项目减排量首次签发 项目减排量原则上每年签发一次。减排项目申请主体申请减排项目的同时,可以同步申请签发首 次项目减排量。详细申请材料见 4.1.1。 2) 项目减排量再次签发 减排项目通过审核并公布后,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再次申请项目减排量,需提交项目减排量签发申 请表(附录 D)、项目减排量计算过程说明(附录 E)和项目减排量监测报告。 市减污降碳中心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市减污降碳中心通过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 签发项目减排量。对于类型复杂的减排项目,市减污降碳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减排项目 申请的减排量进行审查。 已实现数据与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系统对接的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可以通过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 在线申请减排量签发。 4.2 减排场景申请和场景减排量签发流程 4.2.1 申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减排场景申请主体依据已公布的减排场景方法学开发并 运行减排场景。产生减排量后由减排场景申请主体向市减污降碳中心递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递交的 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碳普惠减排场景申请表(附录 C);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等证明材料;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减排场景申请委托书(如有); 4 其他材料。 如减排场景申请主体受委托申请减排场景,减排场景申请主体须提供减排场景申请委托书、减排 场景申请主体与个人的服务协议、各子场景平台的数据接入情况、子场景开发主体与个人的服务协议 等证明材料。具体参考附录 C 碳普惠减排场景申请表。 4.2.2 审核 1) 形式审查 市减污降碳中心收到减排场景申请主体递交的申请材料,对相关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开 展形式审查。 2) 会同审核 市减污降碳中心会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对减排场景开展审核。对 于类型复杂的减排场景,可以组织专家对减排场景开展技术论证。 3) 专家技术论证 市减污降碳中心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方法学核算边界、减排量核算、数据来源和监测等内容 进行技术论证,并出具专家组意见。原则上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5 人。 4) 文本完善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根据审核意见、专家技术论证意见(如有),修改完善相关文本,并提交市减 污降碳中心。 5) 公示 对符合要求的文本开展公众意见征求,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 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市减污降碳中心根据本市已公布的方法学相关技术规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4.2.3 公布 5 经审核通过的减排场景,向社会公开发布。 4.2.4 数据对接 减排场景通过审核并公布后,减排场景申请主体业务平台系统须与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系统对接。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依据本市已公布的减排场景方法学,经个人授权核算个人场景减排量,并将数据报 送至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须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在减排场景运营过程中若更换数据来源设备(包 括数据测量仪器)等,须经过校验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减排量数据出现异常或者其他故障,减排场 景申请主体应当根据反馈及时查找问题并解除故障,依据异常数据获得的减排量将进行修正。 4.2.5 减排场景实施 减排场景申请主体依据已公布的方法学开展减排场景的运营、维护、监测、报告等工作。 4.2.6 场景减排量签发 市减污降碳中心应当依据本市已公布的减排场景方法学通过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定期向个人签发 场景减排量。 5 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跟踪评估 市减污降碳中心会同上海环交所依据已经公布的方法学对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的运行情况进行跟 踪评估,包括运营、维护、监测、报告等环节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减排行为数据科学性、真实性、 准确性等。减排项目申请主体、减排场景申请主体应当及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依据异常数据获 得的减排量将进行修正。 6 解释权 本指南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6 附录 A 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7 碳普惠减排项目申请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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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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