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002-V01 联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第一版) 一、 来源 本方法学参考 UNFCC-EB 的小规模 CDM 项目方法学 AMS-I.D.:Grid connected renewable electricity generation(第 17.0 版),可在以下网址查询: http://cdm.unfcc.int/methodologies/DB/RSCTZ8SKT4F7N1CFDXCSA7BDQ7FU1X 二、 适用条件 1. 本方法学适应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如光伏发电机组,水力发电机 组,潮汐/波浪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地热和可再生生物质发电机组:1 (a) 向国家或者区域性电网供电;或者 (b) 通过合同安排,通过国家或者区域性电网,向指定的客户设施供 电,如电力转运。 2. 本方法学适用于以下项目活动类型: (a) 建设一个新发电厂且在项目活动 实施之前项目所在地没有正在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新建发电厂);(b)扩 容现有发电厂2;(c) 改造现有发电厂3 ;或者(d) 替代现有发电厂4。 3. 水库式5水力发电厂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可以使用本方法学: 在现有水库上实施该项目活动,不改变现有水库的库容; 项目活动在现有水库6 上实施,增加现有水库库容,并且项目活动 的功率密度(根据项目排放部分所提供的定义)大于 4 W/m2; 项目活动涉及新建水库,并且该新建水力发电厂的功率密度(根据 项目排放部分所提供的定义)大于 4 W/m2 。 1请参考 CDM 的 EB 23, 附件 18 或者可再生生物质的定义。 2扩容是通过以下方式增加现有发电厂的发电装机容量: (i)在现有发电厂/发电机组旁边建立新的发电 厂;或者 (ii) 在现有发电厂/发电机组上安装新的发电机组。项目活动实施之后,现有发电厂/发电机组继 续运行。 3改造(或者维修或者整改)是指为提高现有发电厂的效率、性能和发电能力而对现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厂 投资进行维修或整改,但不包含增加新的发电厂或者发电机组或者重新运作已经关闭(封存)的发电厂。 改造应使得现有装机发电能力恢复或超过原有水平。改造应当仅包括涉及投资的行为,而不包括常规的维 修或者内务管理措施。 4替代是指投资新建发电厂或者发电机组来替代现有发电厂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现有发电机组。新建的发电 厂或者新安装的发电机组应当与被替代的发电厂或者发电机组发电能力相当或者更高。 5水库是指在山谷中建造河坝蓄水形成的水体。 6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如果水库已经运行了至少三年的时间,那么这个水库将被视为“现有水库”。 1/12 4. 如果新的发电机组既包含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又包含不可再生能源发电 机组(如风能/柴油机发电机组),那么项目活动 15 MW 的适应性限制仅仅适 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如果新的发电机组为共燃系统7的话,那么发电机组 的总容量不应当超过 15 MW。 5. 热电联产系统不符合该分类。 6. 如果项目活动涉及在现有可再生发电设施上增加可再生发电机组,那么 新增机组容量应当低于 15 MW,并且能在物理边界上区别于现有机组8 。 7. 如果涉及改造或者替代,经改造或者替代的机组的总输出功率不应当超 过 15 MW。 三、 项目边界 8. 项目边界的空间范围包括本项目以及与本项目接入的电网9并网的所有电 厂。 四、 基准线 9. 基准线情景是项目活动输送至电网的电量由并网现有及其新增发电厂所 产生的电量替代。 10. 基准线排放等于基准线情景下的电量 EG BL ,y ,即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发 电量(单位 MWh)乘以电网排放因子。 BE y EGBL , y * EFCO2 ,grid, y (1) 其中: BE y 在 y 年的基准线排放(t CO2) EG BL , y 由于项目活动的实施,在 y 年提供给电网的净电量(MWh) EFCO2, grid, y 电网在 y 年的 CO2 排放因子 (t CO2/MWh) 11. 排放因子可通过以下方式透明保守地计算: (a) 根据“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中所规定的程序10,通过运行边 际因子(OM)和建设边际因子(BM) 计算混合边际因子(CM); 7共燃系统既使用化石燃料,又使用可再生能源燃料,比如,在同一个锅炉中同时使用生物质废弃物和化 石燃料。当生物质不可得的那段时间内,可以使用化石燃料,但是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 8物理上不同的机组指的是在现有机组不运行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发电的那些机组,并且它们不影响现有 设施的机械特性,热特性或者电特性。比如,在现有燃气轮机上增加一台蒸汽轮机形成组合轮机组将不会 被视为“物理上不同”。 9关于电力系统的定义,请参考已批准的工具“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 2/12 或者 (b) 当前发电机组的排放的加权平均(单位是 t CO2/MWh),必须采用 项目开始发电的那一年的数据。 排放因子的计算应当采用官方可得的11以及公开可得的数据。 12. 对于填埋气,废气,废水处理以及农用工业项目,甲烷排放回收应符合 CDM 类型 III 的相关要求。如果回收的甲烷用于发电并网的话,那么应当根据 以下段落对基准线进行计算。 13. 对于改造或替代现有发电机组的项目活动,其基准线情景就是现有发电 厂的持续运行。