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 方案》的通知   京环发〔2023〕13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北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9 月 20 日    北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 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31 号)要求,结合本市实 际,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绿色 北京战略,坚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性,强 化目标、领域、任务、区域、政策、监管协同,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 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努力建设人与自 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都,为美丽北京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注重协同增效、系统推进。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强化京津冀协同共治,以降 碳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碳达峰碳中和。   注重源头防控、结构调整。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 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注重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快形成 有利于减污降碳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注重技术优化、先行先试。强化多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 优化技术路线,优先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技术研发应用, 鼓励试点示范。   注重政策协同、机制创新。统筹完善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完善管 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加快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 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协同促进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 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取得积极进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探索形成一批具有首都特点的典 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碳减排与空气质量改 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 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目标管理协同   锚定美丽北京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处理好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 的关系,突出规划引领,加强源头防控,推动目标协同。   (一)推进目标任务协同   1.强化目标协同。坚持可持续发展,将污染防治、碳排放控制等 目标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重 点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要点、行动计划。[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 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市级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下同)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任务协同。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 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市级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空间管控协同   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加强建 筑拆建管理,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 山清水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按职 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三线一单”管控协同。研究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差异化的分区管控。(市生态环境 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准入管理协同   1.优化准入管理。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 向的产业准入制度,适时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坚决遏制 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评价协同。推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 放核算评价,研究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碳排放技术指南。(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   3.完善退出管理。适时修订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 设备淘汰目录,加大对能耗较高、碳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排放 较大的工业行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的淘汰和限制力度。(市经济 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倡导绿色生活理念。通过环境日、生态日、低碳日、节能宣传 周、世界水日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科普基地等资源,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工作。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 育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绿色 低碳业务培训。(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 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按职 责分工负责)   2.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绿色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特 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完善“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 制。推进开展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落实政 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相关市级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领域协同   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城乡建设、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减污降 碳协同治理,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 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按照“节能、净煤、减气、少油”原则,实现化石能 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持续推进农村供暖“煤改电”,减少燃煤使用量。 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严控新增独立燃气供热系 统。加快推进车辆新能源替代,推动车用汽柴油减量化发展。(市发 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 通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建筑领域 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风电。大力发展地 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到 2030 年,太阳能、 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左右,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 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 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产业发展协同增效   1.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 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 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企 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化技术升级,加快工业领域 绿色发展。提高水泥行业绿色低碳水平。在京中央企业和市属国有企 业发挥带动作用,在制定双碳发展战略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 推动重点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研究 推进气候友好型园区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国资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   2.促进重点行业治理升级。修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纳入碳排放及能源消耗指标;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 洁生产审核,推进重点碳排放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研究制定企业 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 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推进生产过程中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 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探 索推进“双近零”排放标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 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   1.完善绿色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 铁”,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探索建立铁路外部集中运输、 新能源车内部配送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到 2030 年,基本形成 “铁路+新能源汽车”的大宗货物绿色运输体系。(市交通委、中国铁路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商务局等北京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 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加强城市慢行交 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 出行方式,持续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加快新能源车发展,推动车辆“油 换电”,推进氢燃料车规模化。到 2030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 汽车新车销售量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公交场站、公交车 站、公共停车场等推广光伏、智能照明、智能充电等系统应用。(市 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 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   1.推动建筑绿色发展。到 2025 年,新建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 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稳步发 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合理控制城市照明能 耗。加快完善低碳建筑标准体系,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建筑 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系统、热泵系统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 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政府投资工程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结合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在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融入减污降碳要求,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 改造过程中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与清洁取暖 同步实施,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 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 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供热系统重构,统筹实施智能化控制、 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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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定的碳达峰是哪一年( 答案: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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