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 -076-V01 污水处理中的甲烷回收(第一版) 一、来源 本方法学参考 UNFCCC EB 的小规模 CDM 项目方法学 AMS-III.H : Methane recovery in wastewater treatment(第 16.0 版), 可在以下的网站查询: http://cdm.unfccc.int/methodologies/DB/4ND00PCGC7WXR3L0LO JTS6SVZP4NSU 二、技术方法 1.本方法学可以通过下述一种或几种方式回收污水中的生物有机 质产生的沼气: (a)用带有沼气回收和燃烧处理功能的厌氧废水及污泥处理系统 替代好氧处理系统; (b)在没有污泥处理装置的污水处理厂安装厌氧污泥处理系统, 对沼气进行回收和燃烧; (c)对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进行回收和燃烧; (d)在厌氧污水处理系统中安装沼气回收和燃烧系统,厌氧污水 处理系统包括厌氧反应器、厌氧塘、化粪池 1 ; (e)对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厌氧处理(包括或不包括污泥厌氧处 理),对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回收和燃烧; (f)对没有沼气回收系统的厌氧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连贯的沼气 回收和燃烧处理(包括或不包括污泥厌氧处理)。(例如,对于 目前没有甲烷回收设施的污水厌氧塘,在厌氧反应器中安装沼气 回收装置,作为污水处理的一个连贯步骤。) 1 其它技 术信息可 参考 2006 年 IPCC 国家温 室气体清 单指南﹣污 水处理与排 放,第 6 章,表 6.3。 三、适用条件 2.如果基准线系统是厌氧塘,则应用此方法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a)厌氧塘的深度大于 2m,没有曝气装置。厌氧塘的深度数据 可通过工程设计文件,直接测量,或用总体积除以表面积得出。 如果厌氧塘的填注深度随季节变化,可以取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 均值; (b)一年中至少有一部分时间的月平均环境温度高于 15℃; (c)连续两次的污泥清除时间至少间隔 30 天。 3.通过以上措施回收的沼气,除了燃烧/火炬焚烧之外,还可以 有以下用途: (a)直接用于电能、热能及机械能 2 的生产; (b)将提纯后的沼气装瓶后用于电能、热能及机械能的生产。此 种情况下,必须满足附件 1 中的要求;或者, (c)将沼气进行提纯和分配后,进行电能、热能及机械能的生产。 此种情况下,必须满足附件 1 中的要求: (i) 提纯沼气,并将其注入没有重大传输限制的天然气配送管 网; (ii)提纯沼气,并通过专用的管网系统将其输送至终端用户群: 或者, (iii)提纯沼气,并将其运送(如,利用卡车)至终端用户的分 配点。 (d)制氢; (e)将沼气进行提纯后用作交通运输的燃料。 2 例如,(沼气)在引擎等原动机中燃烧,(产生热能,推动)驱动磨床等机器。 4.如果满足第 3 条(a)的项目活动为回收利用沼气,则项目活动 的减排量可以按照相应的中国自愿减排方法学进行确定。 5.对于满足第 3 条的(b)的项目活动,如果提纯沼气瓶在项目 边界外出售,沼气瓶厂商须与终端用户签订合同,来确保沼气的 最终用途。在此种情况下,从使用瓶装沼气到使用其他燃料的替 代类项目不能申请减排量。然而,如果瓶装沼气在项目边界内被 利用,并且在计入期内进行监测,则可以根据相应的方法学(例 如 CMS -001-V01"用户使用的热能,可包括或不包括电能")申请 由于燃料替代而产生的 CO 2 减排量。 6.对于满足第 3 条的(c)(i)的项目活动,如果天然气输配网 的地理范围在东道国的边界内,则由于天然气替代而产生减排量 的项目活动,适用于此方法学。 7.对于满足第 3 条的(c)(ii)的项目活动,可以按照对应的方 法学(例如 CMS -001-V01"用户使用的热能,可包括或不包括电能 ")申请由于燃料替代而产生的减排量。 8.对于满足第 3 条(b)及(c)(iii)的项目活动,沼气经过提 纯后,须考虑其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理泄漏,以及运输 沼气所用车辆消耗燃料而导致的排放。也须参照本方法学附件 1 中第 11 条的相关程序。 9.对于满足第 3 条的(b)和(c)的项目活动,方法学的使用条 件为,沼气中的甲烷成分经过提纯后,如果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 (如果有),或者如果没有相关国家规定,甲烷成分至少占 96% (按体积计)。 10.如果回收的沼气用于制氢(第 3 条(d)的项目活动),则项 目活动的减排量须按照方法学 CMS -078-V01"利用从沼气中提取 的甲烷制氢"进行确定。 11.对于满足第 3 条(e)的项目活动,其减排量须根据方法学 CMS -030-V01"在交通运输中引入生物压缩天然气"进行确定。 12.新建设施(新建项目)和由于更换设备引起的污水/污泥处理 系统的装机容量与基准线的装机容量相比有所增加的项目活动, 如果符合"小规模方法学通用指南"的要求,则适用于此方法学。 另外,上述两类项目还须满足通用指南中关于论证被替代设备剩 余寿命的要求。 13.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源的地理位置须唯一确定,并且须在 PDD 中进行描述。 14.