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074-V01 从污水或粪便处理系统中分析固体避免甲烷排放 (第一版) 一、来源 本 方 法 学 参 考 UNFCCC-EB 的 小 规 模 CDM 项 目 方 法 学 AMS III.Y : Methane avoidance through separation of solids from wastewater or manure treatment systems (第 03.0 版),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http://cdm.unfccc.int/methodologies/DB/694L0HKMRM81GWPI2HU0MZBHNHSXYB ”。 二、技术/方法 本方法学包括通过去除污水或粪便污水的(挥发性)固体以避免或减少厌氧废水处 理系统1和厌氧粪便管理系统2甲烷排放的技术和措施。被分离出的固体要进行进一步处 理、利用或处置,以降低甲烷排放。 项目活动并不包括沼气回收和燃烧,即基线废水或粪便处理厂以及项目活动都不装 配甲烷回收系统。回收并燃烧粪便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的项目活动应利用 CMS-021V01“动物粪便管理系统甲烷回收”或 CMS-026-V01“家庭或小农场农业活动甲烷回收”方 法学。回收并燃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的项目活动则利用 CMS-076-V01 方法学, 而用好氧废水处理系统代替厌氧废水处理系统的项目活动应利用 CMS-077-V01 方法 学。 为保证分离出的固体的干物质含量大于 20%,要考虑下列固体分离技术之一或组 合: (a) 使用混合絮凝剂对废水进行化学预分离处理,可以提高接下来的机械固液 分离效率; (b) 机械固液分离技术(例如静置、震动或旋转,离心分离,水力旋流器,挤 压系统),为防止淤塞,废水或粪便要不断地流入固液分离处理系统; (c) 热处理技术将水分从废水系统中蒸发,或者直接排出水蒸气,或者浓缩。 例如蒸发脱水和喷雾干燥技术3。 分离的固体干物质含量在其最后处置、销毁和利用(如施入土壤)前都要大于 20%。从分离至干物质含量达到 20%的过程不能超过 24 小时。 本方法学不包括使用重力法分离固体(沉淀池/湖、池塘或土工织物容器/袋子)。 1 2 3 如 2006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 5 卷,第 6 章污水处理和排放章节中表 6.3 和 6.8 的定义 如 2006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 4 卷,第 10 章家畜和粪肥管理排放章节中表 10.18“粪便管理系统的定义” 喷雾干燥是一种通过热气的液体干燥方法。小型喷雾器放置在热空气的动荡区,该区可以蒸发溶剂。 1/9 动物粪便管理系统要满足下述条件: (a) 动物在圈养状态下进行管理; (b) 在其窝棚内不使用有机垫料或有意向粪便中添加有机物料; (c) 如果基线粪便在厌氧氧化塘或其它液体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氧化塘流出的 液体被回收用作冲洗或灌溉水,并没有向河、湖、海水中排放。如果流出 的液体进入河湖或海洋系统,则此系统被视为废水处理系统而不是粪便管 理系统; (d) 每次移除氧化塘里累积固体的最小时间间隔是六个月。 废水处理系统要满足下述条件: (a) 基线处理系统不包括微细固体分离过程(如小于 10mm 粒径,初级存放和 机械分离等);4 (b) 如果基线处理系统是厌氧氧化塘或液体系统,每次移除氧化塘里累积固体 的最小间隔是 30 天。 本方法学不适用于项目活动处理的固体来源于现有的氧化塘、或沉淀池中污泥、或 其他生物反应处理设施等基线粪便管理系统/污水梳理系统。 分离出的固体要进一步处理,要计算进一步处理、储存、利用或处置过程中的甲烷 排放。如果固体被燃烧用于供热,则这部分项目活动可使用类型 I 下的相应方法学。如 固体被机械/热能处理以产生废弃物源的燃料(RDF)或稳定的生物质(SB),则要遵 循 CDM 方法学 AMS-III.E.的有关要求。如果分离出的固体用于饲料(如牛和猪的饲 料),则忽略其瘤胃发酵和粪便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项目固体分离系统产生的液体部分应在基线情景下的粪便/污水处理系统中处理或者 利用具有较低甲烷转化因子(MCF)的系统进行处理。 本方法学适用于在项目活动开始前,基线处理系统已经运行了至少 3 年。与基线处 理系统相比,包括效率改善或者增容的污水和粪便处理系统的新设备(或新建项目)和 项目活动,只有在遵循“SSC CDM 方法学一般指南”的要求时才可适用于本方法学。 另外,证明替换设备的剩余寿命的要求要遵循一般指南中的描述。 如果项目活动中使用了絮凝剂,则要考虑其使用过程的项目和泄漏排放。 所有措施的年总减排量不能高于 60 kt CO2 当量。 4 在没有项目活动时要排除这种情况,废水处理系统不应销毁基线固体分离物的 COD 含量,应在固体回收站或其它 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进行销毁。然而,这需要与固体分离装置在工业和制造过程中是必要/标准步骤用于基线情景而在 项目活动下仍继续使用的情形进行区别,例如,在酒精工业中,常使用过滤过程以回收具有经济效益的固体。在这种 情况下,此规程不适用,因为只有过滤后的流出物才被认为是废水。 