假设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已经观察到的历史情景继续进行,该 方法学利用历史发电数据确定基准线情景中现有发电厂的发电量。在没有项目 活动的情况下,现有发电机组将继续以历史水平 EGhistorical向电网 EG BL ,retro fit, y 供 电,直到在没有项目活动的情况下,现有发电机组被改造或者替代 ( DATEBaselineRe trofit )。从那一时间起,基准线情景即为对应于该项目活动的改造或 替代后的情况,基准线情景下的供电量等于本项目净供电量,并且没有减排发 生。 14. 水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风能发电厂,地热能发电厂,波浪和潮汐 发电厂改造/扩容: 对于水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风能发电厂,地热能发电厂,波浪和潮汐发 电厂改造/扩容,由于可再生能源(如降雨量,风速或者太阳辐射)可得性的自 然变化特性,电厂发电量年际差异较大,因此,利用几年历史数据确定基准线 发电量可能会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方法学通过标准偏差校正历史发电量来 消除这种不确定性。这确保了基准发电量是以一种保守的方式而定的,以及由 此所计算出的减排量也是由本项目活动产生的。如果不进行这样的校正,那么 所计算出的减排量可能主要取决于在历史期所观察到的自然变化而不是项目活 动的影响。因此,基准线排放( BEretrofit,CO2 , y ) 的计算如下: 10 请参考 CDM 已经批准的最新版工具“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 11 用于计算排放因子的电厂排放因子应当通过下列优先次序获得: 1.如果可得,可以直接从调度中心或者发电厂获得;或者 2.计算,如果可以获得每个发电厂的燃料类型,燃料排放因子,燃料输入和能量输出数据的话; 如果使用从缔约方当局获得的机密数据的话,当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对由项目参与方 所进行的计算进行审核,并且项目设计文件可以只说明计算而得的碳排放因子以及相应的发电厂列表; 3.计算,如上所述,但是使用估算值比如:2006年IPCC 关于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燃料的净热值和碳 排放因子的IPCC默认值,而不是使用特定发电厂的技术供应商铭牌上的发电厂能效或者官方文件中预期 的能效(而不是通过燃料消耗量和能量输出计算得出的)。这很可能只是保守估算,因为在实际运行的情 况下,发电厂的效率通常比铭牌性能所暗示的要低,而排放则比铭牌上所暗示的要高;发电厂效率的保守 估算是基于专家对发电厂技术,规模和投产日期所做的判断;或者 4.计算,假设更多的累计的数据不可得的话,通过利用累计的发电量和燃料消耗量数据计算简单OM和平 均OM。 3/12 BE retrofit,CO2,y [EGBL ,retrofit,y ] * EFCO2 (2) 其中: EGBL,retrofit,y EGPJ, facility,y ( EGhistorical σ historical) (3) EGBL , retrofit, y 0 ,在 DATEBaselineRetrofit 时或之后 (4) 其中: EGBL ,retrofit, y 由于项目活动的实施,在 y 年提供的上网净电量(MWh) EG PJ, facility,y 发电厂/发电机组在 y 年提供的上网净电量(MWh) EGhistorical 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在项目所在地已有可再生能源发电厂 的年均历史净发电量(MWh) 应当使用由现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提供的年均历史净发电 量数据,包括从最近一年(或者月,周或者其他时间段)到 现有设备修建,改造或者整改且很大程度影响发电机组产出 (如 5%或者更高)之时的所有数据。 项目参与方可以在下面两个历史阶段的数据中进行选择来确 定 EGhistorical ,(允许一些变通;长时期的数据可能导致较低的 标准偏差,短时期的数据可能能够更好地反映最近几年所观 察到的(技术)情况)。 (a) 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最近的三个日历年度(对于水电 项目来说,是五个日历年度);或者 (b) 从 DATEhist 之后的日历年度开始到项目活动实施之前 的最近一个日历年度,只要该时间段至少包括三个日 历年度(对于水电项目是五个日历年度),其中 DATEhist 是下列两者的最近时间点: (i) 发电厂/发电机组商业试运行; (ii) 如果适用:发电厂/发电机组的最后容量增加; (iii) 如果适用:发电厂/发电机组的最后改造。 或者 σ historical 在项目活动实施之前,在项目所在地的现有可再生能源发电 4/12 厂提供给电网的年均历史净发电量标准偏差 (MWh) DATEBaselineRretrofit 在没有本项目活动的情况下,现有设备需要更新的时间点 (日期) 对于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波浪或者潮汐发电厂,假设通过现有机组扩 容或改造并不会很大地影响现有发电厂/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在这种情况下,如 果由新增发电厂或者发电机组增加所产生的电量可以单独监测,则可以直接监 测新增发电厂或者发电机组所产生的电量并用于计算EGBL,y。对于水电或者地热 项目活动中的扩容,应当使用等式(3),并用„扩容‟代替脚注中的„改造‟。 15. 未包含在第 15 段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改造,即不同于水力发电 厂,太阳能发
1.6MW以下可再生能源拟修订方法学(免于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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