以上措施的应用只限于以下情况:应用中国自愿减排方法学 的项目活动,其产生的所有温室气体年减排量的总和小于或等于 60 kt CO 2e 。 四、项目边界 15.项目边界是指在基准线情景和项目活动情景下,污水处理和 污泥处理的物理、地理场所。项目边界包括项目活动所涉及的加 工、运输、废品和沼气的处理或利用的所有设施及场所。 16.项目活动的实施会影响污水/污泥处理系统中的多个环节,其 余部分不会被影响。PDD 中须描述处理系统中没有被项目活动影 响的部分,即项目活动与基准线情景下运行条件一致的部分(例 如污水进水流量、COD 含量、温度、污水停留时间等),这部分 产生的排放不被计入基准线情景和项目活动的排放计算中(因为 这部分的排放在基准线情景和项目活动中是一样的)。对受项目 活动影响的系统进行事先评价和识别,并在 PDD 中论证被排除的 系统或部分。一些处理系统(厌氧塘、反应器、消化器等)虽然 将要安装沼气回收设备,但却保持与基准线情景下相同的运行状 况,如相同原料流量、体积(停留时间)以及温度(加热),则 可以认为这样的处理系统未受项目活动的影响,即甲烷生产潜力 维持不变 3 。 3 稳定塘的覆盖和沼气回收设施的安装可以引起厌氧处理系统运行环境的变化(例如 温度、COD 去除率等)。这些变化很小,因此在本方法学中不作说明。 五、基准线 17.基准线情景中装有沼气回收设施的污水和污泥处理系统,须 从基准线排放计算中排除。 18.受项目活动影响的系统,其基准线排放包含以下几个组成部 分 (i) 由于电力或化石燃料的消耗引起的排放(BE power,y ); (ii) 基准线情景的污水处理系统的甲烷排放(BE ww,treatment,y ); (iii )基准线情景的污泥处理系统的甲烷排放(BE s,treatment,y ); (iv) 由基准线情景污水处理系统的低效,以及排入河流/湖泊 /海洋中的处理过的污水中含有可降解有机碳而引起的甲烷排放 (BE ww,discharge,y ); (v) 基准 线处理系 统中经处 理的污 泥的腐烂 引起的甲 烷排放 (BE s,findl,y )。 BE y={BE power,y +BE ww,treatment,y +BE s,treatment,y +BE ww,discharge,y +BE s,findl,y } (1) 其中, BE y 第 y 年的基准线排放(tCO 2e ) BE power,y 第 y 年 由 于 电 力 或 者 化 石 燃 料 的 消 耗 引 起 的 基 准 线 排 放 (tCO 2e ) BE ww,treatment,y 第 y 年受项目活动影响的污水处理系统的基准线排放 (tCO 2e ) BE s,treatment,y 第 y 年 受项 目 活动 影响 的 污泥 处 理系 统的 基 准线 排 放 (tCO 2e ) BE ww,discharge,y 第 y 年由于排入河流/湖泊/海洋中的处理过的污水中含 有可降解有机碳,从而引起的基准线甲烷排放(tCO 2e )。对于第 一条 1(b)情况,此数值为 0。 BE s,findl,y 第 y 年由于处理后的污泥的厌氧腐烂而产生的基准线甲烷 排放(tCO 2e )。如果基准线情景中的污泥为受控燃烧,或在有沼 气回收的垃圾填埋场中进行处理,或用于土壤施肥,则须忽略此 参数。 19.由于电力和化石燃料的消耗引起的基准线排放(BE power,y ),应 该分别根据"电力消耗导致的基准线、项目和/或泄漏排放计算工 具"和"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项目或泄漏二氧化碳排放计算工具" 中描述的程序进行确定。能源消耗须包括基准线情景中污水处理 和污泥处理的所有设备/装置的能源消耗。如果基准线情景中回收 的沼气用于辅助的动力设备,也应考虑此部分排放,其排放因子 取 0。 20 . 受 项 目 活 动 影 响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引 起 的 基 准 线 甲 烷 排 放 (BE ww,treatment,y ),可按该厂基准线情景的 COD 除污效率计算,公式 如下: 其中: Qww,i,y 第 y 年基准线情景的污水处理系统 i 处理的污水量(m 3 )。 可以用预计的污水处理量或者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能力进行事先 估计。但事后的减排量计算须由实际监测的污水处理量计算得出。 COD inf,fow,i,y 第 y 年基准线处理系统 i 污水入水中的化学需氧量(t/m 3 )。 如样本的置信度/精度达到 90/10 的水平,则可以使用样本均值。 η COD,BL,i 基准线处理系统 i 的 COD 去除效率,此参数值根据以下第 26、 27 或 28 条描述确定。 MCF ww,treatment,BL,i 基准线污水处理系统 i 的甲烷修正因子(见表 1) i 代表不同的基准线污水处理系统 B0,WW 污水的甲烷产生能力(取 IPCC 默认值 0.25 kg CH 4 /kg COD ) 4 UF BL 模型不确定性修正因子(0.89) 5 GWP CH4 甲烷的全球变暖潜势值(取 25) 如果基准线情景与项目活动情景中的(污水)处理系统不相同, 那么计入期内进水中 COD 的测量值将用于基准线排放的事后计算。 21.甲烷修正因子(MCF)取值见下表: 4 如 果 污 水 的 有 机 物 含 量 是 用 BOD 5 , 20 计 量 的 , 则 项 目 活 动 可 以 采 用 默 认 值 0.6 kg CH 4 /kg BOD。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计 算 基 准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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