2/9 三、边界 项目边界是其物理和地理地点: (a) 动物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地点,如果没有拟议的项目活动,则产生 甲烷排放; (b) 污水处理的地点,如果没有拟议的项目活动,则产生甲烷排放; (c) 固体分离处理动物废弃物或废水的地点; (d) 固体分离物被存储、利用、毁坏和/或施入土壤的地点; (e) 运输分离的固体废弃物。 四、基准线 基线情景为从粪便或废水中分离出的固体在项目边界内利用废水处理系统或粪便管 理系统进行处理,没有甲烷回收过程,甲烷排放至大气中。 在确定基线排放要使用项目执行前至少 1 年的历史记录5。如果不能获取 1 年的历史 数据或对于扩容及新建项目,参数计算要遵循 CMS-076-V01 中的规定。 粪便基线排放的计算是基于被分离的易挥发固体的总量: BEy = ( Bo,w, y * M ss , y *VSss , y *UFb * GWPCH4 * DCH4 /1000) ∗ ∑i ( MSBl ,i * MCFb,i ) (1) 其中: BE y 第 y 年的基线排放 (tCO2e) Bo , w, y 第 y 年项目活动分离的易挥发性固体的甲烷生产潜力 (m3 CH4/kg 挥发性 固体) M ss , y 第 y 年固体分离物的总量(干物重)(kg) VS ss , y 第 y 年固体分离物(干物量)中易挥发固体的含量 (%) UFb 不确定性的修正因子 (0.94)6 GWPCH4 全球甲烷增温潜势 (21) DCH4 CH4 的密度 (在 20°C 和1标准大气压下为 0.67kg / m3) 5 在处理污水的情况下,可能包括污水处理系统的 COD 移出效率,污泥中的干物质含量,处理每吨 COD 的最终固体 含量,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动力或电力消耗量以及说明基线排放所需的其它参数。 6 参见: FCCC/SBSTA/2003/10/Add.2, 第 25 页. 3/9 i 基线厌氧粪便管理系统 MS Bl ,i 基线厌氧粪便管理系统 i 处理粪便的比例(质量百分比),基于项目开始 前的历史信息。如果不能获取历史信息,在项目开始前要核证每个基线 管理系统的处理力 (t/天)。项目执行期间,首先假设拥有较低 MCF 的管 理系统已满负荷运转后才使用具较高 MCF 的系统。如果基线情景只使用 一个处理系统,则 MSBl,i 为 1.0。 MCFb ,i 参照《IPCC2006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 4 卷第 10 章中的基线厌氧粪 便管理系统 i 的甲烷转换因子 参照下式计算粪便中易挥发固体分离物的甲烷生产潜力加权平均值: Bo , w, y = ∑ LT ( B0 ,LT * N LT , y *VS LT , y ) / ∑ LT ( N LT , y *VS LT , y ) (2) 其中: LT 家畜种类 B0,LT LT 类型动物粪便的最大甲烷产生潜力,参照《IPCC2006 国家温室气 体清单指南》第 4 卷第 10 章 (m3 CH4 /kgVS) N LT , y 第 y 年 LT 类型动物的存栏量 (头数) VS LT , y 第 y 年 LT 类型动物年排泄的易挥发固体总量,参照《IPCC2006 国家 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第 4 卷第 10 章 (kg VS/年) 对于废水处理系统,其基线 BEy 排放要以下列两式中的低值为准: BEy = UFb ∗(Qy,ww,in ∗ CODy,in − Qy ,ww,out * CODy,out ) ∗ Bo,ww ∗ MCFww,treatment ∗ GWPCH4 /1000 (3) BE y = UFb * Qy , ww,in ∗ CODy ,in ∗ηCOD , BL ∗ Bo, ww ∗ MCFww,treatment ∗ GWPCH4 /1000 (4) 其中: Q y , ww ,in 第 y 年进入固体分离装置的废水量 (m3) Q y ,ww ,out 第 y 年排出固体分离装置的废水量 (m3) COD y ,in 进入固体分离装置的废水的化学需氧量 (kg/m3) COD y ,out 排出固体分离装置的废水的化学需氧量 (kg/m3) η COD , BL 基线废水处理系统的 COD 去除效率 (%) 4/9 UFb 不确定性修正因子 (0.89)7 MCFww , treatment 基线厌氧废水处理系统的甲烷修正因子 Bo , ww 废水的甲烷产生潜力(IPCC 默认值 0.25 kg CH4/kg COD 或 0.6 kg CH4/kg BOD) 参照 CMS-076-V01 方法学确定甲烷修正因子( MCFww , treatment ) 五、项目排放 项目排放包括: (a) 固体分离物的储存、利用、处置和销毁过程中的任何甲烷排放; (b) 根据 CMS-002-V01 方法学计算固体分离技术所消耗的电力或化石能源造 成的排放; (c) 预分离过程中的絮凝剂燃烧导致的排放; (d) 增加运输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 ( PE y ,trans ): I 将固体分离物运输到再次处理或利用的地点 (在项目边界内); II 来往于处理和储存地点的运输 (在项目边界内); III 运输固体分离物到销毁站。 PE y = PE y , ss + PE y , power + PE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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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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